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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古道的分類: 台灣古道具有人文的歷史道路,不僅是族群活動遺址,還是台灣開拓史的見證。古道形成原因,為連接不同文化而自然產生的步道,或是執政者為達到政經目的而開鑿的。楊南郡先生的古道分類大致如下: 1. 社路(原住民姻親道路):為原住民因獵區擴張與耕地輪作,須改變居住地方而遷移所形成的舊部落(大社)與新部落(小社)間,彼此之間的往來就必須有道路 加以連繫。 2. 隘路(隘勇路):古時平地人與原住民區間的交界,稱「番界」,並設立隘寮有正兵駐守,而平地進入山區的道路,即稱為「隘路」,後來成為平地人入侵山區的起點。 3. 理蕃道(警備道路):日軍到臺灣後,為控制山地的治安以及開發山地資源,所開鑿的道路。 4. 清代古道:清朝因牡丹社事件,急於開鑿通往後山的道路;目的為鞏固山務,鼓勵漢人開墾,以及安撫原住民為主。 民國八十八年觀光局指定為「古道年」,未來將把國家古道分為「自然步道」和「歷史步道」,並依據古道的歷史意義、遊憩價值、長度、功能及景觀條件,作為評選的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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