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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介紹

埔里,為一群山環繞的盆地小鎮,地扼日月潭、合歡山、霧社風景線之要道。內除有鯉魚潭、台灣地理中心

碑、打鐵街、中台襌寺等風景名勝外,由於氣候良好、水甘地沃,玫使地產豐碩,酒、花、紙、漆等產業文

化蓬勃發展,因而「小洛陽」之稱譽,亦深具旅遊價 值。

 

埔里的好山好水,並以美酒(wine)、水(water)、氣候(weather)與 美女(women)聞名,這「4

W」是埔里人最引以為傲的文化特色。

 

埔里酒廠創建於民國六年(西元一九一七年•日據時期大正六年),原為民間設立之製酒株式會社。至民國

十一年,由於日據時期專賣制度之實施,為台灣總督府收購,隸總督府專賣局「埔里出張所」。民國三十四

年,台灣光復,經我國政府接收,迄民國三十五年一月間,政府改組,成立台灣省專賣局埔里辦事處,製酒

業務仍隸屬於該處。民國三十六年,產銷業務劃分,工廠獨立,遂命名為台灣省專賣局酒業公司埔里分廠。

同年七月又更名為「台灣省菸酒公賣局第 十一酒廠」迄民國四十六年二月一日奉命更名為「台灣省菸酒公

賣局埔里酒廠」。

 

自民國八十八年七月一日起,依台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本廠隨同台灣省酒公賣局,改隸

中央事業主管機關財政部,為政府財政系統機構之一。民國九十一年七月一日,由於面對同年一月一日起我

國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台灣省菸酒專賣條例正式廢止,菸酒稅法、菸酒管理法同步實施,台

灣省菸酒公賣局改制為「台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本廠更名為「台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埔里酒廠」。

 

本廠於光復初期,以製造糯米酒、米酒、太白酒、清酒為主,產量有限,僅銷埔里地區,迨至民國四十一年

試製紹興酒成功,各方反應良好,乃增建廠房,擴充設備,從民國五十五年開始停止生產低級酒類,專一大

量生產紹興酒。經歷九十年歲月,本廠秉承「文化釀酒 藝 術觀光」的傳承與經營理念,營造「紹興故鄉」

在埔里生根發展,埔里酒廠不僅已經是屬於地方的一個活的產業文化,更已成為一個具有酒歷史內容的產業

體,有著格外動人的酒香魅力。

 

資料來源:埔里酒廠網站                                         Top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