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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限制篇 |
栽植空間不足
都市土地利用集約、路肩可供使用空間有限,造成植栽設計及施工之困難。目前台灣地區電線、電纜尚未完全地下化,行道樹枝葉與電線相互干擾、或被迫強剪之景象,觸目可及;而路面下所埋設之管線,以及地下道、停車場等使用空間,均造成植物根系生長受限。在此狹窄的空間栽植行道樹,除樹木生長狀況不良,影響樹形之美觀外,也可能因遮住商家的廣告物或住家的採當,而遭致人為大幅修剪或破壞。
要克服栽植空間不足之難題,基本原則上應注意: 植栽與道路硬體之協調規劃。 對植物生長特性之充分暸解。 具體措施包括: 將地下管線集中埋設,並避開植穴地帶。 在未來都市發展規劃時,能朝電線、電纜地下化之先進觀念思考,並留下足夠的綠化植栽空間。 對樹種選擇審慎考慮,在狹窄之街道,可選用樹冠為圓柱形或枝條柔軟之垂枝形植物,而在土層淺薄之處,宜採用中小型喬木,避免選用直立深根性之樹種等。 |
土壤不良
樹木是否生長良好與土壞有極大關係。道路施工時,常因重機械作業,或車輛行人長期踐踏,造成土壤壓實;若就近於植穴中填入土質貧瘠、排水不良、廢棄物混雜或受到化學污染之工程棄土,均將嚴重影響樹木的生長。
客土 克服土壤不良首重客土。客土是指於植穴中為改善栽植士壤所加入品質較佳之土壤。 一般客土應為 排水性良好之壤土或砂質壤土。 富含有機質。 土內不宜含有石礫、磚瓦或其他有礙植物生長之雜物。 不可使用工程棄土作為客土。
客土可採用肥沃之表土,它比下層心土鬆軟且富孔隙,但是在開發新基地時,這類表土往往被挖走,應儘量加以保留,如此非但可減少客土量,對樹木發育亦有正面效果。附帶一提,因為表土的表層多混有雜草之根及種子,所以這一層表土拿去當客土時,最好填入植穴之最底部,以杜絕雜草萌生。無法取得表土時,可將附近較好之土壤或植穴內留存之土壤作為母材,混入蛭石、蛇木屑、泥炭苔、稻殼、腐植質土、木屑、堆肥等有機質作為客土之用。 |
空氣污染
道路空氣污染主要來自車輛及道路施工粉塵。田間燃燒稻草或廢棄物,其高溫會直接燻傷樹木,飛灰與煙塵亦會污染空氣,並阻礙植物葉表面之氣體交換。在各種污物質中,以二氧化硫、臭氧及氫氧化物對樹木的危害最為嚴重。不同樹種,對空氣污之抗性表現不同。一般而言,葉面革質、葉面積小,以及落葉性樹種對空氣污染之耐受力較佳。
沿海地區之特殊環境
沿海地區的飛砂、鹽害、風害、積水、乾旱及土壤養分的不足,對行道樹而言,是一種十分嚴酷的生長環境。在此地區栽植行道樹,不僅要熟諳沿海植物生育與環境間基本關係,更須賴先進之綠化技術及細心的維護管理。
推薦樹種 |
耐空氣污染 |
沿海地區 |
相思樹 |
相思樹 |
黑板樹 |
重陽木 |
鐵刀木 |
水黃皮 |
樟樹 |
台東火刺木 |
鳳凰木 |
厚葉石斑木 |
杜英 |
台東漆 |
大葉桉 |
欖仁 |
稜果榕 |
厚皮香 |
銀樺 |
黃槿 |
台灣欒樹 |
稜果榕 |
大花紫薇 |
刺桐 |
楓香 |
瓊崖海棠 |
楝樹 |
白千層 |
黃連木 |
大葉山欖 |
欖仁 |
白水木 |
