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砂史料

 採砂史及相關報導

【中國時報報導】

高雄縣自83年底起就全面禁止業者使用抽砂船抽取溪內河砂,而高屏溪里嶺大橋至出海口一帶及高屏溪中、下游各一千公尺處,縣府也再三明令嚴禁盜採砂石。

台灣每年砂石需求總量約為九千六百萬公噸,河砂供給約三千六百萬公噸,此與先進國家砂石料源取得八成來自陸上大不相同,而近六千萬噸砂石,只能靠陸砂 及非法取得來填補。目前雖有何警察執行取締非法採取砂石之任務,但因其不具司法管轄權,加諸現無明確法源規範盜採砂石行為,徒使河警執勤欠缺堅實支持。是故,土石採取規範有其制定之必要,但該法歷時五年,審議進度遲緩,立法一讀審查後即靜躺不動。

【台灣時報報導】

盜採砂石是「百害而一利」,唯一的「一利」就是河川不會因為溪沙自然堆積,而出現河川淤塞現象,因為還來不及自然堆積,就被人盜採光了。但是盜採砂石,卻會造成河道改道,河床地縱深加劇,增加溪水沖刷力量,而且大量未穩定的鵝卵石石塊,成為衝擊橋墩基礎的隱形殺手。

高美大橋通車十年間河床降低10公尺,花在維護橋墩及重建的經費高達近2億元,比重新做一條新橋還要貴,86年以前,高屏溪及其上游荖濃溪全面開放河道採取砂石,導致河床逐漸降低,橋基嚴重裸露。

【自由時報報導】

根據高屏溪附近居民反映,高屏溪河床遭盜採砂石及偷倒磚瓦等建築廢棄物等不法情是非常嚴重,以致造成水流、水文完全改變。

河川盜採砂石問題,目前所實施的河川聯合共管制度,法務部、地方政府應全力落實管理,務必使盜採砂石得以禁絕。至於行政院已核定的砂石供應方案,將逐步以陸上砂石代替河川砂石,亦應予以落實。

經濟部水利司指出台灣每年容許採砂量約4600萬立方公尺,而目前每年約一億一千萬立方公尺採砂量的需求。

中山大學海洋環境與工程學系教授陳陽益表示,

1.高屏溪運砂量居全台之冠,一年高達四百億噸,政府早就應該確實做好固定河道或調整式攔河堰工程,除了管制砂石盜採狀況,分類農田及工業廢水,以確保水質、流量,從整治河川下手才是根本之道。

2.高屏溪長期以來遭人盜採砂石,橋墩週遭沒有足夠的土砂可以挺住基盤,但相關當局不僅沒有將橋墩基盤往外延伸,進行固砂工程,又未適時補平大水沖刷出的坑洞,讓高屏大橋橫樑更為傾斜,未固砂、又盜砂,讓高屏大橋病入膏肓。

環境監督聯盟成員楊娉育表示,禁採砂石根本就是「禁歸禁,採歸採」,整個高屏溪成為盜採砂石工廠,政府明知道砂石盜採是造成高屏大橋橋墩裸露的元兇,卻無法拿出魄力對抗民代與黑道之間的掛勾,讓高屏溪河床因盜採砂石被切割得非常嚴重,水流衝力加強,不斷侵害高屏大橋橋墩,才會釀成此次災害。

某位民眾表示,台灣因特殊的地形氣候條件,河流類型被歸類為所謂的「荒溪型」,其雨季河水流量與流速均大,對河床沖刷的力量即強,面對此一特殊河流地形,並未見政府相關單位對跨河橋樑多加重視,反而放任砂石業者於河床中大肆挖取砂石,任由橋墩裸露,無視於橋樑岌岌可危。

經濟部水利處副處長吳憲雄指出,高屏溪上游濫採砂石的情況,在實施河川聯合共管制度後,已明顯改善許多,根據行政院核定的砂石供應方案,到民國95年時,河川砂石占國內整體需求量的比重,將由目前的90﹪降低至30﹪。

為避免濫採砂石減損高屏大橋使用年限,高雄現在83年底即公告高屏溪從里嶺大橋至出海口,禁止抽砂船作業,之後在8631日起公告全面禁採砂石,並曾移送法辦兩件盜採案,但對於持續可見的盜採情況,水利局的答覆是「並沒有比上游嚴重」。

