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 清末時期 | 日治時期 | 光復時期 | 歷任社長 | 社團現況

【日治時期】

《一》、治初期:

  輝煌死後的第二年,台灣變成日本的殖民地。日本深深的覺得激烈改革無法達到統治的目的,所以採取「寬容政策」,尊重台灣人生活上的習慣,使得民間社會活動能延續傳統的發展。日本政府鼓勵「子弟團」演出活動,並遊說地方上有錢的、有名譽的人,前來支持。

  但是不久,日本官方當局為了加強「同化政策」,任何演戲、遊行都必須經過當局的許可,而福蘭社卻例外。因為福蘭社救助水災有功,且有一些有錢、有勢的人相助,所以出陣、演戲都進行的非常順利。

(整理/元廷)(資料來源/羅東福蘭社研究,作者:簡秀珍

 

 

《二》、羅東福蘭社的分支:

  福蘭社為總店,在這時候已經小有名氣,所以只要其它地方願意以「福蘭社」之名立社,羅東福蘭社便會派人去教授「樂曲」「技藝」,故之後分出更多的福蘭社,例如:冬山福蘭社、頭城福蘭社、三星福蘭社。但是如果當該地方的福蘭社解散的話,傳授的樂器就會拿回至羅東福蘭社。

(整理/姿燕)(資料來源/羅東福蘭社研究,作者:簡秀珍

 

 

《三》、以「漢樂」為主,已有「西樂」的運用:

 

  治時期的音樂學習領域,除了「漢樂」之外,已有學習「西樂」之舉。福蘭社雖是以學習漢樂為主,但是已有部份的人會西樂,並組成西樂社,西樂的學習在此時的子弟團活動中,與漢樂的學習並不衝突。

(整理/元廷)(資料來源/羅東福蘭社研究,作者:簡秀珍

 

《四》、治末期:

 

  統治台灣的後期,遇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爆發,羅東福蘭社很多子弟被徵召出征後,不幸客死在他鄉,造成社團人員的流失。

(整理/元廷)(資料來源/羅東福蘭社研究,作者:簡秀珍

※ 本站最佳瀏覽解析度 1024 X 768 / I E 瀏灠器版本建議 5. 5 以上

(C) 2005 握住歷史的手掌隊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