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有種(endemic
species)植物泛指局限生長於某一地理區域或特殊生育地的植物,
更嚴謹的定義, 則指某一分類群(taxon) 由於歷史(history)、生態(ecology)或生理(physiology)等因素,
僅自然繁衍於某一局限的地理區域, 而未在其他地區出現, 此物種稱為該地理區域之特有種(Major,
1988)。特有現象的起因來自多方面,
這些因素可單獨作用或合併產生效應, 包括地區的大小與年代、冰河作用之生物絕滅和再侵入情形、島嶼的隔離(island
isolation)、地球陸塊分裂的年代與程度、陸橋的出現、棲地與植物相的年代、緯度、海拔與雨量的變異、土壤母質的差異等(Tolmachev,
1974;
Keener,
1983;
Goloskoko
v, 1984) 簡單的說:任何植物在其特有地區當地演化之產物就是特有種。而『台灣特有種植物』的涵義:在台灣地區當地演化,適應台灣的的地質、水文與氣候。它們與台灣其他動植物一起長期共同演化,形成聚落,並提供許多野生物的棲息地。
台灣特有植物自二十世紀初開始,
陸續由分類學者發表, 至目前仍有新種發現。光復前大致是日本植物學者之貢獻, 光復後之新種則絕大多數是國人之心血成果, 若以1945
年為界,根據進行分析之1050特有分類群,
比較各分類群文獻之發表年代, 顯示在1945 年之前所發表的台灣特有種維管束植物有813
種,1945
年之後發表的台灣特有種維管束植物有237
種。
台灣特有種蕨類植物61
種群(含亞種及變種)、台灣特有種裸子植物18
種群(含亞種及變種)、台灣特有種被子植物975種群(含亞種及變種),
合計台灣特有種維管束植物1054 種群(含亞種及變種)。
台灣植物並無特有的科,
特有的屬亦極少數, 考究其原因乃由於(1)台灣具有較多之古老的孑遺植物,
多為進化已趨緩慢之種類;(2)台灣自第三世紀來長期安定的氣候,
以致缺乏演化之原動力;(3)台灣與大陸分離僅約20-40
萬年,時間較短,各族群多半仍保有其母族群之變異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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