高雄縣政府自8631日起公告全面僅採砂石,但高屏溪盜採砂石情況仍經常可見,工務局為防患未然,將花費490萬元,預定在12月底前完成縣內859座橋樑的安全檢測,並將所有橋樑安全予以分為ABCD級,凡列為D級者,即向交通部爭取經費重建。

經濟部水利司指出台灣每年容許採砂量約四千六百萬立方公尺,而目前每年約一億一千萬立方公尺採砂量的需求。

【聯合報報導】

83年時,高屏溪中、下游砂石場林立,河床被挖得坑坑洞洞,局部地區河床坡度變陡,增加水流的沖刷力量。原來有砂石保護的橋墩,因砂石流失,在大水的強力沖刷中,樑柱因而出現龜裂、橋墩裸露。再加上每天有數以百計、滿載砂石重型車的重壓,橋板、基樁都出現嚴重裂縫。依規定橋樑的上、下游五百公尺內部准開採砂石,可是高屏大橋兩端卻又緊貼著砂石場。砂石場利用河床上靠近堤防的高地,堆放待售的砂石。這些堆積如山的砂石,使得河道變窄,水流加快,更加速河道中央的沖刷。

經濟部水利處第七河川局工務課長張良平說,以前高屏大橋河床有盜採及佔種情形,但賀伯颱風後水利處在8631日公告高屏大橋里嶺大橋下游全面禁採,這種情形已不再發生,目前高雄縣境河床上還堆有砂石,是禁採以前採的,砂石廠還未運走。

【台灣時報報導】

盜採砂石犯罪有二,分別是砂石業者在公告行水區內盜採,或轉向農地採砂,以獲取不法暴利。有關砂石犯罪違法方式,目前有實例可稽的,分別在宜蘭縣、屏東縣以及中部西螺等地區的河川。砂石業者在公告行水區內盜採或藉疏濬河川、維修橋樑工程時,以移樁、越區、超深盜採砂石,伺機以廢土名義運出,以獲取不法暴利,嚴重破壞水域,更危急沿岸安全。自政府公告行水區禁止採砂後,砂石業者乃轉向農地採砂,通常以農地申請種植低莖作物、瓜果,利用整地時擅自超挖取砂石。

砂石盜採的結果,河道改變,湍流集中在部分橋墩,以斷橋主點的37號橋墩來說,即是河川改道後的湍流區,橋基被腐蝕而呈現裸露。

高屏溪砂石產量非常豐富,品質良好,為南部地區各項建設必要之建材,由於需求量大,以致盜採、濫採盛行,遂使重要「跨河建築物」,如橋樑的安全受到威脅。最嚴重的為高屏大橋,由於該橋於民國65年興建,已有24年歷史,現因為上下游濫採砂石,身達幾丈那可淹死人,寬如一片汪洋大海,逾跨核定採土區,一旦雨季來臨砂石由高低流,使河床下降,橋墩、橋床、橋樁暴露地面幾公尺高。        

取締防範盜採砂石,是地方政府的職責,不知何故遲遲效果不彰,按道理水利單位應將砂石業者最新名冊、許可地段範圍、資料文件、設立採砂石區界地,不能任意移動,大水亦不能沖埋,使人一目了然,如此業者不僅不敢濫採,取締工作也非常容易。

【中國時報報導】

前台灣省水利處處長李鴻源指出:

1.由於法令限制,國內砂石開採都侷限於溪砂、河砂,尤其台灣各大小溪流長期以來的砂石盜採、濫採,溪流泥沙遭超量開挖的結果,自然使各橋樑的水位降低、橋墩裸露問題日益嚴重。

2.前省府時代相關統計資料顯示,國內近來遭超量開挖的溪砂、河砂,每年高達六千萬噸,雖然政府曾提議東砂西運,或專案進口大陸砂石,但此乃緩不濟急的治標對策;根本之道還是應開放陸砂開採,讓國內砂石料源多元化,才能解決盜採、濫採,以及各大橋墩砂石被掏空導致斷橋等問題。

3.開採陸砂是先進國家的一貫政策,也有一定條件及配套措施,例如要先通過環境影響評估才准開採,前省水利處五年前即研修「土石採取辦法」,但法案在立法院睡了五年,迄今尚未通過,他建議應加快修法腳步。