櫸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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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不足及衝風地帶
在大都會區高架道路日益增多,加上兩旁高樓包夾,常造成平面道路地區日照不足、生長高度受限,以及風速大,增加行道樹設計施工及養護上之困難。在此地區植樹,所能選擇之樹種極有限,在擬定栽植計畫時即應實地暸解風速、風向、植穴、土質等生長環境,並分上午及下午前往基地解日照情形,而後再考慮耐陰性或半日照植物,例如海棗類、蕨類植物、馬拉巴栗、鵝掌藤及白鶴芋、粗肋草、蔓綠絨等天南星科的植物。
缺乏完整之綠帶規劃
都市地區或非都市地區之道路綠化,往往未能透過景觀道路或綠帶之規劃手法,將其他公園等綠地,串連成線、面發展,致使各種綠地無法結合而形成一完整而自然的綠帶,亦無法依不同綠地屬性發揮其應有之功能。
道路工程規劃未能與環境綠化融合
許多道路工程設計時,未能協調環境綠化之規劃單位,或忽視道路綠地應有的空間。例如拓寬時將路肩原有之行道樹予以砍伐,或遷移。對於遷移之技術及遷移地點是否合適,多未講究,以致遷移後樹木生長不佳,屢有所聞。比較好的作法應是將原有之樹木留存,並儘可能規劃為分向島,而將道路向其外側拓寬。此外路面下埋設之管線亦應避開植穴位置,以免植物根群與管線互相牽制干擾。
樹種選用不當
行道樹樹苗之規格及種類未能配合現場環境,部分地區所用之樹苗或因樹型不良,或因根系不健全或樹種不適,無法形成良好的遮蔭或視覺效果。明顯之例子如道路空間較大者,卻採用株型較小的整型榕,整體空間之尺度不適外,更無法藉行道樹柔化道路及建築物之單調、刻板感覺;反之,於空間有限之人行道上採用開展型樹冠之木棉或小葉欖仁,致使枝椏無法健全伸展,不僅招致兩側住家反感,亦無法表現原樹型應有之美感。
未能創造自然的景觀
行道樹配置的手法,過去常以單一樹種整齊排列的方式,或為便於管理,多採用常綠樹種或縣樹,以致無法表現四季景觀的變化,往往顯得單調無趣。在要求自然美的情形下,目前已有若干觀念在改變。最重要的做法是,利用植物的生態特性和觀賞特性以外,還要藉藝術手法獲得組景上的形式美,把道路景觀營造得更富有自然美。
植穴設計不當
道路工程若完全以使用及管理上之便利為出發點,則樹木生長所需之基本空間往往被忽視。若植穴過小,其周圍再舖以不透水性之材料,或砌成水泥容器,將使根系無法伸展。最後造成根系及土壤浮突於路面,影響水分吸收樹木生長。
帶狀植穴 |
在綠地空間許可的路段,理想之作法應是儘量採用帶狀式植穴栽植,意即打破一株一植穴之限制,於連續式長帶狀之植穴,巧妙排列栽植。此種栽植方式之最大優點除可增加植物根系吸水及透氣面積,並有助大雨時都市中之排水機能,減少地表逕流,是符合生態法則之作法,然而帶狀式栽植,因土壤裸露面積較多,需注意種植合適之地被植物,並輔以持續性的維護及管理,否則反易流於雜亂。折衷式之作法亦可採用透水型植穴蓋,不但可保有帶狀式栽植之優點、減少地被植物之管理,並可增加行人使用空間。 |
