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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發展

(一)就國際層面言

1、尋求深化相關之國際、區域、次區域組織之接觸。這些組織計有政府間組織,例如「非洲聯盟」、「亞洲發展銀行」、「加勒比海社群」、「獨立國家國協」、「歐洲聯盟」、「美洲國家組織」、「回教會議組織」及「太平洋群島論壇」等19個組織;其它相關組織與實體,例如「亞太經合會」、「東南亞國協」、「加勒比海金融行動專案組」、「東非暨南非反洗錢組」、「歐洲刑警組織」、「回教銀行」、「上海合作組織」、「南亞區域合作協會」、「東南歐合作過程」等26個團體;特定之單位、聯合國基金會與專案,例如「國際貨幣基金會」、「國際原子能總署」、「藥品管制暨犯罪預防辦公室」、「禁止化學武器組織」、「世界衛生組織」等14個單位;及秘書部門方面之「裁武事務部門」、「公共事務部門」、「政治事務部門」及「法律事務辦公室」等4個部門。

2、促進資訊之流通,因此要深化與前述組織有關《1373號決議案》所涵蓋相關領域之資訊交換;進一步發展網站作為重要之溝通工具;進一步發展「接觸節點指導錄」(Directory of Contact Points),包括了所有國家、國際、區域與次區域組織之辦公室與個人之詳細資料;尋找與促進其它的置目標於改善資訊流通之創意。

3、國際最佳實踐、規範與標準方面:要使與履行《1373號決議案》相關之國際最佳實踐、規範與標準的資訊更容易獲得,且鼓勵所有相關實體持續這些事務上之資訊交流;反恐委員會必須在自己的網站中建置「國際最佳實踐、規範與標準」部份,且應要求國際、區域與次區域組織提供相關資訊且可加以連接;鼓勵所有國際、區域與次區域組織在其自己權限內能夠更廣的履行最佳實踐、規範與標準,並發展「履行工具」(Implementation Kits)與援助專案以協助其成員國去執行如此的最佳實踐、規範與標準。

4、反恐怖主義領域中區域與次區域組織之角色方面:持續以「接觸節點指導錄」促進國際在反恐怖主義事務之合作,且鼓勵所有國際、區域與次區域組織發展其自己之接觸節點名單,以促進在其區域與其它區域和次區域之資訊流通;反恐委員會應維持國際、區域與次區域組織之最新的「接觸節點指導錄」;在其網站建立「區域行動」部份,以涵括區域與次區域組織行動資訊,且可能複製任何已發展之行動計劃。

5、增進援助之提供方面:發展與保持最新的「反恐怖主義資訊暨援助來源指導」(Directory of Counter-Terrorism Information and Sources of Assistance)而能以全面性的資訊來協助相關國家改善其對抗恐怖主義之能力;鼓勵援助的提供者合併推動將焦點置於建立反恐能力之更廣的能力建立援助專案,以提供訓練作為最高優先,且確保所有的專案是及時且是置焦點於結果的。

 

(二)就政策工具而言

1、國際將持續強化打擊恐怖主義之政策工具,例如推動外交暨建設性交往,進行單邊與多邊之經濟制裁,減少恐怖主義滋生溫床之經濟誘因,蒐集恐怖主義團體的情報與滲透該等組織、執行涉及秘密行動之軍事作為,提供奬賞,履行引渡暨執法合作,發動軍事武力行動及國際公約的制裁等;此外尚有潛在的政策工具,包括了執行對恐怖份子起訴的國際法庭,要求媒體報導的自我約束等。

2、認知合作途徑之基礎是基於「資訊」(Information)層面之全球合作的資料分享與最佳實踐;「互補」(Complementarity)層面之在避免重覆努力與浪費資源時,同時能置焦點於最佳的工作表現;「互賴努力」(Independent Effort)層面之在整個合作架構中,每個組織能以更大之急迫性去追尋自己使命與創意;「政治動力」(Political Momentum)層面之區域與次區域組織,應確保反恐是作為履行《1373號決議案》架構中成員政府的最高優先事項。

 

(三)就打擊作為言

繼續執行打擊恐怖主義之「四D」行動

    1、「擊潰」:與盟友合作藉由攻擊庇護所、領導階層、指揮、控制、通訊、物質支援與金援來「擊潰」(defeat)恐怖主義組織。其要素包括了第一、使用所有美國與國外之情報資源,鑑定與找出恐怖主義份子;第二、藉由逮捕、拘留、使用武力、利用特定之情報資源及國際遏止恐怖主義組織資金之合作,摧毀恐怖份與恐怖組織。

    2、「拒絕」:拒絕恐怖份子的支助、支持、庇護所及安全天堂。中心目標是確保其它國家在其主權領土內採取此等行動。其要素包括了第一、要求個別支助恐怖主義的國家改變政策;第二、促進打擊恐怖主義之國際標準;第三、制止恐怖份子的地上、空中、海上與網路交通,以拒絕恐怖份子進入武器、金融、資訊、大規模毀滅性武器材料、敏感科技、甄補及從非法毒品活動中獲得資金。

