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規則 比賽區域場地(見下圖)
球場為18公尺X9公尺的長方形,場地地面必須平坦,四周至少有3公尺寬的無障礙區。比賽場地上方的無障礙空間,從地面量起,至少7公尺以內不得有任何障礙物。
球場界線 球場所有的劃線,寬為5公分,必須是淺色,且與地面及其他運動項目的劃線顏色不同。 界線 球場由兩條邊線和兩條端線構成。邊線和端線包活在球場的範圍內。 中線 中線的中心線將球場分成兩個相等的場區,面積各為心9公尺X9公尺。中線在球網下方,連接兩條邊線。 場區及區域
前區 兩邊場區各劃一條距離中線之中心線3公尺的攻擊線(線的寬度包括在內),中線與攻擊線之間為前區。前區向邊線外延伸,直到無障礙區的盡頭。
發球區 寬9公尺,位於端線之後(不含端線),深度方面發球區可延伸至場外無障礙區域的盡頭。
替補區 兩條攻擊線的假想延長線和記錄台的前緣所圍成的區城為替補區。
球網高度 高中男子2.40公尺 高中女子2.20公尺 低中男子2.35公尺 低中女子2.20公尺
比賽犯規的項目
(1) 每隊最多只有三次擊球權利,將球擊回對區,若超過三次,則判該隊「四擊」: (2) 藉助擊球:球員藉助比賽場地以內的隊友或其他建物或物體進行擊球 。 (3) 持球:球員不是將球擊出,而是將球接住或拋出。 (4) 連擊:球員連續觸球兩次,或球連續觸及身體不同部位 。 (5) 觸網,但在沒有擊球企圖的情況下所發生的意外觸網除外。 (6) 身體的其他任何部位觸及對方球場。 (7) 位置錯誤
得分 排球比賽採取五局三勝制,先取三局勝利就是贏了比賽。以往的比賽,以十五分為一局。任何一隊需要先取得發球權,然後在每一球勝了對方,方可得分;若一球輸了,發球權就歸於對方。當兩隊十四分平手後,其中一方需要連贏兩分,方可贏得一局;這個就是Deuce制。 不過自1999年起,計分的制度進行了修改。五局三勝制的原則不改變,但首四局改為二十五分制, 第五局十五分制。另外,每局都是直接得分,取消了發球權制。同樣,兩隊二十四分平手(第五局十四分平手)後就行Deuce制, 直至其中一方連勝兩分,方可贏得一局。
輪轉(見下圖) (1)整局比賽的輪轉順序、發球順序和球員位置,都依陣容單決定。
(2)接發球隊獲得分後,該隊球員必須按順時針方向輪轉一個位置,
球隊組成 每一球隊最多12名球員(包括自由人)、1名教練。球員當中指定一人擔任球隊隊長,必須在記錄表上註明。 只有登記於比賽紀錄簿上的球員方能參加比賽。教練及隊長一經在紀錄簿上簽字登記的球員名單即不得變更。
球隊的上場陣容 (1) 各隊必須始終保持六名球員在場比賽。 (2) 球員的輪轉順序應接陣容單上的登記,並維持到該局結束。賽前,教練應將先發陣容填在陣容單上,經簽字後提交第二裁判或記錄員。陣容單提出後,除非經由合法的替補,否則不能更改。未列入先發陣容的球員,為該局的替補球員。 (a) 一局開始前,如發現場上球員的實際位置與陣容單不符,必須根據陣容單加以更正,不 必判罰。 (b) 另外,如發現某一球員不在陣容單登記之列,也須根據陣容單加以更正,不必判罰。但若教練希望該名或該等未在登記之列的球員上場,則須提出請求合法替補,並在記錄表上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