事件起源  事件經過  社區參與  台電與保育界  國際保育法規的影響

 
台電與保育界的論戰資料

 
問題一、為了發展不當的核電政策.率爾將火力發電廠由鹽寮移至蘇澳。
保育界質疑

依據名國六十八年行政院頒行「台灣地區綜合開發計劃」所附之「能源設施圖」.東北角火電廠預定地原在台北縣鹽寮.由於當年發生三哩島事件.世界反核電運動風起雲湧.美國的核電公司在各地遭遇阻力.仍與台灣的特黨勾結.影響政府诀策.決定再鹽寮建核四廠.而把全台規模最大.總污染量也最大的火電廠宜來蘇澳.

台電回應

﹝一﹞從「地區供需平衡」的觀點來看,鹽寮與蘇澳﹝澳仔角﹞都是台電考慮設置發電廠的地點,鹽寮最適合建核能電廠﹝因核能廠址勘選條件極為嚴苛﹞,而蘇澳則只適合建火力電廠。這兩個廠址並不是「兩者選其一」,而是從長期電力發展的觀點,兩個地點都需要蓋電廠。然而在建廠奉政府核定之前,都還需要經過繁雜的環境影響評估以確定電廠不會對環境產生不良影響。

﹝二﹞鹽寮廠址早在民國五十四年規劃籌建核能一場時,即被評定為合格核能廠址之一﹝另一處為金山﹞,當時因為金山的優先順序排在鹽寮的前面,所以選定金山為我國第一座核能發電廠廠址。到民國六十六年間,本公司進行全省火力廠址的探討,此時把鹽寮也列為火力電廠候選廠址之一,行政院在編印「台灣地區綜合開發計劃」時,就將鹽寮當作將來的火力電廠廠址。但到了民國六十八年,發生第二次能源危機,油價猛漲,本公司為了配合電源開發的需要及遵照能源多元化的政策,開始規劃核能四廠。經過礦業司、地質調查所及國內外專家學者參加調查與檢討,再次認定鹽寮廠址的各項條件均符合核能電廠安全法規的要求,因此在民國六十九年二月陳報政府審核,並於同年四月奉行政院同意將鹽寮列為核能四廠廠址。從上面的說明可以瞭解鹽寮廠址之被選為核能廠址,是配合國家能源政策及電力的需求,和美國三哩島事件無關,

﹝三﹞一個完整的電力供應系統需要包括水力、火力集合能等不同的發電方式,而且三者之間需要維持適當的比例。鹽寮廠址雖被核定為核能廠址,但是為了因應台灣北部電力需求的成長,仍需要在台灣北部尋找另一火力發電廠廠址。本公司在民國六十八年間,曾經就是宜蘭縣的澳仔角及頂寮兩地進行蘇澳火力發電廠廠址的選擇研究,主要是考慮當時經歷全球性第二次能源危機,油價高漲,為了配合能源政策,必需加速興建燃煤的火力發電廠,以降低對進口石油的依賴;而且蘇澳港當時被列為政府十大建設之一,建港第一期工程在民國七十年底完成後,該港可具備大型煤輪進出、靠泊與卸煤能力,可以就近供應電廠所需的大量進口煤,能滿足燃煤電廠的設置條件,於是在民國七十年間奉行政院原則同意在澳仔角設立蘇澳火力發電廠。

我們的想法

看完以上的文章後.我覺得環保聯盟說的沒錯.要是台灣也發生像三哩島事件一樣.那麼台灣的人民該怎們辦.整個台灣就沒有半個地方可使用了.所以我非常贊成環保聯盟的說法.如果火力發電廠真的蓋在宜蘭的話.蘭雨變成了酸雨.再加上宜蘭的下雨量又很高.那麼對宜蘭的傷害一定非常大.所以我很贊成環保聯盟的說法.

   
問題二、蘭陽平原地形封閉,生態環境脆弱,無法承受火力發電廠的污染。
保育界質疑

由於本縣為畚箕型地形,加以上空氣流穩定,空氣污染擴散不易,即使火力發電廠能收集其中九十九%飛灰,還有兩千多公噸的飛灰將散佈在空中,使青天蒙塵。而排出的二氧化碳硫若全部轉變為硫酸,更重達十四公斤之多,將使「蘭雨」成「酸雨」。加以上所排出的一萬二千四百萬千瓦廢熱。更將破壞漁業資源和海洋生態,對整個宜蘭縣的農、林、於及養殖業生計,產生極為嚴重的不利影響。