   3、「消除」:整合國際社群而列出須注意之清單,透過應努力之焦點與相關領域之資源運用,並藉由促進經濟、社會及政治發展,基於市場經濟、良好治理與法治而消除恐怖份子可利用之條件。
其要素包括了:
第一、與國際社群一起緩和導致失敗國家孕育恐怖主義之條件;
第二、要贏得「
理念之戰」(war of ideas),運用大眾外交且使用大眾資訊創意以去除恐怖主義的合法化。

4、「防衛」:除必要之先期攻擊外,亦透過協調與有焦點之積極行動來保護與擴大防禦作為,以防衛反恐國家人民在國內、外之利益,包括了保護實體與網路基礎設施結構。其要素在於藉由所有單位之資料、資訊與情報之融合,以達到空中、海上、陸上與網路之領土警戒,而能及早找出威脅並提供更多之時間以決定最佳之因應行動方向。及經由整合性措施之設計,以保護在海外之人民。

從全球的戰略角度講,反專制比反恐怖更緊迫,更具影響力。因為,專制政權是最大的恐怖主義,是恐怖主義的大後方、根據地,在某種程度上又是恐怖主義的大本營。只有民主、自由、法制,才能消除恐怖、恢復秩序、實現和解。讓恐怖主義失去自己所由產生的土壤。
反恐怖,就必須反專制。反專制才能更好地反恐怖。為了世界永久的和平,反對獨裁專制,應當和恐怖主義一樣成為人類共同的目標。

恐怖主義者所用手段日益殘暴和不分青紅皂白,其原因就在於世界相信只有由武力來維持的正義秩序,武器成為唯一可以說的語言。這種語言讓對敵的雙方都只會懂得在死亡和痛苦當中,滋長下一次動用武力的資源。當世界公義其實是倚仗更具殺傷力的炸彈來維持,我們只會不斷令自已的大腦麻痺,不去反省和思索。

唯一能夠阻止暴政與恐怖崛起,而且能以希望取代仇恨的,就是人類自由的力量。阿富汗、巴勒斯坦、烏克蘭、伊拉克的人民,都先後舉行自由選舉。從摩洛哥到約旦到巴林,都開始在進行民主改革。沙烏地阿拉伯展現了地區領袖的風範,擴大了人民決定自己未來的角色。

我們永遠無法像恐怖份子一樣具有成本效益,但我們可以將心力與金錢投入在具有長期利益的四個方面:

1.投入於國內及國際層面預防及對抗恐佈主義的全面政策。這有助於我們釐清恐怖主義的根源、目標與手段 。

2.投入於情報交流。雖然情報交流是當今流行的術語,但是過程並不是如此簡單。情報單位就定義而言是非常謹慎保守的機關,他們非常不喜歡與人分享自己從獨家來源中所取得的資訊。此外,世界情報單位的運作都是受到不同的立法環境所管轄,並且受到不同的監督與任務機制管理。許多國家亦嚴重缺乏內部與外部單位間的重大合作,這種缺失根植於單位間傳統的敵對狀態以及他們持續向政治老闆競爭以便取得更佳的地位(大多是因為預算的考量)。在許多國家中,特別是在東歐及中歐地區,國內安全單位與執法機關間的合作與資訊分享幾乎不存在,這是因為缺乏像是英國的政治部(Special Branch)一樣的適當「界面」機制。對於有效地處理恐怖主義,我們仍有嚴重的障礙,愈快處理國際及國內的恐怖主義則愈好。

3. 針對藏匿恐怖份子與組織犯罪的區域,投入時間、人力以及財力以削弱這些區域的發展,這些地區多為受到種族鬥爭、大規模社會動亂禍及或受到軍閥、毒販或當地獨裁者違法控制的部落區域或三不管地帶,都是恐怖份子作為徵募新兵及訓練的理想場地。自前蘇聯政權瓦解與冷戰結束起,我們目睹這些「灰色地帶」以驚人的速度擴散至全世界(高加索山脈、印尼群島、安地斯山脈、中亞、非洲等地)。根據頂尖的法國政府官員與恐怖主義專家Pierre Conesa的看法,這些散布全球的灰色地帶形成幾百萬平方公里的區域,並有超過3億人居住在此。處理這個問題是長期抗戰,但是,同樣地,我們愈快處理愈好,因為「最終,恐怖主義會因為其激進份子被其聲稱的擁護者孤立,展露出恐怖手段可恥且負面的本質,面對他們賴以生存的不滿,而被完全擊敗。

4. 投入在教育中。像是哈瑪士(Hammas)、塔利班與蓋達等組織一直以來都能掌握投資教育的價值,並有能力以不正當的方式運用這些價值來取得重大利益。

安全政策並不是極少數躲在最高機密文件堆後面的人所擁有的東西。安全是公共事務。政府採取行動來對抗恐怖份子、抵制大規模毀滅性武器的擴散以及毒品與毒犯間的非法交易的作為仍不足夠;這些行動需要人民的了解、支持與鼓勵。政治領袖與選民間必須建立新的溝通方式,愈多的教育可培養更多的人了解民主國家社會所面對的威脅,同時也可減少短視與仇外事件,並從而強化安全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