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道的類型◇

自行車運動風行之後,我國各縣市政府也積極投入自行車觀光事業的開發,首要之務便是建構安全舒適的自行車道。關於自行車道的類型,行政院交通部觀光局(1989)和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999)各自提出了其分類標準:

一、交通部觀光局的分類方式

行政院交通部觀光局(1989)「觀光地區遊憩活動設施規劃設計準則研究報告書」中,將自行車道分為以下三種類型:

(1)專用車道:

專用車道是與其他機動化車輛或行人完全分開,專為自行車使用而設置之自行車專用車道,以增加自行車騎乘者的安全性,通常設置於公園、廢棄鐵道或河濱等開放空間。

(2)分隔車道:

分隔車道是利用欄杆或標線於現有道路兩側加以分隔出來的自行車道,僅與其他機動化車輛或行人動線相鄰。

(3)共用車道:

共用車道是與其他機動化車輛共用一條道路的自行車道,並與其他機動化車輛享有相同之道路先行權。

 

二、交通部觀光局的分類方式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999)根據路權與其他運具共用的程度,將自行車道區分成自行車專用道路、自行車專用車道和自行車共用車道等三種類型,分別說明如下:

    (1)自行車專用道路:

自行車專用道路通常提供遊憩活動使用,寬度設計為2.5-3.0公尺,設置於在開放空間,如公園、廢棄鐵道、河堤等。此類車道之行車空間單純,無車輛、行人穿越的干擾,增加了騎乘的安全性及舒適性,相對的所需空間較大,成本也較高。

(2)自行車專用車道:

自行車專用道路是將現有車道加以分隔出自行車車道,可分為遊憩型與非遊憩型兩種,如果屬於遊憩型,常附設於一般道路旁之自行車專用車道,通常其設計寬度為1.2-1.5公尺;如果是非遊憩型車道,即利用現有車道加以分隔,設有欄杆、分界磚或標線來劃分區隔出來,這類的車道最適合都會型的城市。

(3)自行車共用車道:

自行車與汽、機車共用同一道路,享有相同之道路先行權,稱為自行車共用車道。此類型的自行車道花費最低,但由於較欠缺安全性,故必須設置明確的交通標誌,以提醒駕駛人與行人的注意,設置的路線也必須審慎考量,不宜在交通流量較高的地區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