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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劇特點

  京劇的表演本身就是一種非常複雜的綜合藝術。凡是戲劇都是綜合藝術,但是京劇的綜合藝術和一般所指的綜合藝術不是同一個概念。

  一般說戲劇是綜合藝術,指的是:戲劇是包含文學、表演、美術製作、燈光等部門在內的一種綜合藝術。但京劇只就表演這一項,本身就是綜合藝術,包括唱、念、做、打,四種門類。如果把音樂、美術(包括化妝、臉譜、舞台設計、佈景繪製等)、燈光、服裝(刺繡工藝)、道具(工品製作)等都包括在內,京劇實在是一種十分複雜的綜合藝術。

  1. 唱:行腔。
  2. 念:具有音樂性的念白。

京劇中的念白分京白、韻白和蘇白。
京白是用北京音;韻白用湖廣音、中州韻;蘇白使用蘇南地區的方言。

  1. 做:做表、身段。
  2. 打:結合民間武術將其舞蹈化的武打動作。
京劇藝術另一個特點,是不能照搬生活。京劇並非把生活中的自然形態如實地照搬上舞台,而是從生活出發,以生活為根據,進行高度的概括。將生活中的形態、語言、動作加以提煉、誇張、美化、裝飾,形成一種特殊的表現手段,再用來反映生活,這是京劇最根本的美學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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