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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在網路上找到了有關海岸開發的規定例如「海洋污染防治法」和「海岸法」。 「海洋污染防治法」,也就是為防治海洋污染,保護海洋環境,維護海洋生態,確 保國民健康及永續利用海洋資源,特制定本法。法規規定不能排放:有害物質、油...等等。 「海岸法」,也就是海岸管理的基本母法,就是補充現在的海岸管理不足與衝突, 並且建立海岸地區的管理組織,能夠有效的管理海岸的開發與保育達到防治海岸環境災害和國土保安的目的。 而其中有六點是非常重要的: 第一點:為了維繫土地之永續利用,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目的。 第二點:依照自然與社會經濟生態完整性、國家發展政策以及行政管理之可行性劃出海岸地區管理範圍。 第三點:指定專責機關管理。 第四點:為確保海岸土地之永續利用,達成最大之土地總利用效益,擬定整體海岸管理計畫,依使用分區特性加以管理。 第五點:建立海岸地區基本資料庫與從事海岸研究,以為海岸管理之基礎。 第六點:建立使用、開發許可制度,落實海岸管理的目的。 因此,在淺水灣的開發活動,必須依照法規的規定進行,不能破壞環境生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