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

壹、歌仔戲的由來

 

    當時,歌仔戲為宜蘭地區的一種民謠曲調,傳唱者是員山結頭份人-阿助(當時的暱稱),可是不知道他的姓氏,所以稱他為「歌仔助」。後來經過民俗專家考證,歌仔助的本名為歐來助,他當時所唱的,原是流傳於大陸閩南地區,後來隨著移民傳入台灣,而在台灣傳唱起來的歌仔。歌仔的內容大多描述日常生活,這時並沒有所謂的演員,也沒有佈景、道具等,稱為念歌仔。所以最早的形式是以第三人稱的身份來敘說故事,變成由第一人稱來舖演故事。但這時僅有簡單的故事情節,角色只有小生、小旦、小丑三種,是為三小戲的表演形式,多餘農閒之際,在大樹下、草埔旁演唱,為自娛的性質。這種粗糙的歌仔戲,漸漸的參與廟會活動,隨著廟會沿街表演,成為迎神賽會的陣頭之一,稱為歌仔陣。當陣頭在空地或廟埕停下來,以竹竿定出四個角落,由演員「踏四門」,畫出表演區來演出,則稱為「落地掃」。後來歌仔陣由平地轉到舞台上來表演,戲齣也由段子戲擴充為全本戲,極為老歌仔戲及本地歌仔,目前宜蘭地區仍可見這種表演形式的歌仔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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