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社、忠烈祠的歷史轉變

(一)神社與國家神道

    神道是在日本社會中最為普遍的民間宗教之一,直至今日依然隨處可見以神社為祭祀中心的神道信仰。村上重良在《國家神道》一書中指出,日本位處於海島之上,因為地理環境的特殊性,日本自古以來就是由單一民族所組成,而「神社神道」則是源自於最原初的日本民族文化之中,並非如同佛教、基督教等宗教是來自於外國的宗教信仰。日本最原始的民族宗教起源自先陶時代,在考古遺跡中尚可發現原始神道的祭祀活動對於自然現象或祖先的崇拜。日本民族與其他的古老文明一樣,將不可預知的大自然現象神格化,產生萬物皆有神明的自然崇拜,這就是「原始神道」發展的原由。在經歷彌生時代、古墳時代的轉變後,「原始神道」的雛型漸漸轉變成往後「神社神道」發展的基礎。

    在原始神道之後神道發展的領域中,「神社神道」一直是這些發展過程中的主要架構。「神社神道」指的是以神社做為信仰中心的神道,它是直接承襲自日本原始神教的信仰。而其它不同類型的神道(「皇室神道」、「教派神道」、「學派神道」、「民間神道」)都是以「神社神道」為依歸,其組織架構始終脫離不了「神社神道」的原始體系。

    明治維新時期,「神社神道」的發展有了新的轉變,在當時的政治環境中,受到歐洲民族國家建立的潮流影響,日本也建立新興的民族國家,不過當時的日本政府並未放棄自古以來代代相傳的「天皇制」,甚至反過來以天皇來統治日本,使得日本天皇成為「國家統治權主體的最高機關」。在此時期的「神社神道」受到「天皇制」的國家主義影響,開始發展成「國家神道」。隨著日本領土不斷的向外擴充,「國家神道」也就逐一的在各個殖民地上延續日本的信仰。

    「國家神道」可以說是將日本皇室家族固有的「皇室神道」融入西方民族國家設立的概念,以「神社神道」為基礎所建立的特殊國家宗教,是一種非宗教前提下的國家祭祀,只是一種制度上的宗教。日本明治時期的政府,就是藉著國家政治的力量在推動著「國家神道」的宗教信仰,最後成為日本軍國主義的中心思想。

(二)忠烈祠的道統

    國民政府所興建的忠烈祠是延續自中國武廟建築的傳統,一設武廟,一設祭祀為國捐驅烈士的忠烈祠。「忠烈」二字的由來,是中國自古以來對於朝廷有功的名將在逝世後所追封的諡號。在周朝即有諡法的記載「危身奉上」為「忠」,「有功安民」為「烈」,後世逐漸將「忠」、「烈」的一字諡法增為「忠烈」二字的諡法,也就是說,能夠在朝廷為難時盡忠,同時兼具開朝為民、抵禦外族的功勳時,在逝世之後則有「忠烈」追封二字。國民政府對於殉職的官兵與殉難的人民供奉在忠烈祠中的做法,就有對逝世者追封「忠烈」諡號的意味。根據「忠烈祠祀辦法」的記載,殉職官兵有下列事蹟者則得以入祀忠烈祠:

1、身先士卒衝鋒陷陣者

2、殺敵至果建立殊勳者

3、守土盡力忠勇特著者

4、臨難不屈或臨陣負傷不治者

5、其他忠烈行為足資入祀者

殉難的人民有下列事蹟者也得以入祀忠烈祠:

1、偵獲敵方重要情報者

2、組織民眾協助軍隊工作或執行軍隊命令者

3、刺殺敵方首領者

4、破壞敵方重要交通工具者

5、焚燒或破壞敵方工廠倉庫及其他重大軍用物資者

6、破壞敵方之間諜組織者

7、被擄不屈者

8、救護作戰官民者

9、其他忠貞事蹟足資入祀者

在國民政府遷台之時,國共雙方的對立情勢緊張,使得「忠烈祠祀辦法」中的入祀資格都與戰時的情況有關。從中華民族始祖黃帝、鄭成功、再到抗日首領,事實上他們都不符合「忠烈祠祀辦法」中的入祀資格,但是國民政府卻又將他們的牌位祀於忠烈祠的祭殿中,在這其中透露出國民政府在統治台灣的時期,因為台灣曾被日本殖民統治長達五十年的的特殊關係,所以特別強調炎黃子孫共同的關係,藉以改變台灣人被日本皇民化的餘念,同時刻意強化日本殖民期間台灣人對日的反抗運動,藉以確立官方反日的意識形態,具有收復台灣、延續中華民族傳統的含意。也因此忠烈祠這類建築被塑造成是為國犧牲的英雄殿堂,也是中華民族意識的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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