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鄉在於古時候乃隸屬於嘉義東堡的東南隅窪地,原為阿里山族簡仔霧社(Kanavuw)(或稱「簡霧社」)之所在地,當時此地被稱之為「Lalabulu」,是原住民南鄒族的聚居地。明末崇禎十五年(公元1643年)間,大埔鄉屬馴番社,因在台南縣有一「前大埔社」(在現今嘉義農場的斜對岸,靠近台南縣東山鄉的地方),本鄉位居其社後面, 故稱謂「後大埔社」,荷蘭人據台時期,有荷蘭人在後大埔社茅埔仔(今曾文水庫參觀台下面湖底之處),開墾田園及建築房舍。清朝雍正八年(西元1731年)福建漳州人賴真宗,渡海來台遍遊台灣各地,遊至後大埔社,見沃野數百甲,很適合開墾農耕,乃晉謁諸羅縣知縣,請得批准後,自竹崎率二十餘名墾戶,來此從事墾殖,之後,歷經郭、劉、高、陳、林、黃等墾戶陸續經營,至清同治年間,茄苳腳、後大埔才墾業大成,改稱「後大埔庄」。
至明治35年改為後大埔區,大正9年更為後大埔庄,「後大埔庄」即今之大埔、和平、永樂、茄苳、西興五村,係來自粤潮大埔縣先民入墾聚居而成之地,故名之。
民國34年,日軍投降,台灣光復,重回祖國懷抱,使改名為大埔鄉,派任陳定郡為大埔鄉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