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訪問仁和宮的彭順週主委時發現,原來一個仁和宮的組織具然有這麼多可以學習的地方。仁和宮所有的管理委員會、志工都是自願無薪的到仁和宮來幫忙,無論什麼樣的地方活動,我們都可以看到這些人的熱心身影。更令人驚訝的是這樣自發性的團體的組織管理是這樣的有條有理,主委在跟我們分享這些組織管理的方向時,讓我們感動的是他們希望回饋整個二林地區、關心二林區的每一寸土地。 以下是我們整理出的組織簡介: |
仁和宮的行程規劃小白板: |
一、管理委員會
仁和宮設有管理委員會,又分成管理委員會跟監察委員會,裡面的管理委員跟監察委員是由信徒選舉產生。
管理委員會共有十五人,其中有主任委員一名、副主任委員二名、管理委員十二人,還有候補管理委員五人,而主任委員跟副主任委員是由管理委員互選而產生。
監察委員會共有五人,其中有常務監察委員一名、監察委員四名,常務監察委員是由監察委員推舉而產生。
另外仁和宮也有設顧問若干人,由主任委員聘任,也有設總幹事跟祕書各一人,由主任委員提名,再經管理委員會議通過聘任後,提信徒大會追認之,解職時亦同。
仁和宮管理委員會的所有委員都必須是仁和宮的信徒,且任期皆為4年,主任委員連選得連任一次,其餘則不受限制。
管理委員會裡所有人都是義務職,可自願退出,一樣要經過信徒大會審議通過。
只有主任委員對外代表仁和宮,不能擔任時由副主任委員互選一位代理。
管理委員會的職權
(一) 召開信徒大會並執行信徒大會之決議。
(二) 仁和宮財產之管理及審核事項。
(三) 審核信徒資格,擬定章程修改事項,並提報信徒大會,經議決通過後呈主管機關備查。
(四) 對於仁和宮各項祭典及進香事宜之處理。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主任委員之職權
(一) 召集管理委員會及信徒大會,審查一切會務。
(二) 綜理維護及審理本宮財產、行政及人事等一切事項。
副主任委員職權:輔佐主任委員之職權行使。
常務監察委員、監察委員之職權
(一) 監督管理委員會會務,執行信徒大會之決議事項。
(二) 稽查仁和宮之財物及公務,提出審查報告並呈信徒大會審議。
(三) 其他有關監察事項。
管理委員之職權
(一) 選舉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
(二) 管理本會會務及本宮財務。
(三) 配合各項祭典、進香等事宜之處理。
顧問之職權為配合各項祭典、進香事宜之處理,亦為諮詢協助本宮業務之推行。
總幹事之職權: 承主任委員之命綜理公務及執行管理委員會之決議案。
(一) 財務組: 執掌會計、出納、購置資產、保管等事項。
(二) 總務組:執掌各項祭典、進香事宜,環境衛生美化及維護,接待交際及公共關係等事項。
(三) 文宣組:經辦撰擬文書、登記檔案、太歲燈、光明燈……等工作,並負責宣傳工作隊造訪仁和宮之各團體解說有關仁和宮之歷史、文物等事項。
(四) 公關組:辦理香客、造訪團體之接待事宜,寺廟訪問計畫之擬定與推行。
(五) 各組設組長一人、組員若干人,由主任委員聘任,辦理職掌之事務。
(六) 可視公務之需要,聘請管理員數人,並經管理委員同意後聘任之,並負責指揮及考核。
秘書之職責
(一) 輔佐主任委員交辦之事項。
(二) 協助主任委員處理仁和宮各項事務,並對主任委員負責。
(三) 得出列席仁和宮各項會議,惟管理委員會有發言權但無表決權。
(四) 其他有關法令規定之職權。
信徒大會每年開一次會,管理委員會每年至少開三次會:第一次農曆3/23之前,討論慶祝天上聖母聖誕及進香事宜;第二次農曆7月以前,討論普渡之事;第三次農曆12/31之前,年度結算報告。
監察委員會每三個月開一次會,必要時視情況召開臨時會議,各種會議必要時得請顧問、值年爐主、頭家及有關人員出席,若連續三次未出席且未請假者,經信徒大會決議後,取消委員資格,由候補委員繼任,會議有過半數人員出席,出席人數過半數同意才能召開。
仁和宮的經費來源
(一) 油香
(二) 信徒樂捐
(三) 金紙自由捐獻收入
(四) 安太歲、光明燈收入
(五) 其他收入
若仁和宮解散或撤銷時,剩餘財產應依法處理,不能歸私人或企業所有,如果因故解散,剩餘財產應歸主管機關指定團體。
二、信徒
我們在訪問的過程當中才知道原來信徒與信眾是有差別的,信眾是只任何來仁和宮拜拜的人都可稱為信眾,但是信徒就不一樣,他是以仁和宮為信仰中心,這樣才叫做信徒,如果要說得更詳細一點就是信徒也要符合政府規定,並通過信徒大會決議,才能成為仁和宮信徒。對仁和宮聲譽造成嚴重傷害或侵占、毀損財物者,不得為信徒;如果已為仁和宮信徒,得經由信徒大會決議,取消其信徒資格;如果死亡、失蹤或符合政府信徒資格除名規定,連續兩次未參加信徒大會,及對仁和宮無任何貢獻,也將經由信徒大會決議,取消信徒資格。仁和宮設信徒大會,由全體信徒組成,是最高的權力機關。
信徒大會的工作
• 仁和宮組織章程的制定、修正跟追認。
• 審議預算、決算及追認。
• 聽取及檢討仁和宮的各項工作報告。
• 選舉、罷免管理委員及監察委員。
• 議決信徒增減及異動事項。
• 其他依法賦予之職權。
三、志工
志工成員大都是廟裡的誦經團,也有幾位是已退休的老師,其實只要是來廟裡幫忙的人都可以算是志工,像管理委員跟監察委員。志工的工作是由管理委員會決議,再由管理委員帶領志工執行,例如:遶境、接待或拜訪友宮、協助宮務等……
圖片來源:二林鎮公所網站
參考資料
《彰化縣二林仁和宮-台閩地區第三級古蹟沿革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