於綠地空間有限之路面,應先考慮改善土壤性質,多施有機質肥料,然後在不影響行車安全的前提下,酌量提高路緣石高度,再配合回填土壤至植穴八分滿之作法。此外槽化島、安全之緣石高度亦均應提高。如此可改善植穴過小、根系無法伸展致浮突於路面之困境。 |
植穴標準規格 |
樹木有深根性及淺根性之分。一般而言,根系之深淺與樹木之高度成正比。深根性樹木移植時所帶之土球較淺根性樹木為多,自然需要較深之植穴。植穴土層厚度應儘可能確保達到生存最小厚度,使根系得以吸收生長上所必要之水分、養分,以及順暢之呼吸作用。 |
植穴之規格,寬度應大於土球(或容器)直徑30公分以上,深度應較土球高度加20至30公分。道路植穴土壤不佳者,例如土壤板結、貧瘠、多石礫者,植穴應較標準規格為大。挖掘時,植穴應縱直,穴底整平為標準,不可挖成不規則狀。 |
缺乏灌水設施
在歐美等先進之國家,許多行道樹之設計均配備噴灌設施,惟此觀念在國內目前地下管線錯綜複雜、土地權屬協調不易,且工資較歐美為低之情形下,仍多採用人工澆水。一般人工澆水費工費時,且易流於管理上之疏忽,造成植物過於乾旱,且澆水時除須顧慮自身安全外,亦將影響車輛之行進。規劃自動澆設施時,應考慮水源、管線配置及排水,並裝設溫、濕度自動感應器或定時澆水控制,以達自動化之目標,並應注意省水設計,例如使用點滴灌溉方式,以及儘可能在太陽下山後澆水,以充分發揮澆水的效用。
容器苗之培育及採用尚未普及
苗木規格 目前本省道行道樹用苗尺並無一時顯之界定,以綠美化業界之慣用法,大苗係指苗高 3 公尺以上之苗木,中苗為苗高 2-3 公尺之苗木, 2 公尺以下者皆屬小苗。在森林業界,為便於高山造林作業,所稱之苗木係指苗高約院於 30-60 公分之樹苗。若以米徑大小來區分,可概分為米徑熟木及 7-9 公分或以上之成熟木。 為避免慣用術語之混淆,設計時仍應述明苗木之完整規格,諸如苗高、米徑、枝下高等為宜 有關植材大小之選擇,昔綠美化業界多用苗高 3 公尺以上之大苗,以達綠化景觀速成之目的,然其缺點為移植不易、成本高昂、樹型不完整、根系不夠穩固等。近來自然生態施工法觀念興起,綠美化業界漸趨採用規格較小之苗木,其中以米徑 3-5 公分之半幼年木或 5-7 公分之半成熟木較受青睞,其主要原因為移植容易、成本較低、樹型完整、根系健全,移植後根系開展迅速,其枝葉自可達到綠美化之要求。 不論如何,行道樹栽植苗木大小之選取,最終仍須綜合立地條件、栽植地點、使用型式、生長速率等多方因素,例如植於路分隔島、單行列植者,仍以規格中等者為宜,米徑 3-5 公分之半幼年木可用於道路週邊或片狀栽植地帶,至於米徑 1-3 公分之幼年木或可用於生態植栽法之大面積栽植區。總歸以靈活運用、因地制宜為原則。 |
苗木取得之變革 苗木的品質直接影響綠美化作業的成敗。目前的綠美化作業多是將苗木以標購的方式包含於整體綠化工程中,時常為了遷就苗木市現況或施工期限,無法取得理想的樹種或形質良好的苗木。右頁數點建議,或可為日後營建綠美化工程時參考: 將苗木標購與施工栽植區分,並於施工栽植前約六 ~ 十二個月即先辦理苗木採購,如此將可有充裕的時間進行優良容器苗之養成。 進行特殊之綠美化工作時,可將育苗工作,甚或苗木之選種試驗工作納入整體綠美化工期中。例如海埔地、工業區、垃圾場封閉後之綠美化等,因其困難度較高,如受限於苗木市場及行政作業招標上之困擾,不易購得理想之樹種及苗木時,即可考慮上述作法。 |
