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港工作站

      小港工作站位於小港區高鳳路四十三號
。本轄區於清朝為曹公舊圳幹線,民國三十二年三月改為高雄水利組合,並設監視所,直至民國三十七年五月改為高雄水利委員會
,將監視所改為灌溉工作站後再改為工作站


      本站行政區域跨越高雄縣、市,包括鳳山市灣子頭、過埤子段,前鎮區台糖段,小港區機場、中厝、桂林、廈莊、孔宅、高松、坪南、龍鳳、水庫、大林段。灌溉區域東起鳳山市灣子頭、西迄台灣海峽、北臨鳳山溪、南至小港區鳳鼻頭,面積計二九四、一七公頃。

      小港灌溉區的水源大部份取自高屏溪地面水。目前本工作站置站長一名綜理站務、職員四名、業務助理四名,共九名。負責推動管理水利灌溉的業務工作 。


      關於灌溉的業務方面,本站轄內九十三年一期作實際灌溉面積二八七•三三公頃,實際用水量六六0一•六五一立方公尺;種植類別:水稻一九四•五一公頃,蔗作九二•八二公頃,暫停六•八一公頃。九十三年二期作實際灌溉面積二八四•七九公頃,實際用水量三八四八•二五六三立方公尺,種植類別:水稻一七五•九五公頃,蔗作一0八•八四公頃,暫停九•三八公頃。灌溉秩序維護的情形,依照曹公舊圳幹線用水計畫釐訂本站整田、本田各階段需水量,參酌水文資料樹立灌溉計畫,於用水期前一個月,報請本會審核實施。

      在水利設施維護方面,利用每年二期作斷水後實施定期疏一次,另平時及每期作通水前對各幹支分線系統及構造物(抽水機濬、水門等)徹底檢查,發覺損壞即刻修復,通水期間中加強巡管以維順暢。另外,本站設一處水質監視站及工廠排泄戶一家,予以監控取樣檢驗,不合灌溉水質者本會函文送高雄市縣政府環保局依法處理。也會勸導里民勿將垃圾傾倒入水道內,並定期派員打撈清除垃圾,以維護環境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