台電回應

蘭陽平原的地理、地形條件及生態環境是蘇澳發電計畫評估的重點所在,目前正由國納外專業顧問公司及學只專家多人在積極辦理中,諸如粒狀污染物、二氧化硫、溫排水等項目,將來在評估報告中,以及即將召開的諮詢委員會與審查會中,都將有詳細的分析及評估。但是在此可以向大家保證的是,本公司為了將蘇澳發電計畫對環境的影響減少到最低程度,已決定使用全世界最尖端的科技來處理各項污染物,並且將採用較國家標準更嚴格的標準來設計,例如未來電廠將裝設脫硫設備、脫硝裝置以及最新的集塵設備,溫排水的設計也將採取日本電廠的新標準,其無染防治的水準比美國還要高,可以核目前西德及日本的新電廠相媲美。西德及日本是全世界環保要求最嚴格的國家,漁業是日本的重要資源,西的是最注重酸雨防治的國家,根據這兩個國家的標準來設計電廠,決不會「青天蒙塵」,或將「蘭雨」變成「酸雨」,或嚴重影響蘭陽地區的農漁業。

本公司為了表示關切蘭陽地區生態的誠意,以及對污染防治的信心,願意與當地政府簽訂「環境約法」,在約法中本公司將詳細列出要採用的尖端污染防治設備,可達到的先進國家控制水準,以及敦親睦鄰等項目。如果將來不能達到「約法」中的任何條件,本公司願意立刻停止建廠,或停止轉運。該項約法的執行,敬意由地方政府、當地民眾代表、公害防治團體、以及本公司共同進行,已徵公信。

我們的想法 我覺得,建發電廠會發生將「蘭雨」變成「酸雨」,還有將破壞漁業資源和海洋生態等等,對大家都不好,那何必要建火力發電廠,而且我也不同意,因為就算有約法,如果不小心有什麼差錯,發生了問題中所講的事,都被污染了,停止用發電廠還有用嗎?這樣受害的還是我們蘇澳的居民,所以不建火力發電廠是對我們比較好的。
   
三、臺電電場公害不斷,糾紛連連,已成放羊的孩子,毫無信譽可言。
保育界質疑

臺電公司從南到北,被環保單位列為一級污染公廠有興達火電廠、台中火電廠、協和火電廠、林口火電廠、深澳火電廠及禮樂煉銅廠等,信用早已破產,現在為了讓蘇澳火電順利建廠,又放言「做好污染防治」、「絕不增設機組」,實難令人信服。

台電回應

〈一〉本公司目前運轉中有八座火力發電廠,其所排放污染物除特殊情況外均能符合國家排放標準,經查詢環保單位,並沒有被列為一級污染公廠之情事,至於台中火力發電廠,因尚在建廠施工中,還沒有開始運轉,不可能被列為一級污染公廠。
〈二〉所謂「台電電廠公害不斷、糾紛連連」乙節,大部分係傳聞之誤。如宣騰一時的興達海域綠牡蠣事件,已經由環保單位證實是二仁溪焚燒及酸洗廢五金污染所至,北桃地區農林作物的枯萎是強勁東北季風挾帶鹽沫所造成,其他的陳情抗議案件,也大都是因為本公司電力設施遍佈全省,各地發生公害糾紛時,容易被牽扯進去的緣故。
〈三〉公廠的污染物排放及環保措施是隨著時代的腳步、國民所得的提高及民眾的覺醒而逐漸改善與進步。歐美日等國家的污染防治及環保運動的經過莫不如此。本公司的發電廠在設置當時,都依據當時的有關法規及技術予以規劃、設計、運轉,再隨著法規的趨嚴而隨時加以改善。本公司的發電廠四十年來擔負了提供充裕、穩定、廉價電力的任務,支持了國家的經濟發展,提高了全體國民生活的水準與品質,如果因為歷史背景因素而偶有污染,就指責本公司「已成為放羊的孩子」、「信用早已破產」,這是很不公平的。
〈四〉現在我國的環保法規已經修訂得很嚴格了,污染防治的技術也比以前有很大的進步,蘇澳火力發電廠的環保措施,將採用歐美日等先進國家的標準,排氣、排水等不但符合民國八十二年以後的很嚴格的國家排放標準,還要做得比上述八十二年的標準更好。將來蘇澳發電廠將是一個最現代化的電廠,本公司絕對有誠意「做好污染防治」。
〈五〉蘇澳火力廠址的規劃面積雖可供開發八部機組,但本公司目前確實只計畫裝設二部機組,以後若有必要在蘇澳增設機組,則必須另外提出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評估
结果認為可行並獲得環保署審查通過,才會增設。

我們的想法

我覺得環保署所提出來的問題台電雖然能夠回覆,但是情況是否真像台電所回答的一樣,還是環保署不贊成興建火力發電廠,而故意刁難?既然有爭議,兩方應互相溝通、協調,看到底興建火力發電廠到底有沒有這個必要,而來做決定。環保署對於臺電的刁難,主要是說台電的許多電廠對於地方的公害不斷,造成數個污染公廠,又對台電所說的話,而加以挑三揀四。

