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禽批發市場

(一)管制方式

.防疫上有必要時,得令家禽市場行業停止營業。

   2.進行門禁管制、執行移動管制及劃定並公告限制區及管制區:由臺北畜產公司要求養禽場
  由產地合格獸醫師出具健康合格文件,始得進入家禽批發市場。限制區為以發生場半徑1公里劃
  定,發生場依法進行全面撲殺,限制區內養禽場依流行病學認定有感染之虞養禽場才採取
  全面撲殺;管制區為以限制區外圍1~3公里劃定,進行家禽場管制移動並列入監測。建立進場
  交易家禽之產地來源、販運車輛車號、購買人員及出貨人等相關資料,以利掌控禽隻流向
  及後續貨源逆向追蹤作業。

(二)撲殺方式

  由於家禽批發市場中家禽都以籠子圈養運輸,因此施以水化氯醛、鎮靜劑等麻醉後,再裝袋
  施以CO2乾冰窒息。

(三)發生場因應措施

   當活禽停止交易及禁止現場活宰之後續因應:
  
為因應相關疫情政策,全面禁止活禽停止交易及禁止現場活宰之際,將就下列事項研擬相關配套
  措施:

  1.臺北畜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執行作業:
  封場期間暫停所有活禽之交易作業,協調承銷人改以產地符合CAS標準之電宰場屠體後送至指
  定場所交易,畜產公司及相關合作廠商將全力配合調度貨源。

  2.貨源供應調配
  
目前評估臺北畜產公司、中華民國禽肉行銷協會(含台北縣市14家會員) 、臺北農產運銷公司生
  處理中心(含20家連鎖超市)等3個系統每天可配銷5-6萬隻,將責由臺北畜產公司負責協調可供
  應合格禽肉屠體廠商,以調配支應本市禽肉需求。

  3.臺北第一家禽批發市場場內每天清潔消毒一次,並針對活禽交易場每日清潔消毒2次;每週一
  休市日擴大消毒。

  .進出該市場之車輛必須進行消毒。

  5.屠宰場分別於雞隻屠宰作業及鴨隻屠宰作業完成後,各安排全面消毒作業1次。

零售市場家禽攤商每日營業前及結束營業時,營業場所必須消毒。

回首頁 回首頁 回首頁 回首頁 回首頁 回首頁 回首頁 回首頁 回首頁 回首頁 回首頁 回首頁 回首頁 回首頁 回首頁 回首頁 回首頁 回首頁 回首頁 回首頁 回首頁 回首頁 回首頁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