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員五或六

次犯規

每一侵人或技術犯規均須登記一次。球員若被登記五次(2x20分鐘

賽制)或六次(4x12分鐘賽制),即為犯滿,須於30秒內自動退出比

賽。

球隊犯規

1.2x20分鐘賽制:每半時(20分鐘)內,每隊球員侵人與技術犯規犯

   滿七次時。

2.4x12分鐘賽制:每一節(12分鐘)內,每隊球員侵人與技術犯規犯

   滿四次時。

3.其後的每一球員侵人犯規應判罰球二次,由被犯規球員主罰。

4.決勝期的所有犯規,均應累計於最後一節或下半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