地被植物 妥善的應用地被植物,將可為行道樹綠美化工作帶來如下之優點: 增加色彩變化。 展現行道樹立體化、多層次之美感。 避免行道樹周圍被隨意的堆置雜物。 增加自然植被覆蓋面積,有益地表水滲透及生態平衡。 抑制雜草漫生 但在進行行道樹地被植物之選擇及維護管理上,應把握以下原則: 生長性強健、快速者,例如馬纓丹、蟛蜞菊等。 考慮行道樹的遮蔭程度,選擇耐陰性或全日照植物。 耐修剪,萌芽力強者。 會開花,具四季變化為佳。 多年生為宜,避免植株枯萎時造成之反效果。 可加強低矮性株高植被之應用,除禾本科之各類草種外,包括酢漿草、胡芫荽等野花亦可善加利用。 在規劃設計方面,主管單位常為了防止民眾踐踏地被植物,而於植物栽帶四週圍上綠籬,卻往往阻斷視野,也讓有限的綠地空間更顯得破碎而封閉。於此部份之因應之道,建議從基本的教育、宣導、罰則來著手,若須假以綠籬,其高度亦儘量不高於 30 公分為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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栽植季節不適
栽植樹木除了因地制宜外,還要因時制宜。樹木的種類很多,它們的習性不盡相同,種植及移植的季節要求也不同。但部分行道樹栽植工程受限於完工期限,一旦完成發包程序,不論栽植時間是否適宜,便立刻施工,以致樹木成長不良,事倍功半;縱使輔以灌水設施或採用容器苗,雖可打破季節上的限制,亦勢必延緩植物生長恢復的時間
栽植時期 高山造林屬於粗放式作業,完全仰賴雨水灌溉,故把握造林季節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平地綠美化作業雖可賴人為方式撫育苗木,然若能順應天時,則可收事半功倍之成效。 就台灣之氣候而言,北部、東北部可選擇陰雨多濕之冬春季栽植,桃、竹、苗及中部地區可集中於春天及梅雨季節,南部地區則主要靠夏季之午後雷陣雨。 落葉性樹種宜選擇樹木休眠的時節移植,避免在抽新芽的期間移動,例如水杉、櫻花等。 斟酌各地區以及各類樹種之栽植季節後,仍宜選擇風速小、濕度高之陰天實施。 切忌急就章式的施工及驗收。 |
道路工程施工未能顧及行道樹之需要
一些路段於施工時,往往將工程棄土傾倒堆積於行道樹根際;挖掘時樹木根系受損;舖設水泥及柏油時,常常將植穴封閉,均影響樹木生長至鉅。園道或林蔭步道完成後,往往因交通流量增而拓寬行車空間,綠地不當被縮減。
未按圖施工或施工不良
行道樹並非單純的將樹木種在植穴即告完成,它作考慮到許多實際的問題,諸如植物材料品質及規格的認定、植穴客土的品質、灌排水的方法、栽植的間隔等問題,栽植前能先詳讀工程圖說,並能先針對各種問是研擬詳盡計畫,栽植愈能成功。施工時常見之缺失如:根部自苗圃挖掘時未經斷根處理、土球未包紮妥善、樹幹及主枝未捲幹、包紮材料未去除便直接埋入植穴、填土未壓實、客土不良、支柱材料不佳、支柱固定效果不彰、植內之雜物未清除、有機質肥料用量不足及樹枝未修剪等。
驗收過程未盡完善
