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 36
份報告寫於 2005/12/30
00:20:10 |
標題: |
支持台灣加入 WHO |
內容: |
(To
support Taiwan's inclusion in WHO)
反菸是公共衛生工作重要的一環,也是國安家康的基礎,台灣響應世界的潮流,積極與國際共同防制菸害,為無菸世界的營造而努力,卻礙於政治因素被拒於
WHO 之外,不得其門而入。因此,我們希望國人團結一致,共同為加入 WHO
而努力,一起為台灣加油!歡迎至下列網址觀看「支持台灣加入 WHO」的宣導短片,片中短短的幾行文字道盡了國人的心聲:
Welcome to Taiwan. A thriving
democracy of 23 million people connected to the world…in every
way but one that really matters…Taiwan's inclusion in the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is right, absolutely right.
網站連結: http://www.doh.gov.tw/ufile/video/join_WHO.wmv
紀錄 緒元
|
|
第 35
份報告寫於 2005/12/29
23:15:25 |
標題: |
校正已完成之文稿 |
內容: |
(To
make a correction for finished manuscript)
對於亞洲大學何清松助理教授所提醒的三點,我們已將所有完成的文稿及之前的進度報告加以更正。我們非常感謝何老師的指教,減少用詞上的錯誤,對於尚未編寫的文稿,我們就不會再「重蹈覆轍」了!
紀錄 俊毅
|
|
第 34
份報告寫於 2005/12/26
21:59:46 |
標題: |
收到亞洲大學醫務管理學系何清松助理教授回函指正 |
內容: |
(To
receive an e-mail from Dr. Ho Chin-song)
我們很高興收到亞洲大學醫務管理學系何清松助理教授回函,提醒我們國民健康局平常一再向衛生局強調的三點:
1.要稱"菸品",而不稱"香菸"
2.是"菸害防制",而非"菸害防治"
3.是"吸菸",而非"吸煙"
以上三點對我們真是醍醐灌頂,我們會依何老師的指正,將作品及進度報告中的錯誤加以訂正。在此,我們希望向何老師說一聲:「謝謝!」
紀錄 力瑋
|
|
第 33
份報告寫於 2005/12/26 20:36:02 |
標題: |
蒐集「全民菸檢」大會考題 |
內容: |
(To
collect the questions of the General Tobacco Proficiency Test
from Dr. Ho Chin-song)
由於「全民菸檢」大會考的出題老師為亞洲大學醫務管理學系何清松助理教授,因此我們特地發了一封 e-mail
給何老師,請他是否可以提供考題讓我們在作品中討論,以及有關智慧財產權的問題,可惜何老師回函說,現在正在美國密西根大學進行研究,時間為半年,要到明年五月才會回國。真可惜!我們原本預計想採訪他,因為何老師也是
2003 年「台中縣無菸校園輔導計畫」的主持人,我們很希望請教他一些相關問題!
紀錄 力瑋
|
|
第 32
份報告寫於 2005/12/26
20:06:02 |
標題: |
全民菸檢 |
內容: |
(71.5%
of students failed in General Tobacco Proficiency Test)
彰化縣衛生局今年首度與亞洲大學合作,建置「全民菸檢 – 菸害防制大會考」,共有 4000
多位國、高中學生參加,結果高達
71.5% 的學生不及格。負責出題的亞洲大學醫務管理學系何清松助理教授說,題目圍繞在菸害防制法規定,參與作答的
4171 名學生中,僅 287
人第一次作答就完全答對,而分數低於 60
分者達 71.5%,可見我們國高中的菸害防制教育還需加把勁!
紀錄 力瑋
|
|
第 31
份報告寫於 2005/12/22 23:55:43 |
標題: |
詳讀「菸害防制條例」 |
內容: |
(To
study "Taiwan's Tobacco Hazards Prevention and Control Act")
為了全盤了解台灣在菸害防制上的規範,我們詳讀了「菸害防制條例」的條款後,發現這部民國
86 年通過的條例,已與現今的社會有些脫離,所幸立法院已經在今年
11 月 9 日初審通過「菸害防制條例修正草案」,現在就等著二讀通過。對於修正草案的內容,我們也會在作品中詳加探討的。
紀錄 承彥
|
|
第 30
份報告寫於 2005/12/18
20:53:45 |
標題: |
英國判例 - 菸槍須為吸菸承擔法律責任 |
內容: |
(British
Legal Precedent - Smoker must be responsible for smoking in action
at law.)
