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課

總機:2986-2340~3.2986-235~9共10線
主管業務
分機
傳傳
農業機械使用證3332984-6867
水旱田輪作計畫-稻米生產及稻田休耕轉作申報333
農地用地作農用證明申請333
寵物登記、畜產推廣、家畜防疫346
工商業管理345
果菜批發、民有市場業務347
公園管理353、354
公園綠化管理341、344
行道樹綠化管理340、352
攤販管理345

《農業機械使用證申請》

 ◎檢具文件資料:

   1. 申請人生份證、印章

   2. 農機有關證明文件

 ◎處理期限: 3 天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申請》

 ◎檢具文件資料:

  1. 申請一式 2 份
  2. 最近一個月土地登記簿膽本籍地籍圖膽本
  3. 申請人身份證影印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膽本
  4. 申請土地如屬都是土地者,應另檢附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 隨到隨辦 )
  5.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文件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規費收取標準:

  1. 申請核發農業用地作農也適用證明,土地一筆者每間收取新台幣 500 元,每增加一筆土地另收新台幣 200 元。
  2. 申請核發多份證明書,其超過部份,每份以新台幣 100 元計算。
以上資料編整自《三重市便民服務手冊》、《三重市公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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