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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林家園管理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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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林家園管理委員會在拆除重建過程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凝聚著居民的力量,各個委員發揮自己的專才,透過住戶大會的座談,了解居民的需要,不斷的溝通,努力的向政府爭取權利,雖然有著辛苦的改建過程,但皇天不負苦心人,成功改造自己的家園。這樣的精神值得我們加以學習,也可以讓有同樣境遇的住戶吸取經驗,守護自己的家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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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立經詳細討論、具有共識的處理方式,作為共同努力的方向。
住戶大會是最高決策機構,所有與住戶權利、義務相關之事項,均需送請同意後,據以實施。 |
(2) |
依需要設置工作組:法律組、工程組、秘書組、總務組、監察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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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
別 |
負責事務 |
工程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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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建築物拆除重建之申請拆除執照及建造執照等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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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拆除重建合建廠商之招商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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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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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建築師向全體住戶說明設計圖說,並取得認同與共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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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市政府申辦拆除時搬遷補助費手續等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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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拆除重建計畫相關行政、文書之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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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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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法律顧問敦聘效益分析、評估、遴選…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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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原承建廠商(大友為營造公司)提出求償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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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訂建物拆除重建後權益受損住戶補償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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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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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求銀行承接全體住戶抵押貸款及低利貸款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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籌募管理基金及財務管理、會計、出納…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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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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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訂建物拆除重建後住戶區位分配調整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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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管理基金及財務運用查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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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協助與支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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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除重建過程中,管理委員會多次與台北市政府相關單位溝通與協調,有許多創新的方案及處理方式,極具參考與借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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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處理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簡稱「海砂屋」),一方面須依專業技師鑑定確認為「危險建築物」,再依法辦理停止使用、搬遷、拆除…等作業;另一方面須協助無辜受害住戶獲得合法、合理的權益,以利拆除重建的推動,乃研訂「台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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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為妥善解決「海砂屋」危險建築物的善後處理,在無前例可循的情形下,乃研訂適當的法令規章,以利公務人員依法行政的基礎,並作為解決受害居民拆除重建及獲得補助之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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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陳情與協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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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福林家園」海砂屋拆除重建所面臨的問題,再加上全體住戶所居住的合法房屋,即將被市政府依法停止使用、限期搬遷及強制拆除之命運,這種不合理的處理原則,對受害住戶極為不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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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福林家園」海砂屋之受害住戶,於民國84年3月底集體前往市政府及市議會陳情抗爭,方才再度獲得市政府重視「海砂屋」災害問題,積極研商解決之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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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份住戶均能配合辦理作業,只剩下十數戶未能完,管理委員會分組分別進行私下拜訪說明與溝通,對於特殊住戶的特別需求,無法額外承諾的部分,乃提請住戶大會討論,以求得全體住戶之共識與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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