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街友服務中心~惜緣居
  
本中心原歸屬警察局管轄,於民國80年6月24日頒佈「高雄市遊民收容所設置要點」,遊民業務由警政單位轉至社政單位管理,本局正式接管「高雄市遊民收容所」,並於97年7月3日將「高雄市遊民收容輔導自治條例」修訂為「高雄市街友安置輔導辦法」,更名為「高雄市街友服務中心」。

  本局於民國92年5月1日將遊民業務以公設民營方式委託民間單位經營,為落實遊民去汙名化及順應民情,同年9月18日又名『惜緣居』。


  以流浪(落)街頭、孤苦無依或於公共場所樓宿、行乞,且無家可歸而必須安置、輔導者,提供臨時安置處所,協助返家、就醫、就業、心理輔導、轉介、協尋…等服務,以能重返家庭、社會為目的。


服務項目:
一、收容安置服務:
1.食宿服務:本市三民街友服務中心設置80床,鳳山街友服務中心設置37床,提供符合本市街友條件者收容安置。
2.生活照顧服務:提供基本日常生活用品,如餐具、衣物、寢具、盥洗用具等及各項休閒育樂活動等。
3.醫療協助:協助健保加保及安置期間之健保費用、提供簡易護理、健康檢測等。
4.輔導就業:結合勞工局就業訓練中心,提供個案就業輔導、職業訓練及媒合就業等。
5.家屬協尋:建立協尋資料資源網絡,並結合相關協尋機構及大眾傳播媒體協尋。
6.轉介安置:依據街友類型轉介相關業管單位處遇,並協助外縣市籍街友回原戶籍地求助或安置。
7.社會資源:媒合慈善團體或善心人士協助街友紓困。

二、外展服務:對不願入住之街友,本中心於日、夜間外展時前往訪視,暸解其需求,並主動協助申辦社會福利及救助,改善生活品質或協助返家。
1.列冊管理:掌握本市街友名冊、瞭解街友動向,且每位街友皆建檔管理,以利隨時提供協助。
2.就業輔導︰依據個人專長、興趣及身心狀況,協助其至適當之工作場所上班,並與各地區就業服務站及相關社團建立網絡,掌握就業資訊。
3.協助就醫:評估有就醫需求者,協助其醫療照顧。
4.行動沐浴車:於每週二、四、五於同盟公園及中正運動場,每週二於鳳山區體育場西側,每月第一週星期四於旗山、美濃區,每月第二週星期四於岡山區中山公園及壽天宮前,每月第三、四周星期四於鳳山區國父紀念館,提供街友沐浴服務。
5.提供緊急及短期安置服務:遇低溫(10度以下),提供街友禦寒物資(衣物、睡袋及毛毯等)及膳食等服務。
6.短期住宿服務:遇颱風、天然災害及寒流侵襲時,提供短期溫暖的棲身之處。
7.轉介服務:評估並尊重個人意願,轉介至收容(養護)、返鄉、就業及協助申請相關社會福利等。

http://socbu1.kcg.gov.tw/street/about.php
高雄市社會局

第1頁 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