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顯考﹝妣﹞為抬頭為抬頭時的範例

(1)

  以兒子名義為父親發訃聞例〈父逝母在時;抬頭用顯

考則自己稱為孤子顯考○公緯○○府君痛於中華民國○

○年○月○日○時○分壽終正寢……子女等隨侍在側

……

 

     ○○   ○○     泣血嵇首

     ○○○   ○○○   泣血嵇首

     ○○   ○○○     拭淚頓首

 

【說明】

  父逝母在時如果子女已長成應以子女名義為父親治喪

,自己稱「孤子」、「孤女」以與抬頭「顯考」相對稱。

如必須以母親名義發訃聞時,則抬頭就須改用「先夫」,

若不自稱「孤子」、「孤女」時,可改用「男」、「女」

自稱,不可用「孝男」、「孝女」等,因為文中有「不孝

男等隨侍在側……..」,顯然前後稱謂矛盾。

 

(2)

  以兒子名義為母親發訃聞例(母逝父在時:抬頭用顯

妣則自己稱為哀子)顯妣○母○孺人?○○慟於中華民國

○○年○月○○日○時○分壽終正寢……,子女等隨侍在

………

 

     ○○   ○○   泣血嵇類

     ○○○   ○○○   泣血嵇首

     ○○   ○○   泣淚嵇首

  婿   ○○○   ○○○   拭淚頓首

 

【說明】

  母逝父在而子女早已成家立業時,應以予子女立場為

母親治喪,自己謙稱「哀子」、「哀女」或「男」、「女

」以與抬頭的「顯妣」相對稱。如必須以父親名義發訃聞

時,則抬頭就須改用「先室」而非「顯妣」了。

 

(3)

  以兒子名義為父親(母)親發訃聞(父母都已不在了

顯考○公○○府君

顯妣○母○太孺人名○○慟於……子女等隨侍在側……

 

哀子   ○○    ○○○  泣血嵇首

媳  婦   ○○○ ○○○  泣血嵇首

哀女   ○○○   ○○○  泣血嵇首

女  婿   ○○○   ○○○  拭淚頓首

 

【說明】

父母皆已不在了的自稱為「孤哀子(女)」,家族自稱不

可加「孝」字

 


 

2.訃聞稱謂解釋

孤哀子:無父謂之「孤」,因而父死自謙稱為「孤子」,

無母謂之「哀」,故母死自謙稱為「哀子」。父母皆已亡

故時要自稱「孤哀子」,亦可乾。

 

(1)乾脆自稱為「男」或「子」就一目了然。

 

(2)媳婦:子之妻謂之媳,「媳」與「子」是相對稱,

   故應並列,而且要連姓帶名寫在其丈夫的名旁。

 

(3)孤哀女:孤女、哀女、孤哀女三種自稱與孤哀子之

   用法同,可簡稱為「女」。

 

(4)女婿:女婿係「半子」,有女才有婿,故女婿必須

   緊排在女兒之邊以成偶。

 

(5)義子女:分為兩種:

1、乾女兒或口頭認親之子而不同居之義子。

2、幼時沾「水米」之恩之義子。

 

(6)期服孫:古人重「長孫」如子輩均不在由孫輩發訃

   聞,則抬頭為「顯祖考(妣)」而下款長孫自稱為

   「承重孫」,其他為「期服孫」即內孫兒。

 

(7)外孫:女兒之子為「外孫」,其妻為「外孫媳」;

   女兒之女為「外孫女」,已婚者加(適○),其夫

   婿為「外孫女婿」。四者要冠本姓。

 

(8)曾孫:依序可分三種:

        1、內孫之子女稱「內曾孫」簡稱「曾孫」、「曾孫

    女」。

        2、外孫子女稱「外曾孫」、、「外曾孫女。」

        3、外曾女之子女稱「外外曾孫」亦可稱「外曾孫」

    。

 

(9)玄孫:曾孫之子女稱為「玄孫」、「玄孫女」。

 

(10)輩:如家族人口簡單就列「輩」,或「

    」稍有名望亦可印入,但須印在家族之後 。

 

   (11)夫妻:古語:「少年夫妻老來伴」,夫妻是一生

    中 最富感情也彼此最了解的人,相互信賴終生「

    情人」,故夫妻應列名且比孤哀子抬頭一字,字

    體並稍大。

 

(12)兄弟姊妹,叔訃妯娌之用法 。

 

(13)    男:係指與兒子同齡會之人。「庚兄弟」係

     與逝者同齡會的人。

 

(14)    男:係指兒子結拜之人,「誼兄弟」係與逝

     者結拜的人。

 

(15)族親代表、宗親代表、親戚代表、親友代表等具

  有身分地位者,獲至親者皆可同列護喪,端看篇

  幅大小而已。

(16)如父母尚建在者,則最後應烈「父親」或「母親

   」。

 


 

3.訃聞家族哀傷術語

(1)血稽首:「泣血」形容父母之喪極為感悲痛,哭

   的眼中出血之意。「稽首」即伏著頭不能以帶哭喪

   著臉去面對人 。

 

(2)拭淚頓首:「女婿」「姪女婿」「孫女婿」「義女

    婿」「胞兄弟」「姐夫妹婿」其他姻親男性者古來

    行禮方式為「頓首」。

 

(3)斂衽:古時婦女行禮謂之斂衽。

    近年來由要使用上列哀傷形容術語,增加了喪主與

    印刷店的困擾,故多採用「同泣啟」三字都以涵蓋

    了也無不可。亦屬一大創新。

 

(4)父母對子女,夫婦相對,同輩份一律寫﹝悲﹞即可

    。而宗親、親友可用「鞠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