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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了解卑南族各部落的構成要素,就應熟知存在各部落的祖靈屋。祖靈屋為卑南族供祭祀祖靈的小屋,亦有學者稱其為靈屋或祖屋。Kalumaan依卑南語的意義是「本家、故家、真正的家」的意思,係指某一特定氏族或家族共有祭祀及祝禱的場所,是神、祖先與人之間的媒介的靈屋。知本部落的三大氏族都有祖靈屋。勢力強大的氏族其祖靈屋常有數個各自附屬的青年會所,由祖靈祭司長管理支配其附屬的青年會所。卑南族原為母系社會,因此女兒與母親同屬一個祖靈屋,兒子則歸父母雙方的祖靈屋,狩獵與戰爭的祭祀祝禱屬於父方,平日農耕的祭祀祝禱則屬於母方。

  知本部落原有祖靈屋很多,據說曾有八十多個,分散而佔地甚廣,日治時代曾在今天主教堂的位置集中重建,為部落中最神聖的空間地區。戰後受西方宗教傳入及社會變遷影響,現今僅存馬法溜氏族祭司長林茂生家的祖靈屋,為傳統石板建築,佔地約八坪,分為男、女祖靈兩祠,室內外空間飾以傳統圖騰及雕刻品,代表男、女祖靈的板雕,男祖祠立有石垣,上置小米,牆上掛著獸骨,女祖祠設置較為簡單,設有一座祭台,兩祠均設有火灶,祖靈屋出口處另有以石材立的社壇(土地神)一座,極富部落文化特色,部落舉行傳統祭典活動,須先在此祭祀後才可展開,祖靈屋平常關閉,僅有舉行祭祀時才開啟

  民國90年7月,部落於活動中心前左側,另建祖靈屋,新建築為連棟式,共有三間,分屬馬法溜、巴卡露固、魯法烏三大氏族。新的祖靈屋仍保有傳統風格,屋頂為石板,壓以長條木材,外牆則以石片砌成。

  祖靈屋、巴拉冠與卡地布多功能活動中心,合構成卡地布文化公園,不僅為部落族人活動場所,更為部落族人的精神象徵,神秘不可侵犯,因而不對外開放參觀。

 

【祖靈&自然神】
1.祖靈:卑南族稱
神靈(viroa),是神、精靈和死靈的總稱。人的生靈(tinavawaan)共有三個:一個在頭頂,一個在左肩,一個在右肩;頭頂的生靈若離開身體,人就死亡。

2.自然神:卑南族除祖靈外,還有自然神,有時祖靈與自然神相接合。天地兩神養育作物與獵物,是福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