英國高等法院法官 12 月
16 日作出一項開創性的判決,根據該判決,1971
年後開始抽菸的癮君子必須為其戒菸失敗的過失承擔法律責任,因為關於尼古丁危險性的明證自此時已然出現。法界人士警告,這項判決將衝擊其他團體,諸如酗酒者與肥胖者所提的危害健康賠償訴訟。
該判決出現在一宗因石綿引發肺癌而對英國國防部提出賠償告訴的訟案上。法官波頓宣判,原告因其夫之死而獲得賠償,但因其夫菸癮甚大,在「共同過失」上被判有罪,因此賠償金額應刪減20%。
法官說,其夫從 16
歲 (1955年)
開始抽菸,沒有會怪罪他,因為當時吸菸的危險性尚未廣為人知,然而自1971年起,菸盒上所印的健康警訊應可讓大眾了解抽菸的害處。這是高等法院首度在過失賠償訴訟中考慮抽菸所產生的影響,此案例也將影響今後類似的訟案。
紀錄 力瑋 (資料來源:
自由時報 12/18/2005)
|
|
第 29
份報告寫於 2005/12/18 15:42:12 |
標題: |
公益活動 - 戒菸透明體驗屋 |
內容: |
(Anti-Tobacco
Activity - To get out of temptation to smoking by observing and
learning from a transparent house)
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12月份在北、中、南區各舉辦了一場「戒菸透明體驗屋」競賽,餐賽者必須待在由三面透明牆組合而成的透明屋中,連續八小時部抽菸,而且抵抗屋內擺設的菸品、打火機和零食的誘惑。結果北區的優勝者指出,會決心戒菸,完全是為了小孩的健康著想;中區的優勝者說,是為了籌措報考研究所的經費而參加戒菸活動;南區的優勝者則表示,會想要戒菸是想給即將過生日的媽媽一個禮物。儘管大家的理由五花八門,但這項活動總算是達到宣導戒菸的目的了。
紀錄 力瑋 (資料來源:
自由時報 12/18/2005)
|
|
第 28
份報告寫於 2005/12/15 21:32:24 |
標題: |
整理照片 |
內容: |
(To
sort the pictures)
由於目前存檔的照片太多了,我們決定先依照初步擬定的大綱分類整理,將照片歸檔,這樣未來在選用照片時就方便得多,不容易遺漏,也不會重複,可以省下許多時間。
紀錄 俊毅
|
|
第 27
份報告寫於 2005/12/14
22:17:34 |
標題: |
整理亞洲國家菸品的警示圖文 |
內容: |
(To
sort health warnings on tobacco products of Asian countries)
我們將搜購而來各國菸品的包裝做了整理之後發現,大部分亞洲國家的菸品其實都還停留在警示標語而已,就我們所搜購的菸品中,尚未發現印有警示圖片,而且這些警示標語的面積都不到
30%,更甭論專家要求的至少
50-60% 的面積。看來,亞洲國家在菸害防制上還得多加一把勁才行!
紀錄 承彥
|
|
第 26
份報告寫於 2005/12/12
19:30:05 |
標題: |
在校園張貼拒菸海報 |
內容: |
(To
put up posters at school advertising Tobacco Control)
在學校的鼓勵下,我們今天在校園張貼由「全球衛生領袖論壇」所帶回來的幾張大型海報,這是 GLOBALink之Global
Tobacco Control 的宣傳海報。雖然學校早就嚴禁學生吸菸,但我們相信透過精美而明確的海報支拒菸意識,將能夠引起同學們的注意,甚至對家長也有影響力的。
紀錄 緒元
|
|
第 25
份報告寫於 2005/12/11 21:24:04 |
標題: |
八成一店家,賣菸給青少年 |
內容: |
(Investigation
shows that 81% shops sell cigarettes to teenager illegality.)
