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屆市長-李火土

  先生祖籍福建省泉週府同安縣,民國九年(日本大正九年,西元一九二○)出生於三重埔過圳,畢業於二重國小。李市長未擔任市長前,日據時期(五週二廳時期)服務於新莊郡役所,當時新莊郡隸屬台北州,包括新莊街、鷺洲庄、五股庄與林口庄,而三重埔又屬鷺洲庄轄內。光復後又擔任里長、水利委員,然主要從事職業乃台北中央市水果批發商,並擔任青果工會監事。

   民國五十年(西元一九六一年)當選本市市民代表,並且榮膺表會主席;後於民國五十三年(西元一九六四年)出馬競選市長,順利當上本市第二屆市長。民國卅六年(西元一九四七年)三重與蘆洲分治設鎮,暫借三重鎮農會辦公,後遷至中央北路日據時期的里民集會所繼續辦公;然而三重工商發展迅速、人口激增,再加上三重由鎮升格為市,公所人員編制增加舊辦公室以不敷使用。李市長上任後有鑑於此,數度邀請地方人士商議籌建新辦公室大樓,後經市民代表會決議,選擇現址為新辦公大樓地。在征收土地時,李市長遭遇家族、鄰居及友人指責,因當時的賠償費很少,遠低於土地的本身價值,但經由李市長不斷斡旋,李事長自己以身作則,將所屬土地以極低廉價賣出,最後地主石之母、林火炎、王吉、張水木及張江柳同意廉價讓售土地,新辦公室大樓才得以興建,並與民國五十七年(西元一九六八年)落成。

   李市長除為公所新辦公室大樓費心奔波外,於任內開闢頂崁工業區,使本事工業發展更進一步。李市長本身雖只受小學教育,但對本市教育十分重視再任內將二重、三重、三光及正義等國小教室全面改建,還興建防洪教室,讓學共能安心上課,不用颱風、大雨來臨時時,遭受淹水之苦;且積極籌設、建設修德國小。
民國五十七年(西元一九六八年)公所新辦公室大樓落成後,理事長也卸下市長之職。之後李市長任職台北縣都市計劃委員會委員及擔任台北縣選舉委員會監察小組召集人、本市調解委員會委員及兵役協會委員。李市長即使不在擔任市長,乃十分關心地方事,只要他能力所及,一定盡心盡力幫忙,所以在地方上素得名望、受人敬重。不幸地,理事長於民國七十七年(西元一九八八年)逝世,然其德行乃留市民知心。
以上資料編整自《三重市志》368-38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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