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州教會長執會
溪州長老教會依據台灣基督長老教會行政法規定設立長執會,由牧師和六位長老和九位執事組成,長執會有議長由牧師擔任,設長執會書記一人。若教會因故暫時沒有牧師,則由代議長老代理一職。若有傳道師也需參與長執會。
目前溪州教會的輪休制度,讓現任執事任職一屆四年之後可以休息一年,輪休後得再被選連任,無連任次數限制。但長老執事任職滿70歲不得再被選。執事候選資格必須受洗二年後,信仰狀況良好,才得被小會提名候選。
長執會的任務主要有:執行小會所決議的事工、與長老配搭分五組主持家庭禮拜,分派議案與協調六組工作分配,會中也可提案交小會議決重大議案等。
參考文獻
1.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網站
2.溪州基督長老教會〈民104年1月〉;溪州基督長老教會和會手冊;P15
3.溪州基督長老教會〈民105年1月〉;溪州基督長老教會和會手冊;P13
4.訪問陳睦虔牧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