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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育雯、曾思中(2007)《公共藝術好好玩》,格林文化。

 
   

◇放置在街頭讓人觀賞的藝術品,就叫做「公共藝術」。

 

◇公共藝術可以由一個人獨自完成,也可以由一群人合作完成。

 
◇公共藝術的創作者不一定要是藝術家,也可以是一般人。  
◇公共藝術不一定是只供觀看的繪畫或雕塑,也可以有功能。  
◇藝術家在創作時,也必須思考藝術品所表達的意義。  
◇地點須與藝術品結合,因此可利用作品來反映當地歷史,讓民眾更瞭解自己生活環境。  
◇有趣的藝術品也會和人互動,有時觀看時間不同,還有些人為或自然變化,很有趣!  
◇那創造公共藝術的材料有哪些?只要是生活中可以見到的東西都可以拿來做公共藝術喔!  
   
   

            由政大實驗室附屬小學師生合作完成的「和諧」,首先,老師在美術課時教小朋友製作陶板,再用釉料在陶板上畫圖,之後燒成磁磚,就完成了。

        黃鐘與創作的「時間的斑馬」,讓人們通過斑馬的屁股的指引,走道象徵斑馬身體的斑馬縣市,安全的到達對街。

 
 
   

      王存武創作的「世界觀」,其實玻璃後方有一個由點點藍光組合成的球體,展現夜晚燦爛的光影,象徵運轉的世界。

            徐秀美小姐創作的「鳥籠外的花園」會使你感覺自己到了愛莉絲的夢遊仙境,而兔子先生就要跳出來了。

 

                  黃明哲創作的台北市最高藝術品「互動」,在創作時,利用高度表現的前瞻性,運用紅色的金屬結構,象徵追求進步的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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