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藝術類介紹

3D地畫

  視覺藝術的定義:創造者將其理念及情感以視覺形式傳遞,要了解視覺藝術,需要培養視覺的閱讀能力。閱讀能力的培養包含,對藝術的瞭解;藝術家的視覺想像力、情感、美學觀點;還有作品創作時的歷史、文化、社會及政治的背景了解。

  視覺藝術通常認為是人類以情感和想象為特性,來把握和反映世界,表示對世界及自身,對二者關係的看法的一種特殊方式。其通過審美創造活動再現現實和表現情感理想,在想象中實現審美主體及客體的相互對象化。

3D地畫

  視覺藝術(visual arts)是一種藝術形式,是指本質上是以視覺目的為創作重點的作品,例如繪畫、攝影、版畫和電影。而牽涉到三維立體空間物件的作品,例如雕塑和建築則稱為造型藝術(plastic arts)。許多其他的藝術形式也會包含視覺藝術的成份,因此在定義上並不是非常嚴格。

  傳統視覺藝術的範圍包含了素描、繪畫、雕塑、版畫、手工藝、工業設計、商業設計、專業攝影、建築等靜態的平面或實體作品。在影像技術發達之後,動態的攝影作品如電影、電視視亦加入為視覺藝術的行列。

目前臺灣各縣市視覺藝術類街頭藝人之表演項目,主要包括:現場創作之繪畫、用各種媒材創作之現場人物塑像、環境藝術、影像錄製、攝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