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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與老師們開小組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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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略採用歸納法(induction)及演繹法(deduction);用歸納法從資料中找出一般普遍性的特點,有一個以上的特定事實和證據,總和出結論;在加上演繹法,由己知事實推導出新的看法,建立出獨特性,
藉此充實資料這個部分。 |
方法 |
內容 |
一、調查研究法 |
對研究對象的看法。 |
二、田野調查法 |
深入黃埔新村觀察。 |
三、非介入性研究 |
網頁內文獻資料參考。 |
四、評估研究 |
社會干預的評估。如以住代護。 |
五、比較研究 |
兩個以上的類似案例。如黃埔新村與全台其他眷村。 |
六、問卷調查研究 |
設計及發放問卷共100份(實地、線上各50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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