經濟部禁止里港大橋至河口這段約40公里的流域採砂已有三年之久。

高雄縣砂石公會總幹事鄭禎藩表示,高屏溪砂石開採區在荖濃溪,在民國84年已禁止砂石船開採、883月全面禁採砂石,斷橋事件怎能怪到砂石業者頭上。省砂石公會更指出,砂石業者決定發動全省業者抗爭,細節將在94日的砂石節大會定案。

【台灣時報報導】

863月高屏溪全面禁採砂石後,高、屏兩縣政府依然核准荖濃溪河道疏浚採石,河川局技術官僚坦言,縣府水利局,乃至於河川局規劃的設計絕對沒有問題,但有辦法取得疏浚全的業者,超蛙、越區開採,砂石背後的利益與糾紛,他們無力、也不敢阻擋。

【中國時報報導】

高屏溪早在863月間就全面禁採砂石,但因仍有不肖業者盜採,高縣府遂於翌年41日起全面以消波塊將越堤道路封死,阻絕砂石車進出,並對盜採者扣押機具依法嚴辦。

高雄縣府下令禁採令後,砂石業者大致上表示支持,但建議縣府讓業者有時間將堆積在堤防內河川地的砂石運走,以減少損失,縣府只好限業者在873月底為最後期限。

在期限過後的41日,縣府即雇來大型吊車,分別在高屏溪流經的大寮、林園等五個鄉鎮展開封路行動,將消波塊分別擱置在越堤路通道,遏止砂石車再進出,僅容小型農用車通行,方便河川地承租戶耕作。

而原本堆在堤防內河川地的大量砂石,則紛紛被運往堤防外農地堆置,路邊突然出現的一堆堆「砂石山」,事隔兩年多,這些「砂石山」上長滿了野草,有些就在距高屏大橋不遠處。

【台灣時報報導】

水利處在87年底在媒體表示,六年來每年砂石量是9368萬立方公尺,94%來自河川,而許可的採砂量是2660萬,佔全部河川砂石量的30%,即七成河川砂石量是來自濫採與盜採。

高屏大橋斷裂後,水利單位則指出,台灣每年容許採砂量為4600立方公尺,但是需求量增加至一億一千萬立方公尺,也就是說早在民國81年時即知有濫採,而且需求年年成長,因此,高雄市環境監督聯盟懷疑,公共建設的砂石,可能半數以上都是贓物,全國有一半以上的砂石來源都是違法濫採。

【自由時報報導】

經濟部水利處副處長吳憲雄抨擊礦務單位規劃陸砂多年,所佔比率幾乎沒有增加,進口砂石受限碼頭吞吐量,不可能進口太多,行政院先前規劃民國92年以前要降到五成,幾乎確定無法達成。

吳憲雄指出,台灣目前每年砂石需求量約為七至八千萬立方公尺,其中河砂所佔比重仍在八成五至九成,水利處透過聯合共管核准的開採量約為3500萬至4000萬立方公尺,每年河砂盜採量約在2000萬至3000萬立方公尺。

台灣五大國際碼頭每年吞吐量約只有二億噸,但每年所需砂石七至八千萬立方公尺,就約重二億噸,除非減少其他貨櫃等進口物資進口,否則要大規模進口砂石,並不可能,要減少河砂採取,比較鄰近的日本,還是要以陸砂為主。

台灣省砂石公會名譽理事長邱昇鴻表示,高屏溪的行水區寬度原本規劃為2公里,但目前河道以縮減為不超過200公尺,原因在於高灘地太多,河道縮減導致河水集中沖刷部分橋墩,才會讓幾個橋墩附近的河床下降。

高雄縣砂石公會總幹事鄭禎藩指出,政府不讓業者開採高灘地砂石,卻放任民眾在高灘地上種植高莖植物、養殖魚苗,甚至蓋廟宇,地方政府應該為此負責。

在高屏大橋事件後引發河川砂石管制問題,省礦務局副局長陳台雄指出,政府希望砂石來源多元畫,具體政策包括降低河砂比率、增加開採陸砂、東砂北運及進口砂石,而後二者因為所佔比率相當低,只有調節作用,無法取代河砂,所以未來縣市政府應有協助業者開採陸砂的共識,才能降低河砂使用量。

台灣省砂石公會理事長張勝雄表示,開採陸砂常碰到民眾以破壞風水、污染環境為由抗爭,所以全台沒有一處成功,如果政府堅持減少開採河砂,業者只有關門,讓政府去想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