行道樹栽植後是否成活,無法立即分辦,必須假以時日才能知曉;就算成活,是否能生長良好,甚且須經年的時間;為避免耗費時間及經費上之損失及浪費,在施工過程中監工及分段驗收極為重要。國內部分綠美化工程之發包單位於驗收時,易流縱「表面化」及「制式化」之缺失,亦即只點收樹種、株數及栽植位置等表面可見之項目,而忽略最重要之植穴挖填、客土品質、根系包紮物是否去除等;另外為求植材驗收規格一致,符合制式驗收標準,部分不適合截頂之樹種,例如欖仁、木棉、黑板樹等,亦多截去主幹頂芽,對其日後樹型之完整性影響很大。
栽種要領 栽植時首先要確認苗木位置,且排列整齊,高低有一致性,避免栽植後再移植。 放入苗木前,植穴底須先鋪放一層腐熟之有機質堆肥與土壤之混合介質。底層肥料及土壤鋪放之厚度須估算準確,儘量使苗木栽種完成後能保有原來之深度,以防栽植過深造成根部窒息或二段根,並避免重覆施工 苗木栽植前應再行檢視,剪去斷根、斷枝等,剪口須削平,以利癒合,必要時應塗以抗菌藥劑。 栽植前應先除去綁紮之繩索,綑綁根球之材料若為麻繩、草袋等易腐化之繩索,可不除去,其餘均須清除,以免阻礙根系伸展。 苗木放置時,應留意土球之旋轉及上下搬動,切不可強硬的搖晃樹幹,以免土球散開。 樹木固定後,即開始填土,首先於土球四周均勻地填以表土或肥沃土,最後再將底土填於最上層。 植後應在樹幹周圍做一個土圈,並立即充分澆水,可一次或分次澆灌,然後分次澆足為佳。 樹木栽植完成,不宜將泥土在樹幹周圍堆成饅頭狀。這樣的做法,不利於澆灌及接受天然雨水,同時,堆土過多,相對增加了栽植的深度,有礙樹木的生長。 |
驗收 行道樹栽植施工時須派員監外,於驗收時儘可能採取分段、分項驗收,以確保行道樹之栽植成活且生長良好,其步驟及項目依序如下: 植材驗收-苗圃驗苗: 如規劃設計篇的苗木取得之變革所述,此步驟應於施工栽植前數個月先行辦理。承包商應會同業主前往苗圃選苗,檢驗項目依據合約規定逐項勘選。喬木類須逐株挑選檢驗,合格者懸掛業主自製之檢驗合格籤條,並予鉛封;灌木類應挑選標準苗木並拍照,以作為施工驗苗之標準。所有苗木均應預留補數是。選驗後之苗木即應進行容器苗的養成,以使出栽時具有優良形質。 植穴驗收: 植穴開挖除須符合長、寬、高之規格外,亦須要求穴壁平整、植穴內應將水泥、磚塊、塑膠、鐵條等工程廢棄物清除。俟植穴驗收合格後,再進行下一步之栽植工作。 客土及基肥驗收: 客土及基肥等載運至現場時,應先進行質材之混合及查驗,以確保用材品質。 植材驗收-施工驗苗: 係指於施工現場對承包商所預備之苗木逐一勘定,經苗圃驗苗合格之苗木,移至施工現場亦須符合檢驗規格,不合格者即令貼有籤條亦不得使用,補植用之苗之應經業主派員驗苗並符合檢驗規格。檢驗項目除須符合合約書規格外,必須為生長勢旺盛之苗木。 栽植驗收: 除點收樹種、株數、規格及栽植位置等項目外,亦應注意栽植的深度是否符合原有之根際線,植株是否直立扶正、客土回填面是否平整等細項。 支架驗收: 支柱運至現場後,須先查驗其品質及規格,架設後應查驗支架高度,綁縛方式是否牢固,與植株接觸的地方是否襯以保護材料等。 |
未建立維護檢查制度