衛生署國民健康局昨天 (12
月 8 日)
發表 2005 年
1 月到
11月的取締調查數據表示,高達
81% 的店家會賣菸給未滿 18
歲青少年,其中最守法的五大便利商店佔 66.7%,雖比去年違規的
82% 有些許進步,但仍需持續加強推廣宣導,日後擬修法嚴格規範店家。
根據「菸害防制法」以及「兒童少年福利法」規定,未滿 18
歲者不得吸菸,菸害防制法更明文規定,販售菸品給未滿 18
歲者,可處新台幣 3000 至
10000 元罰鍰。衛生署提出的「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目前已進入二讀階段,內容包括:商家菸品展售方式,不得以開架式展售、不得採取緊貼透明玻璃的陳列方式、不得在店內展示菸品廣告,且須在店內張貼警示圖文等嚴格規範。
紀錄 承彥 (資料來源:
自由時報 12/ 09/2005)
|
|
第 24
份報告寫於 2005/12/09
21:14:53 |
標題: |
WHO
反菸,拒聘癮君子 |
內容: |
(WHO
policy on non-recruitment of smokers or other tobacco users)
世界衛生組織 2005
年 12 月
1 日宣布,為了貫徹其反菸的公衛運動,已停止聘僱吸菸者擔任工作人員。這項新政策已公佈在世衛組織的官方網站上,並將刊登於所有針對組織內外圍的新徵人啟事上,但不適用現有員工。
世衛組織發言人辛浦森說,世衛組織一直領導反菸運動,「基於原則,世衛不希望招募到癮君子。」他進一步解釋說,至十二月一日止,所有徵人啟事都會有一行字,寫著世衛不會鼓勵吸菸或招募吸菸者。所有應徵者都會被問到是否會吸菸或使用其他菸草產品。
根據世衛本週發給旗下八千名員工的內部備忘錄,世衛對吸菸員工並不會施以任何懲罰,但他們絕不可在該機構的任何場所吞雲吐霧。世衛將保留原本的吸菸區,直到發佈下一次公告為止,而且也不會中止或縮短吸菸員工的合約。
紀錄 力瑋 (資料來源:
自由時報 12/ 03/2005)
|
|
第 23
份報告寫於 2005/12/08
19:39:20 |
標題: |
蒐集他國菸品 |
內容: |
(To
collect the cigarettes imported from some other Asian countries
for health warning reference)
為了了解國外菸品的包裝及警告標語,尤其是較落後的亞洲國家,我們特地到位於台中火車站對面的第一廣場及附近巷弄搜購,因為這裡是各國外勞的聚集地,因此專賣泰國、越南、印尼、菲律賓等地特產的商店遍應運而生,當然菸品也不例外。由於我們接未滿18歲,不得購買菸品,因此我們便請鄭媽媽陪同,由她出面。我們發現印尼的菸品種類最多,居然還有cappuccino的口味,想要吸引年輕族群上癮;然而最可怕的就是居然還有不附濾嘴的條菸,如此吸法就是直接讓菸煙進入肺部,簡直是不要命了!
紀錄 俊毅
|
|
第 22
份報告寫於 2005/12/07
23:21:52 |
標題: |
整理「全球衛生領袖論壇」資料 |
內容: |
(To
sort the information on the 2005 Global Forum for Health Leaders)
我們已開始整理鄭媽媽去台北參加「全球衛生領袖論壇」所帶回來的資料,真的滿多的!鄭媽媽說,這是一趟收穫豐富的經驗,與會的來賓,尤其是演講者,都是在國際上赫赫有名的衛生專家,他們所談論的內容也都一針見血,針對當前的重要課題傾囊相授。由於資料實在太多了,我們決定予以分類,找出有關菸害防制的部分優先探討。
紀錄 緒元
|
|
第 21
份報告寫於 2005/12/04 21:59:10 |
標題: |
「全球衛生領袖論壇」圓滿結束 |
內容: |
(The
2005 Global Forum for Health Leaders ended successfully.)
為期五天的「全球衛生領袖論壇」終於在 12
月 2 日圓滿結束了,這是非常令人感動的國際論壇,我們雖然無法加入世界衛生組織,但是許多全球各地的衛生菁英都參與了此次的活動,討論的也是世界衛生組織目前最重視的議題,讓台灣可以用不同的方式與世界接軌,不必被拒於世界衛生體系之外。「全球衛生領袖論壇」讓我們接收他國最新的訊息,也讓他國分享台灣最驕傲的經驗!
