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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細分類

項目

包紮要領

一般類

一、鐵罐

  去除瓶蓋及底座後倒空內容物,以少許的水略加清洗,並盡可能壓扁,瓶蓋及不同材質之底座分開回收。

米酒瓶可至商店換取退瓶費用。

寶特瓶貼有回收標誌者可至商店換取退瓶費。

二、鋁罐

 

三、玻璃瓶罐

 

五、其他塑膠瓶

PVC瓶、養樂多瓶、牛奶瓶

六、鋁箔包

 

倒空內容物,並盡可能壓扁

七、其他罐子(瓦斯罐、殺蟲劑)

 

盡可能用空內容物。

八、鉛蓄電池

 

儘量送販賣點回收或集中後打包送回收車。

九、乾電池

 

十、機車廢輪胎

   

十一、廢鐵

鐵絲、鐵釘、鐵板、機具

 

十二、其他廢金屬

廢銅、廢鋁、銅類

 

十三、其他廢塑膠

玻璃纖維(FRP)及軟塑膠管除外

 

十四、小家電

收音機、電風扇、微波爐、瓦斯爐…等

 

十五、燈泡及日光燈管

   

十六、油類

炸過食用油、潤滑油

  1. 以透明塑膠瓶、罐或桶盛裝蓋緊,並以油性筆或其他標示方法在容器上標明油品類別如「食用油」或「車用機油」。
  2. 炸過食用油與其他油分開盛裝。
  1. 以上『一般類』送交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清潔隊員時可以混合打包一起或裝入資源回收袋或以繩子捆綁處理交清潔隊員,環保局可做後續分類;送交其他管道回收則請以細分類打包。
  2. 大件廢棄物請儘量自行拆解,將其分類為上述之資源回收物。

舊衣類

   

1.將舊衣物折疊以繩索捆綁妥當送交回收管道。

2.亦可投置道路邊合法設置之舊衣回收箱。(其外觀標示有環保局核准的文號、編號、社福團體的全銜及聯絡電話)

塑膠袋(乾淨的)

塑膠袋

各類材質塑膠袋

  1. 不可沾有油脂或異物。
  2. 倒除內部水份。
  3. 每袋鋪平疊好,並加以捆綁。
保麗龍食具(清理乾淨)  

便當盒、碗、匙、泡麵盒、生鮮食品盒

  1. 將竹筷衛生紙移除。
  2. 將食物殘渣清除,可稍沾油脂不必清洗。
  3. 層疊捆綁或壓縮捆綁。
  4. 與回收保麗龍緩衝材分開打包。

保麗龍緩衝材

防震墊品

電腦墊、電視墊、電冰箱墊、其他緩衝材

  1. 將膠袋、釘針等拔除。
  2. 將其拆解為小塊,使其易於打包減少體積。
  3. 將其捆綁或置於大袋子中,袋子一併送交回收。
  4. 與回收保麗龍餐具分開打包。

四機一腦

 

廢電視機、廢電冰箱、廢洗衣機、廢冷暖氣機、廢電腦等

  1. 集合一定數量後與區清潔隊聯絡,約定回收時間。
  2. 亦可與環保署基管會免付費專線聯絡(電話:080085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