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民爺的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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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民爺被某些文獻誤會,是打擊「反清復明」的分子。

以上論述與事實不符,事實如下:
回到歷史年代來討論
1. 清朝乾隆四十八年<民前一二九年>西元一七八二年間,有莠民倡亂,蔓延本 省各地,暴徒攻陷中南部重要城鎮,知府「孫景燧」和僚屬,同罹其難,暴徒攻破府城後,即返回「半線」即今之彰化。群賊推「林爽文」為盟主。
設府稱王,受群賊朝賀,稱孤道寡,諉稱順天元年,封賞功臣,大開慶功宴等。

2. 旋即乘勝,兵分二路,先說「莊大田」率兵向南進攻,至攻打鳳山縣城時,有南部粵莊,公推舉人「曾中立」為大總理,率義民度過淡水溪,與「九曲堂、磚子窯」義民,合力在鳳山,「篤嘉港」

3再說,林爽文,率兵向北進攻,至乾隆五十一年,民前一二六<西元一七八五年>冬天,攻陷淡水縣,知縣「程俊」和僚屬,被迫自決,並攻佔竹塹「新竹」,循案張芝馨,也為國殉難,暴徒蠻橫殘酷,人民傷亡慘重,雞犬不寧,民不聊生,人人髮指

4.有志之士,義憤填膺,時有義首「陳紫雲」先烈「新埔人」,應巡檢「李生樁」,知縣「孫讓」的求援。

5.懷抱古訓:國家興亡、匹夫有責。凡是禍國殃民的人,當群起誅之。大義之真諦,振臂呼籲,舉旗起義,不數日,就有一千三百餘壯士,爭相赴義。

6.立刻編成隊伍,誓師進軍,和官軍並肩作戰。
於十二月十三日克復「竹塹」。「現今新竹」

7.義軍乘勝之師,追擊暴徒,直到來年正月,與苗栗「徐夢麟」義士,所率領義軍會合,士氣大振,馬上南下,直搗大甲,只有林爽文率眾頑抗,到乾隆五十二年十月二十九日,福建巡撫,率援軍由鹿港登陸,與義民軍取得聯絡,前後夾攻,戰況壯烈空前。
同年十二月初八日,在崙子頂「鹿港境內」大決戰,暴徒不支,退守「失椆山」今彰化縣內。

8..林爽文藏身在有人「高振」家中,被官軍,義民軍四面圍困。林爽文自知無可作為,乃告訴高振說:請兄將弟交官,可得好處,否則必同歸於盡。

9.高振依言,於乾隆五十三年正月初四,將林爽文交官,解京處決,餘眾潰散,數年擾亂,乃告平靜。

10.義民軍,由北部而中部,輾轉搏鬥,大小交戰數百次,英勇善戰,攻守得宜,戰果輝煌,終將亂事戡平。
以上是平亂經過。

* **<台灣省文獻會>所編:台灣史
* 把林爽文等所有叛亂分子,一律稱為民族革命分子,粉飾美化,顛倒事實,成為負面教材。
* 林爽文曾擔任縣捕快,被革職。殊不知鬧民變者,多是無業遊民的羅漢腳,文化水準較低,不是生產,居無定所,生無恆產,苦於生計。
* 他們所關懷期待的,是經濟物質層面的,生活問題。跟國家民族層面的問題,距離遙遠,風馬牛不相及。
* 據平台紀事本末:「林爽文所率之眾,裂裳為旗,提竿為挺,劫掠為事。」
* 參予者,原以「天地會」會黨為主幹,以漳洲籍移民為基本成員,接受盟誓規章約束,排斥朝廷的法律,有顯著的衝動傾向。
* 從起事的過程中,看不出會黨有何真正的積極姓目標。起事過程中,從無一句口號或文字宣傳語及「反清復明」,行為模式停留在,會黨原帶給社會騷動與擾亂的破壞作用。
* 所以,與其說是抗清的民族革命,不如說是「抗官」的群眾運動來的妥當。
* 林爽文事件,是僅為單純抗官事件,絲毫看不出有所謂「民族革命」「政治改革」的痕跡。
* 抗官的意義在抗清之上。相對的義民的挺身而出。
1感受到生存的危機
2眼見血汗換來的田園化成荒地
3辛苦營建的瓦舍化為廢墟
4於是挺身而出發揮守望相助的精神,從事協助恢復社會秩序的義行,含有相當社會正義行為的成分。
* 如果說亂民是社會分裂的力量,義民就是社會團結的力量。
* 義民主要維護的目標,不是清廷的法統,而是出於「愛鄉護土的自保心態」與需要。
* 義民們;對保境安民、社會治安的維護、做出重大貢獻。

* 綜上所述:
1、 當時的械鬥,是台灣移墾期,嚴重的治安問題。
2、 義民爺之義行,單純的愛鄉護土的自保行為 。
3、 不是打擊「革命分子」的行為。
4、 願大家能夠了解事實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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