義工家長 鄭秋琴
|
|
第 20
份報告寫於 2005/11/29
20:52:40 |
標題: |
參加「全球衛生領袖論壇」有感 |
內容: |
(To
attend 2005 Global Forum for Health Leaders, GFHL)
由於「全球衛生領袖論壇」舉行的時間孩子們必須上課,且又正逢段考時段,但是為了不想錯過這個醫界的盛會,加上全程以英語發音,可能對他們來說有些捆難,因此只好由我代為出席。在會場上,我才真正了解到台灣醫界與衛生署的努力,不管是在菸害、禽流感、AIDS防制,或是其他公共衛生方面的領域,台灣的成就都是有目共睹,也贏得與會來賓們的讚賞,即使不是世界衛生組織的會員國,但我們做的不比大部分的會員國來得少,甚至超前。所以說,要贏得國際的尊重,首要的就是做好自己,就像美國菸害防制中心主任
Dr. Michael Eriksen 現場所說的,不要太在意 WHO
的政治與官僚!
義工家長 鄭秋琴
|
|
第 19
份報告寫於 2005/11/28
22:34:17 |
標題: |
請義工媽媽代表參加「全球衛生領袖論壇」 |
內容: |
(Our
parent volunteer represented to attend 2005 Global Forum for Health
Leaders, GFHL during school days.)
自今天 (2005年11月28日)
起一連 5 天,由衛生署及國內醫衛專家舉辦的「全球衛生領袖論壇」,第一天探討的就是「菸草控制框架公約」,礙於上課日無法參加且全程以英語發音,因此我們請義工鄭媽媽代表出席,她的英文程度好,可以幫我們很大的忙,鄭媽媽在會中也與衛生署侯勝茂署長交談,告知我們所參加的「外交之門」網頁比賽與今天的主題息息相關,所以無論如何也不能缺席。
指導老師 黃忠志
|
|
第 18
份報告寫於 2005/11/27
17:33:56 |
標題: |
篩檢口腔癌,專家促編預算 |
內容: |
(Specialists
suggest government to budget for assaying oral cavity cancer.)
國家衛生研究院 2005 年
11 月 26 日舉行「亞太頭頸癌研討會」,台灣口腔癌問題成為討論焦點。專家指出,台灣因為吸菸與嚼檳榔人口增加,口腔癌罹患卛迅速增加,已是男性常見癌症第四名。
臺大醫院頭頸腫瘤科主任柯枚郁指出,口腔癌若是第一期就醫,將腫瘤切除乾淨後,有
85% 未來可不復發。但最重要的,還是民眾應遠離菸、酒、檳榔,以降低罹癌機率。
目前衛生署雖然有口腔癌篩檢計畫,但都是在民眾就診時,由牙科或是耳鼻喉科醫師順便篩檢。因此,柯枚郁主任建議衛生署應該編列專門預算,直接到第一線篩檢,才能有效降低口腔癌的死亡率。
紀錄 俊毅 (資料來源:
自由時報 11/ 27/2005)
|
|
第 17
份報告寫於 2005/11/27 11:36:00 |
標題: |
改善吸菸室,避免排二手菸 |
內容: |
(To
prevent exhaust of second-hand smoke by improving smoking room)
越來越多工作場所設置吸菸室,既可滿足員工需求,也能避免菸害傳入非吸菸區域,勞委會勞郭安全衛生研究所強調應做好設施,才能避免吸菸區洩漏二手菸。勞委會建議,吸菸室可以採用平行自動移動式門板,取代推拉式門板,可減少洩漏量達77%。
此外,吸菸室氣流應從門口朝排氣口流動,讓煙霧得以在短時間內排出,減少滯留吸菸室的時間。他們說,吸菸室應讓進氣、排氣口氣流方向一致,並具備獨立空調系統,且吸菸區四周最好由封閉式實體牆面圍繞,以降低煙霧逸散。
紀錄 俊毅 (資料來源:
自由時報 11/ 27/20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