行道樹的健康檢查,是經常性的工作,也是確保行道樹高品質及維持公共安全所必要的工作,健康檢查應定期辦理。其檢查項目愈詳細愈好,一般而言,應包括:土壤、病蟲害、水分、養分、樹形、生長環境、支柱及植穴檢查等項目。行道樹應予編號,檢查資料逐一建檔,以供維護管理之依據。惟此項工作,限於人力,多未落實,以致樹木生長情形,無法隨時掌握,造成管理上一大疏忽。
未訂定維護管理計畫
行道樹的維護管理工作是結合許多人力、物力、財力,配合時間及空間而運作的一個歷程,因此,行道樹的各項維護管理工作,有賴完善的制度、完整的計畫以及足夠的人力與認真負責的敬業精神,才能收效。目前,各機關執行此項工作,除委託專業人員定期維護或由民間團體認養參與,較有制度,也易顯見成果外,其餘多未有具體計畫據以實施,則行道樹之栽植往往前功盡棄,造成浪費。
人為毀損傷害,罰則太輕
行道樹多栽植於戶外開放性公共空間,民眾活動頻率高,附帶的是造成許多維護管理上的問題,如樹木受人為因素的攀折毀損,任意張掛廣告物或堆積廢棄物,或如車輛事故造成樹木毀損等。雖可依相關規定予以行政處分,但罰則略輕,難達遏阻作用。未來應可規範行道樹由就近之住戶協助養護及看管,並明訂賞罰標準。
維護管理器材不足
行道樹維護器材及機械包括抽水機、鏈鋸、修枝機、樹枝打碎機、長梯、割草機、噴露器等,機械器材種類繁多,各有不同之操作及維護方法。目前基層執行單位對這些機械器材多顯不足,且操作人員對操作及機械維護未盡瞭解。在行道樹逐漸增加之際,以機械器材替代人力,確為未來趨勢。
維護專業知識不足
行道樹的維護牽涉許多專業技能,包括修剪、病蟲害防治以及生長狀況的檢測等。然而目前行道樹之管理單位或限於人力、物力財力。或因管理不當,或因專業知識不足,而造成許多缺失。
在修剪方面,行道樹枝葉及樹冠之整體展現是人們視覺上之重點,但許多行道樹維管施作單位在颱風來時,或樹冠將觸及電線時,施以過度的、齊頭式的強剪,以至行道樹「永遠長不大」,非但無法達到行道樹預期中之美感及功能,甚至因生長勢弱而死亡。
在病蟲害防治方面,目前的道樹多以單一樹種例植或群植,加之病蟲害防治專業知識不足,或防治方法過於繁複昂貴,若一旦發生病蟲害,只有全面換植一途。
在生長狀況的檢測方面,主要是為了評估行道樹之適應性,進而能加以適當的調整。許多樹木在栽植後雖能存活,但常因土質、溫度、光度或濕度等不適當,而造成生長遲滯甚或逐漸衰敗的現象,更遑論達到預期的綠美化效果。目前國內尚未建立行道樹生長狀況的檢測評估準則,有賴專業人士進一步研究。
維護要點之一 培土扶正 行道樹在種植後,或颱風後若出現土層沉陷,樹木傾斜,基部泥土呈現窪洞之情形,應立刻處理。培土扶正的工作,主要目的在於保證行道樹生長挺直,防止根部凹陷積水,並維護行車安全。處理的方法必須先將細土填於窪洞處,然後扶正樹幹再壓實土壤。 灌溉 灌溉必須注意水質、水量及時間等問題,並應儘量裝設自動灌溉系統及使用省水設計。 澆水時勿沾溼葉子,且少量水慢慢給,讓樹木及土壤可完全吸收而不會流失,並儘可能在太陽下山時才給水,以免蒸發作用太強,好讓水分充分發揮,幫助樹木生長。 在水源缺乏地區,可利用降雨補充水分,為能吸收面之逕流,植穴設計時,較四周舖面略低,或設置進水口,方便雨水流入植穴。乾旱期間,必要時須藉人工補水。澆水的水量依樹木大小及土壤條件等因素而決定,一般水量為每株每次二十公升,原則上,水分必須滲入根系範圍內。 至於行道樹澆水的水源,可應用雨水、自來水等水源,也可利用附近河水或池水。