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訃聞內的附屬文書記載
一.治喪委員會 1.原則:今人往往為炫耀己榮,將無關長官、民意 代表、顯達親友列為治喪委員會委員,而這些 委員中真正「治喪」者,寥寥無幾。 2.名稱:治喪委員會名稱常依「生老病死苦」五字 排列「故王公有木治喪委員會」(六十九年十月 三十日)共十字係序為「苦」,應改為「王公有 木先生治喪委員會」共十一字屬「生」為宜。 3.組織:治喪親友的成員以熱誠服務且時間許可者 由喪主或召集人因材敦聘,如非必要就不必成立 委員會,僅組成「治喪會」即可。 4.人數:依喪奠工作之所需而細分成數組,以各組 之正副組長聘為治喪會委員,人員要精簡、工作 宜分工、計劃應周詳、辦事須縝密。 5.聘書:內容應包括:受聘人姓名、職務、奠禮時 間、發聘人、年月日及文號等,並提前寄發。
二.訃聞紙張顏色與字體 1.紙張:訃告用紙一般是八開大小的稍厚紙張對 摺成四頁。 2.顏色:訃告既是代表「喪」事,因此紙張顏色 應以白顏色為宜,也有用「淺黃色」亦可,但 絕不可用粉紅色或紅色象徵喜慶的顏色作為印 製訃聞的紙張。 3.字體:應審慎選擇、其大小比例、排版的高低 與間距要適當、印刷應美觀大方、詞意用法與 稱謂應正確。
三.遺照 其用意在使親友在瞻遺容,緬思昔日情誼,永軫 留儀之意。尤以至親好友常將訃聞保存,見影如見 人,更添思念之情。遺照可印八吋一頁,或六吋、 或四吋均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