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指標項目
分段能力指標
具體行為目標
1-3-1
探索各種不同的藝術創作方式,表現創作的想像力。
了解皮影戲的表現方式,並能運用想像力設計影偶。
1-3-3
嘗試以藝術創作的技法、形式,表現個人的想法和情感。
能藉由影偶設計及表演,表達自己的情感及想法。

1-3-4

透過集體創作的方式,完成與他人合作的藝術作品。
能透過分組合作,與組員共同演出皮影戲。
3-3-11
以正確的觀念和態度,欣賞各類型的藝術展演活動。
能欣賞不同於現代戲劇表現方式的傳統戲劇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