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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年美國麻塞諸塞州Holyoko市的基督教青年會一名叫William G•Morgan 的體育幹事發明了排球。當時,他認為一些球類運動項目存在著不足之處,像籃球太激烈,網球運動參與人口受到限制等等。為了尋找一種運動量適宜,同時又有豐富趣味性,適合男女老少參加的室內運動項目,他便發明了排球。

排球這個國際通用的名字,則是春田市(Spring field)一位叫Halstead 的教授在1896年提出的。最初的排球叫Mintonette(小網子)。由於排球要求在空中飛行,不能落地,所以他建議將Mintonette改為Volleyball(空中連續擊球的意思),此名稱更符合這種遊戲的本意。從此Volleyball(排球)成了國際通用,延續至今的專有名詞。

 起初這種遊戲是以網球和籃球為基礎的。用籃球內裡當球,像網球一樣打來打去,與網球不同的是球不能落地,球在哪一方落地就算哪一方失分。

由於籃球內裡太輕,在空中飄忽不定,玩起來不方便,而用籃球玩又太重,球飛太慢,因此,必須設計出一種輕而小的球。於是該市的Spaulding運動用品公司試作了圓周約為63.5到68.8公分,重量為9到12盎司(約255到346克)規格的球,試驗結果非常理想,於是就決定採用這種球。現在的國際比賽用球在製作和原料方面雖有大幅改進,但球的規格還是和第一代球差不多。

   資料來源:
http://www.dlit.edu.tw/dep/academics/NT/Oweb/new_page_7.htm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6%8E%92%E7%90%83&variant=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