有毒質污水,不得利用;為節約用水,可研發回收廢水利用,經淨化處理後方能使用,以免傷害樹木之生長。 排水及通氣 植物根系需要適度之空氣,以進行順暢之呼吸作用後,才能有效的吸收水分。一般行道樹之植穴礙於道路寬度之限制,多失之過小,應實施根部通氣處理,並可同時弱兼顧水分之吸收。 低窪地區,地下水位高或土壤滲透率低地區,土壤中水分若經常呈飽和狀態,易造成土壤通氣不良而缺氧,根部容易腐爛而枯萎。排水的方法分別有:排水開溝、埋設暗管、攔截地面積水。為能澈底排去土壤內所含飽和水量,則必須瞭解積水發生之原因,然後對症下藥。植穴內積水並非與降雨有直接關係,若干地區可能因地下水位太高而處於排水不良狀態。因此,行道樹之排水設計必須考慮積水的原因後才能決定採用的方法。 維護要點之二 施肥 樹木栽植後之施肥之處理主要把握以下四大要件: 1. 施肥時期:喬木類原則上全年可分三次施行,2. 第一次為樹木休眠未期,3. 一般為初春,4. 採用緩效性肥料;第二次於夏初,5. 可採用速效性肥料作為追肥。 6. 肥料種類:概分為有機質肥料及化學肥料。有機質肥料一般而7. 言較化學肥料肥份低,8. 主要為戶善土壤團粒結植,9. 增加通氣及排水,10. 多施用於樹木休眠期;化學肥料亦分為長效性及緩效性二種。速效性肥料例如硫酸鉀、過磷酸石灰等,11. 可施用於樹木生長期。 12. 施肥量把握少量多施之原則,13. 尤其是速效性肥料應加注意,14. 避免肥害。 15. 施肥方法可依肥料性質選用地表撤佈、掘溝法、葉面施肥法等。 鬆土除草 行道樹植穴易受到行人或車輛之踐踏與重壓,土壤表層易發生板結現象,影響空氣流通,同時因毛細管作用被破壤,土壤中涵蓄的水分大量喪失,樹幹周圍的雜草與樹木競爭水分及營養,一些藤蔓類更危害樹木的生長與形態。因此,行道樹,維護管理工作中,除非地被已經覆蓋良好,不然,鬆土及除草是十分重要的工作。除草要及時,也要澈底執行。利用割草機割草,應注意不可割傷樹皮並造成環剝。 一般而言,鬆土與除草同時進行。鬆土深度以控制在五公分左右最佳。乾旱期間鬆土,還可以做為一種抗旱措施。 維護要點之三 舖設植穴蓋 為避免表層土壤被行人踐踏而板結,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在植穴上設置空透的植穴蓋。植穴蓋舖設時應與路面保持平整,避免突出而影響到行人行走的安全。當植穴蓋被雜草或雜物填滿時,應拆除植穴蓋清除之,然後安裝回原狀。 整枝修剪 修枝作業,主要為除掉過度生長之枝葉,保持優美之樹型,同時改善通風、減低病蟲害,並藉以減少颱風來時之傷害。 行道樹生長期間要隨時修剪觸及電線、電燈及建築物門窗等設施的枝葉;分向島上之樹木應加強枝下高及側枝之修剪,以維行車安全。修剪時應用鋒利刀剪將鋸口修整光滑,剪口要儘可能靠近幹節,避免留下突出的節。但也不能修得太深,否則易在樹幹上形成樹孔。修剪過程中不應撕裂樹皮並應於修剪後在傷口塗上防腐劑。在不破壤環境生態之原則下,對於落葉劑之研究及適度使用,亦不失為省時省力之作法。 病蟲害防治 栽植環境越惡劣,行道樹生長越弱勢也越容易發生病蟲危害,若所植樹種為單一連續性,可能會因病蟲為害而全面枯死,不可不慎。 