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人工魚礁,就是將人造結構體頭放在適當之海域,藉以改善漁場環境,達到培育資源、增加漁產之目的。人工魚礁的原理,主要是魚礁投入海底後,可以改變海底地形,藉由海流、潮汐、波浪等作用,造成水體之上下混合與形成渦流,攪拌海底營養鹽類,增進浮游生物的繁殖孳生能力。再者魚礁礁體廣大的表面積,提供許多附著性生物(如藻類和腔腸、海綿、軟體、環節等無脊椎動物)之附著、生長,形成極佳的餌料場,進而吸引魚類的棲息、覓食、聚集、滯留及繁殖;另外魚礁本身之結構、堆放後的重疊效應,以及其表面附著性生物所造成的孔隙、洞穴及隱敝處等,也是魚、貝、介類棲息產卵及庇護成長的良好場所,也因為人工魚礁具備前述各項良好條件,所以能有效發揮培育漁業資源之效果。
根據相關資料記載,台灣地區在民國62年以前已有兩次設置魚礁的記錄,一次是在光復後,於屏東林邊沿海所投放的混凝土磯;另一次則是民國59年,由當時農復會在苗栗外海後龍泊地一帶所投放的少數魚礁。雖然這兩次都缺乏正式的效果調查工作,但是根據漁民作業情形的報告,魚類均有顯著增加現象。
政府於民國62年擬定加速農村經濟建設計畫,期能有效改善農漁民生活,推動農漁村經濟繁榮之契機。加以,當時一些在台灣沿海由於突發事件而形成的魚礁,如墜機、沉船等區域附近也有形成良好漁場的報導,使得許多沿海漁民莫不希望爭取經費來辦理魚礁的投放工作。
民國62年由漁業局研提「設置魚礁,培育資源」計畫,在台灣省西部沿海,桃園、新竹、苗栗、澎湖等地正式推動了設置人工魚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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