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建緣由

 

 


5滿葬而凌亂的公墓

舊有公墓滿葬

安定鄉舊有公墓有10處,總面積12.164公頃,因年代久遠,都已經呈現滿葬的狀況,殯葬的土地不敷使用,極需另尋場地解決民眾喪葬殯儀的問題,改善生活環境。

配合政府殯葬改革政令

內政部民政司為了配合「國家建設六年計畫」(民國80∼85),特地制定了「端正社會風俗-改善喪葬設施及殯儀計劃,逐年編列預算補助鄉鎮市公所改善喪葬設施,希望一方面不斷改造舊有公墓成為公園,同時建造納骨塔()、殯儀館、火葬場等喪葬設施滿足民眾需要。

5公墓公園化

 

選擇有助永續經營的地點

安定鄉公所基於解決日益嚴重的殯儀問題,改善往生者的生活環境,並配合政令宣導摒棄傳統土葬習俗,節省民眾喪葬費用,更為增闢鄉公所財源,充裕國庫的各種因素下,12方醫益鄉長時便極力規劃興建納骨塔,興建地點於籌劃初期就選擇在第八公墓

為什麼會選擇第八公墓呢?主要的原因有三:

1.遷葬較容易:選擇原有的公墓作為納骨塔的建地,不需再另謀土地,居民也能選擇就地遷葬。

2.佔地最廣:第八公墓面積有5公頃,於鄉內10個公墓中是最大的,能滿足最大化的需求。

3.地理位置最佳:地理位置位居於全鄉所管轄行政區的中心位置,距中山高速公路國道八號交流道可說是近在咫尺,交通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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