   
問題四、環境影響評估尚待審查,火電廠週邊設施先以「偷跑」,十足「欺騙、鴨霸」作風。
保育界質疑

根據證實台電為配合蘇澳火電的興建,已在冬山鄉大進村附近小南澳段,買下十八公頃超高壓變電所土地,並在全縣各地進行輸電鐵塔土地之收購。此刻蘇澳火電廠環境影響評估尚待審查之際,台電卻以先購置週邊設施,充分顯示環境影響評估,對台電公司而言,只是搪塞民眾的幌子而已。台電建廠前已是目無法紀,公然「偷跑」,建廠後必然更加肆無忌憚

台電回應

本公司在冬山鄉大進村附近小南澳段購買的十八公頃土地,是公興建超高壓變電所之用,並不是蘇澳電廠週邊設施之一,現在把興建超高壓變電所的必要性說明如下:

蘭陽地區的電力目前由羅東一次變電所供電,該變電所是從台北近郊的南港一次變電所,以長五十二公里的一六一仟伏輸電線兩回線引接受電。民國七十二年至七十七年間羅東變電所的最高負載每年平均成長率約為百分之六二,配合蘭陽地區的發展愈高,蘭陽地區在民國九十五年的最大用電量將達到九十二萬千瓦。目前政府已經決定闢建南港到蘭陽地區的快速道路,如此必定會加速帶動蘭陽地區的繁榮與發展,最大用電量可能會超過一百萬千瓦。

我們的想法

()看過這篇報告後,我並沒有刻意支持哪方,原因如下:

我覺得環境保護說的沒錯,而台電雖然有點錯誤,不過他們有些也說的沒錯。例如:

一、台電:「如果因為歷史背景因素而偶有污染,就指責本公司「已成為放羊的孩子」、「信用早已破產」,這是很不公平的。」

二、台電:「如宣勝一時的興建海域綠牡蠣事件,已經由環保單位證實是二仁溪焚燒及酸洗廢五金污染所致」這些話台電說的都沒有錯,台電確實也有過不對的地方,不過我們不可以因為那些小過錯,就將其他的過錯通通推給台電。

() 看過這篇報告後.環保聯盟所提供的資料讓人覺得說服力不足.不過他很肯定台電不好的行為.台電的做法有好有壞.像台電的做法是以「偷跑.欺騙.鴨霸」作風.這種作風是非常不好的.可是台電說的也不是完全不對.像他們說的為了提高了全體國民生活的水準與品質,如果因為歷史背景因素而偶有污染,就指責本公司「已成為放羊的孩子.信用早已破產」,這是不怎麼公平的.所以說.只要大家可以好好的談.可能就不會發生這種事情了.
   
問題五、建蘇澳火電廠,讓民眾來擔負主管當局錯誤的能源政策、以及不檢討、不提昇產業結構的惡果,宜蘭人怎能不反對?
保育界質疑 目前台灣存在許多浪費能源,效益又低的產業,也是破壞自然生態,摧殘生活品質的劊子手,如宜蘭縣的冬山電石場,耗電量最高達三萬七千千瓦,比整個羅東鎮的用電量還多。像這種既污染又耗電的例子,如能確實檢討,且不為「六輕」建廠案做準備,宜蘭那裡需要火電廠!
台電回應

()本公司並不是能源政策與產業結構的主管單位,而是遵照國家能源政策,負責供應台灣地區工商業民生所需電力的一個執行單位。能源政策的檢討與產業結構是提昇,是屬於更高層次的問題,相信政府有關部門一直努力在做。

()本公司計劃在宜蘭地區興建電廠,主要是考慮蘭陽地區的用電需求及台灣北部地區的電力供需平衡,並不是為「六輕」建廠做準備。不論「六輕」是否在宜蘭地區設廠,蘭陽地區在近期內仍需要一個基載發電廠。

我們的想法

我覺得兩方的說法各有優缺,因為:

1.既然政府當初想要建發電廠,早在那時就要想好要由哪一個部門管理這一個發電廠,而不是因為需要用到電力所以由台電管理。

2.而然台電也有錯誤,因為政府把這項重任交給了他們,就代表說政府信任他們要把發電廠交由台電去管理!而台電在這期間居然讓民眾來承擔這一項惡果,結果在宜蘭人反對後,又把責任推回給政府!

3.其實民眾提出的反對也有少許的錯誤,因為他們總是在一開始都是渾然不知且愚笨的角度去認同事情,但是當出了問題後,他們才會在怪這怪那,怪政府不好怪誰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