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為具軍事機能的獨立鄉團組織
根據日治時期台南州一九三四年出版的《南部台灣誌》所載:「六堆」即是根據戰鬥部署組織而成。「堆」之意或云與「隊」字音,或說「塘」同為營汛之單位,主要居其與官方正規部隊不同之稱呼。各堆公選總理、副總理,在推選全堆之大總理。每堆又分六旗,各旗壯丁五十名,平時各自散為農耕之名,有事則奉召從事作戰,軍營需糧由莊民負擔,大佃戶兩份,佃人三份,小租戶五份。如此乃成一種獨立自立的鄉團組織。
由收租變為半自治首長
朱一貴事變告一段落之後,客莊代表集議,認為團結一致行動,仍有必要,於是將戰鬥時的六營改為六堆,各選出總理一人,副總理一至二人,另派正副旗手各一人,正副先鋒各一人,長幹(通信連絡員)一人,督糧一人,各等職位均有專責,六堆總理副總理再行集議,由學識、名望、財產、剛勇兼備者中,推選大總理一人,再由大總理提名經六堆總理會議後,推選副總理一至二人,指使一人,文案、督糧、長幹各若干人,以協助大總理。另各由各堆推派壯丁三百人,分為六旗(每旗五十人)六堆合共卅六旗一千八百人為常備兵員,其組織相當嚴密,也頗民主。各職未規定任期,多在有事之秋才改選,各堆除總副理之外,各莊還有「管事」之職,職務原係代收大租(一縣有數間大租權者包收大租)為其正式任務,但後來變為半自治首長了。
轉型為精神標竿、文化取向的社會文教團體
六堆並不是一個行政區,而是同一族系因語言、風俗、習慣的相同,兩百多年來,敦親睦族,福禍相共,團結合作,自治自衛的組織,也是高屏六堆客家人精神上認同的指標(組織)、凝聚向心的精神象徵,以西勢「忠義祠」為中心殿堂,時至今日這組織已改為財團法人的組織。
六堆忠義祠後面興建「六堆客家文物館」,以展示客家文化,並緬懷先賢先烈忠義精神,記取愛家愛國的血淚史,以傳承後代並發揚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