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處理方式

 

 

[垃圾處理方式][資源回收總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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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的處理方式

我國垃圾處理政策於民國73年訂定「都市垃圾處理方案」時,是以掩埋為主;至80年時改以「焚化為主、掩埋為輔」;而87年則進一步推動「資源回收四合一計畫」,透過回收獎勵金及市場機制,提高民眾回收意願、擴大回收層面與績效。

垃圾的處理方式不外兩個途徑:一是掩埋,一是垃圾再循環或焚化。垃圾掩埋場需要相當大的面積,而土地的取得是目前政府最棘手的問題。未來的挑戰是減少垃圾的產量及加強垃圾分類以利處理。行政院於92年12月核定「垃圾處理方案之檢討與展望」,訂定我國「垃圾零廢棄」政策目標,同時配合資源回收再利用之規定,全面推動「垃圾零廢棄」之總體垃圾減量及資源回收等政策,提倡以綠色生產、綠色消費、源頭減量、資源回收、再使用及再生利用等方式,將資源有效循環利用。並於96年核定「一般廢棄物資源循環推動計畫」,大力推動「垃圾零廢棄」等工作,同時鼓勵民間參與再生產業、設置資源化設施等,並配合垃圾減量及資源回收,以期達成垃圾零廢棄之目標。

三方法

1.衛生掩埋:垃圾掩埋有兩個部分,第一個部分是不可焚化的部分(包括可回收、不可 回收),第二個部分為焚化過後,無法再利用的爐渣。垃圾掩埋又分為永久性掩埋與臨時性掩埋,例如核廢料在短期間內並無法有解決的技術,故皆採用永久性掩埋,而一般垃圾掩埋由於證明生物處理效率相當低,國外傾向視為暫時性掩埋,日後勢必再處理。

2.焚化處理:焚化處理的垃圾必須為可燃、且低污染的垃圾,這部分為焚化處理的重要爭議項目。

3.資源回收:先進國家的垃圾定義是「真正的垃圾是無法處理掉的」,表示任何物體在被定義為垃圾之前,必須努力的試著回收處理它,讓它有再使用的機會。

垃圾處理方法

處理對象

優點

缺點

衛生掩埋法

不可焚化的垃圾及焚化過後,無法再利用的爐渣。

投資額較焚化或堆肥低廉不需複雜的設備與控制器具

易造成臭味和塵埃掩埋場的使用壽命有限

焚化處理法

可燃、且低污染的垃圾

減少垃圾體積延長土地壽命較不受惡劣氣候之影響

焚化處理垃圾費用昂貴產生空氣及水污染物質

資源回收法

經過處理可以再利用或在製造的垃圾

達到垃圾減量

 

資料來源

http://zine.bamboo.hc.edu.tw/issue01/special/trash-access.html

http://opinions.sinchew-i.com/published/date/20110302/16

http://210.60.226.25/science/content/1982/00070151/000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