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員

1.2x20分鐘賽制,每隊不得超過十位球員。2.4x12分鐘賽制

    ,球隊須參加三場以上的比賽時,每隊不得超過十二位球員。

3.每隊派五位球員在場內參加比賽,其餘均為替補員。

教練

每隊一位教練,球隊得視需要增設一位助理教練。

隊長

每隊一位隊長,應為該隊合格的球員。隊長是球隊在場上的代

表。於必要時,僅能在死球停錶時,得以謙恭有禮的態度向職員

詢問,以獲得必要之訊息。

職員

正式比賽之職員包括裁判員、檢察員、計時員、紀錄員、助理紀

錄員及三十秒記時員各一人。

球員之替補

球員之替補每次須在30秒內完成,需在死球時替補。

人員的位置

1. 球員的位置,根據其所觸及的地面而判定。當球員躍起空中

    時,依其起跳點為準,這包括界線、中線、三分線、罰球線或

     劃定罰球區域的線。

2. 職員的位置判定與球員相同,當球觸及職員,就如同觸及職員

     所站的地面。

球員的服裝

1.球衣:前後應同一實體顏色。必須將球衣的下擺塞進短褲內。

2.T恤:經醫師證明許可,球衣內方可穿著T恤,惟必須與球衣顏

   色同。

3.短褲:前後應同一顏色,惟不須與球衣顏色相同。

4.緊身褲:短褲內可穿著長度超出褲口之緊身褲,惟必須與短褲

   同一顏色。

5.球衣號碼應使用41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