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明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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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明廉


明廉創於民國三十二年三月廿六日,定名為西國民學校,三十四年台灣光復後,
易名為明廉國民學校,三十五年奉令接管商業實踐女子學校為新校址,
原址為分校,四十一年又奉令遷回分校。原校址撥讓花蓮商校使用,五十七年實施九年國民教育,
奉令將校名改為明廉國民小學。其中歷任校長為:第一任陳世英先生,第二任劉金欉先生,
第三任陳天壽先生,第四任林永隆,第五任楊文禮先生,第六任校長王可非先生,
民國八十九年三月現任校長林阿良先生奉令到職,充實學校各項設備,致力經營,
使明廉一切趨於正常,並力求進步。推展各項活動不餘遺力,發展學校特色,其中包含射箭運動。


 

關於體育班

射箭班緣起


花蓮縣射箭委員會在本縣積極推展射箭運動,培養出許多傑出的射箭選手成效卓著,
享有令譽,為求往下紮根,落實訓練工作,爭取明廉體育班之設置。
奉教育部
80年五月十七臺(80)體二四三一五號函指示,
明廉體育班於八十學年度成立,招收縣內國小四年級對射箭運動有興趣的學生,
開始培訓工作。

 

 

明廉體育班特色及成效


(一)明廉體育班特別重視學生「個別化教學方案」之實施,針對每位學生建立教學及訓練資料,
長期輔導,方案內容包括學生基本資料,體能狀況成長紀錄,學生射箭能力成長紀錄,
射箭項目比賽成績、與學生家長訪談紀錄、基本射型成長照片、學業成績輔導紀錄、
學習輔導紀事、生活輔導紀事、個人才藝表現紀錄、心理測驗紀錄、
日常生活照片建檔等十二部份。
(二)重視學生生活及學業的輔導,實施「生活適應欠佳」及「學業低成就」學生之個別輔導,
讓學生在生活上、學業上、運動上能夠獲得最佳協助。
(三)注重親師溝通,學生如有問題行為,立即由任課老師與家長聯絡,共同處理。
(四)加強學生「射箭安全教育」以建立學生正確射箭觀念,維護學生的安全。
(五)實施靜坐課程,培養學生「定、靜」的精神內涵,加強學生射箭時的定力。
(六)提供最佳師資,兼顧學生的學業及運動。
遴選明廉教學經驗及能力均優之教師擔任級任教師。
聘請經驗豐富的國家級射箭教練,負責射箭教學。

明廉體育班面臨的困難
 

(一)器材設備不夠精良:由於經費所限,比賽弓僅十五把,射箭教學用練習弓。
(二)射箭專長師資延攬不易:明廉體育班射箭教練以體育老師代理方式,
再加以逐步研習受訓增加專業技能。
(三)招生困難:明廉體育班招生不受學區限制,但是各校由於本位主義並不鼓勵學生報考。
家長受升學主義影響,注重智育,具有進體育班影響學業的不正確想法。

建議:
 

(一)寬列經費,逐年增加:射箭器材昂貴,明廉射箭班逐年增至三班,
在教師及學生增加之同時,建請主管機關及全國體育協會均能補助經費,
以助明廉體育班之成長茁壯。
(二)比照國中技能教師方式遴選射箭專長教師,強化訓練工作:明廉目前共有三班射箭班,
學生六十五人,訓練工作完全仰賴以體育老師代理方式聘任之專任教練,專業知能正在培訓中。建請具有體育專長之教師修習射箭專業教育學分辦法,培養國小體育射箭)班合格之專任教師。
(三)本縣目前已在高中、國中、國小設置射箭班,應鼓勵全國之公私立大專院校設科系,
使高國中小培育之射箭選手能延續其訓練工作,不至半途而廢,
喪失當初教育部在國小設班長期培訓之美意。

展望:
 

教育是任重道遠的工作,體育人才的培養更非一朝一夕之功。一位傑出的射箭選手之誕生,
背後的努力耕耘及協助措施益顯重要,明廉肩負射箭教學工作,有心為國育才,
也迫切需要長官及各級教育行政單位之關懷、指導與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