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前言: 

         高雄港位於高雄市西南海濱,高雄港面積總計26.8平方公里,大約佔高雄市面積六分之一,而且橫跨高雄市六個行政區域,高雄市也因高雄港而馳名世界,市港之間相輔相成,成為一個密不可分的共同體。 而且高雄港在台灣初期,就由交通部報告經由行政院核定委託代為管理到八十八年七月一日。高雄市在六十八年改制之前,市港統一屬於台灣省政府所管轄,並且都沒有發生問題,直到六十八年改制以後,因高雄港仍然屬於台灣省政府管轄,市港的分離產生了很多問題,因此高雄市各界非常期望市港合一。

 

貳、市港合一之利:

(1)    都市規劃整體考量:高雄港的規劃和管理,必須和本市的都市計劃與發展策略互相結合才能相  得益彰。市港合一,才能使市港發展、土地利用、都市計劃、環保設施、觀光休閒等整體考量一致規劃,並且改善目前市、港嚴重不協調的情形。

(2)    交通系統整體規劃:整體規劃道路交通運輸系統,使得市區道路與進出港區的道路有效分離,才能解決目前的交通亂象。

(3)    醫療防疫有效掌握:結合本市醫療網及港區簡易工作,建立緊急醫療系統才能有效掌握各類傳染病疫情,保障民眾的生命安全。

(4)    公共安全周延完整:目前有許多油管、原料管都從港區再進入市區,對於管理的一致性和公共安全的考量,「市港合一」將使規劃設計周延完整,管理更加落實。

(5)    環境污染有效管理:整合市港環保工作才能有效管制港域的污染行為以及解決港區廢棄物的處理問題,改變外商對高雄港水域髒汙的不良印象。

(6)    觀光資源綜合規劃:發展具有港都特色的親水觀光遊憩設施,滿足民眾的需求。

(7)    災難搶救落實治安:對港區內災難事件搶救可發揮全面的效果,港區治安更加落實

(8)    商漁均衡發展:促進商、漁港的均衡發展,合理分配使用範圍。

(9)    產業調整:面對全球區塊化的趨勢,高雄港的國際性貨櫃轉運業務將更為蓬勃,高雄市在發展策略上一定要以擴展航運的範圍、建立經濟優勢,讓高雄市、港面對世界的競爭。 

 

參、高雄市爭取「市港合一」歷年紀要: 

七十九年八月

行政院郝前院長巡察高雄市時表示贊同

八十年二月六日

行政院經建會招開研商會議,作成市港合一、維持現狀及中央收回國際港等三方案

八十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高雄市市議會第三屆第七次大會決議「圍港」,該事件雖經化解,但已強烈顯示市民希望「市港合一」之期盼

八十二年九月六日

高雄市政府召開「高雄市市港合一促進委員會第一次會議」

八十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高雄市政府召開「高雄市市港合一促進委員會第二次會議」

八十三年七月十六日

行政院台八十三交二七四八九號函示:「中央收回航政管理,港埠業務由中央地方與企業經營辦理,港務管理機關應朝企業化經營及過渡時期成立高雄港管理委員會規劃協調」

八十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交通部成立「交通部高雄港管理委員會」下設「是港建設合一專案小組」、「港埠作業民營化專案小組」

八十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於國民黨中常會中,吳敦義前市長表達市港合一之希望,獲得國民黨主席李登輝支持,並指示送往行政院積極辦理

八十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行政院蕭萬長前院長訪察高雄,表示支持「市港合一」,並指示交通部辦理

八十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於行政院「高雄市重大建設跨部會座談會」,對於本市建議港務局行使管轄,同意以高雄市政府為其直屬上級,類似都委會性質之機構

八十九年三月十九日

各大報報導,陳總統承諾競選政見「市港合一」在當選後一年內實現。八十九年六月十七日,陳總統接見北高及台灣省三位議長時指出,市港合一是必然趨勢

八十九年八月五日

陳總統蒞臨高雄市聽取市港合一簡報後,作成三點政策裁示:地方參與港埠決策、地方分享港埠盈餘、港埠競爭力維持與提昇

 

高雄市林永堅副市長多次至行政院交通部爭取

九十年四月二十六日

謝市長長廷及建設局李局長文良至交通部,強烈爭取市港合一需在九十年五月二十日前完成

九十年五月九日

行政院通過「國際商港管理委員會設置要點」

九十年五月十八日

交通部函示同意「高雄港管理委員會」成立,並聘任本市謝市長為主任委員

九十年五月二十五日

本府召開記者會,由謝市長宣布高雄港管理委員會委員名單

九十年六月十五日

「高雄港管理委員會」正式掛牌召開第一次委員會

九十年九月二十日及

同年十二月七日

「高雄港管理委員會」召開第二次及第三次委員會

九十一年一月十七日

立法院第四屆第六會期第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劉立法委員文雄提案,致「高雄港管理委員會」停止運作

九十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交通部研擬完成「港務局設置及監督條例(草案)」,並送請立法院審查

九十二年七月二十八日

本市林副市長永堅及港務局柯局長宗延至交通部表達,希該部續尋求立委連署提案推翻立委劉文雄前提案決議,恢復「高雄港管理委員會」運作

九十二年十月十七日

由本府成立「高雄港市建設合一委員會」,作為「高雄港管理委員會」未恢復運作前之市港建設合一事務協調整合窗口

 

肆、市港合一辦理現況及未來推動重點工作: 

        目前「高雄港管理委員會」因為立法院第四屆第六會期第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劉文雄立法委員的提案而停止運作持續有一年多的時間,因為停止運作已經使得市政府長期努力爭取而得到的是港建設整合機制產生空窗,並且使市政府現在依照市港合一的概念所研擬出來很多項近、中、遠成都市發展的計劃不能有效地與港灣計畫進行整合,也對於市港未來國際競爭優勢的創造非常不利。目前行政院已經再九十一年四月八日將「港務局設置及監督條例」送請立法院審查,只是立法院審查速度太慢了,什麼時候可以審查完成實在無法預料,所以市政府在「高雄港管理委員會」沒有恢復運作前,另外再九十二年十月十七日成立「高雄港市建設合一委員會」作為高雄市港建設合一事務的協調整合窗口,而且委員會到現在已經召開了五次會議,一共討論了二十六件有關市港建設議題。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市港合一業務報告(高雄市建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