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灣祭典
排灣族傳統生活中,無時無刻都與祭儀活動有關,祭儀包括祈雨、狩獵、播種、豐收等共二十幾種,其中以收穫祭及五年祭規模最大,意義最深遠。 (一)收穫祭(Masarut): 排灣語是「過一個年」的意思。目前許多人誤解為「豐年祭」。其本意是感謝神靈的照顧,給神過年之意。主要是由祭師主持祭儀,並將收穫的小米入倉,選播種用的小米,吃新米等活動。目前大部份改為康樂性的活動如歌謠比賽、負重比賽、射箭比賽…等表演性的節目。舉行時間在每年七∼十一月之間,各村自行決定。或由鄉公所統一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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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神盟約祭(五年祭) 五年祭主要意義是祭祀祖靈和創世神。亦是敬天神祭祖靈祈求平安感謝神靈的重要祭祀儀式。嚴肅而隆重'有慎終追遠的意義,並以頭目、巫師、祭司為主要人物。五年祭主要的儀式是『迎靈』、『祈福』、『刺球』、『觀樂歌舞』、『送惡靈』與第六年(次年)的送祖靈等。整個部落的人都要奉行傳統的習俗參加活動,每一個家庭須盡心盡力地招待訪客,虔誠地祭祀神靈。否則,將會招到神靈的詛咒帶來惡運。 據說「五年祭」早先是三年一祭稱三年祭,先祖(世人)與創世神塔卡勞斯與其它所有的神(善惡都包含在內)每三年相會一次的約定。每次祭祀前十天由巫師占卜邀約祖神(靈)何日何時世人在神壇以燒小米梗起煙為號,引祖神降世與人相會。 後來有有一屆正準備祭祀活動時,因頭目有兄弟二人爭執刺球竿而怒目相向,各取刺球竿所接的尖端互刺雙雙死亡的事,而將三年祭的祭儀停辦了五次。結果有位里莫基(是取神女為妻,因而陰、陽兩界均可走動)充當世人與神的交通,從神那裡來探詢世人為何已五次的三年祭未辦,也沒有音訊連繫?據聞係因頭目兩兄弟的事件,乃將原來在林佳路家的刺球場廢掉,另在別處設置刺球場,舉行祭祝活動,並將原來的「三年祭」改為每五年一次祭祀大典,也就是目前所稱的「五年祭」。 排灣族六年祭的祭祀活動是延續去年五年祭的祭祀活動,五年祭是開始,六年祭繼續的一系列活動是結尾。五年祭開始在神壇迎祖神(靈)起,我們創世神及其他祖神即來到人世間共處至次年(六年祭)結束送祖神(靈)離開回到靈界 (等於在人世間作客一年)。所以從五年祭結束後各家戶在戶內都要祭祀,將食物或酒放進竹筒裡。到六年祭準備送祖神(靈)時,才將該竹筒取下送到祭神屋集中連同祖(靈)神送出境。六年祭是隨著五年祭的祭儀,兩者分不開。那麼早先此祭儀還是三年祭時,次年原本也是四年祭。三年祭改為五年祭後四年祭也跟著改為六年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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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者:卓志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