在維護管理工作中,應經常檢查樹木的健康狀況,平日多充實植物病蟲害知識,並慎用藥物防治。對於引進樹種應做好檢疫的工作,並應試種觀察,在樹木生長特性尚未完全掌握之前,不且冒然推廣採用。 人為破壤亦是行道樹病蟲害發生之誘因,例如利用行道樹吊掛告招牌,不論是鐵絲捆綁或打入鐵釘,均會對樹木造成傷害而引發病蟲害,故應予以拆除並制止。 維護要點之四 補植 行道樹種植以後遇有枯萎,應予補植,以免破壤原有之視覺效果。補植之樹苗可以從生長過密的地方調整移植,或從苗圃提供。樹苗之規格應與原規格一致。 樹木枯死的原因很多,補植前,應先暸解樹枯死原因,並採取改進措施改善後,再進行補植。這樣才能確保補植的樹苗能正常的生長。 風災應變 台灣地區夏季颱風頻繁,颱風前應行檢視行道樹,注意支架之穩固,枝葉過密者應先行修剪以減少受風力;風災後,對傾倒樹木應即時予以扶正,剪除斷枝並將傷口修平。一般風災過後天即放晴,傾倒後根系裸露之樹木在太陽照射下最容易枯損,搶救時間之把握對日後行道樹之復原影響很大;對風倒木並應施用特殊肥料,例如watch us grow,以促使恢復生機。 |
缺乏中長程行道樹綠化計畫
理論上,行道樹栽植及管理工作應有一中長程計畫,計畫內容應有一中長程計畫,計畫內容應特別強調計畫目標、長期養護方案、施工標準、相關資源、組織間的溝通及協調等。在訂定計畫過程中,應廣泛蒐集各種相關資料,瞭解當地民眾對道路綠化之需求,然後研訂合乎實際需要的計畫,分年實施。但必須注意各年度計畫是否前後連貫,上下一致,中長程計畫是否與其他相關計畫如管線設施計畫等,構成一完整嚴密之計畫體系。
事實上,各機關在推動行道樹工作時,均未有長遠而整體性之規劃,似如胡蘿蔔洗一段吃一段,每年按經費來源多寡選擇數段道路實施,容易失去行道樹所能表現的整體風貌。近十年來,民主選風大開,地方民選首長也多懂得利用市街綠美化來凸顯政績,但歷任首長所擬訂執行的綠美化計畫,是否可以不因執政者的更替而獲得持續性的維護,甚或留存,則不一定。植物是一生命體,需要時間及長期性的養護才能茁壯成長,也因此中長程的綠化計畫是絕對需要,不能因人事或政黨的更動而廢止。
計畫編定 行道樹栽植計畫之編定首先須確立綠化之使用型態及目的,並衡量經費限制後,進行基地勘查,而後加以規劃設計,如為新設道路,應在道路規劃之初即參與協調設計,儘可能為樹木設計合理的生長空間及方式,而非等道路施工完成後才進行路樹規劃。於計畫編定時,應特別注意基地勘查及行政單位間之協調。 基地勘查: 基地勘查為行道樹栽植計畫成敗之根本,其調查項目應包含當地之人文及自然條件。 人文條件涵括: 道路之使用型式、寬度、地下及地上管線之配置、未來之擴建計畫。 當地文物風景特色,夾道建物、周邊設施,居民意願、風俗習慣等。 自然條件涵括: 基地土壤現況(土壤結構、酸鹼度、排水性、地下水層、水質等)。 氣候因子(溫度、濕度、降雨量、風向、風速、方位、日照長短等)。 現有植生情形等。 |
行政管理體制不健全
台灣省行道樹栽植管理辦法對各級道路綠化建設之權責機關已有明確規定,各機關也多能依權責劃分推動各項工作,但問題發生在縣道及鄉鎮市道路,多數基層單位苦無充裕經費及人力進行行道樹建設及維護管理工作,往往行道樹栽植完成,卻無後續之維護管理,以致樹木生長不良。再就權責機關間之協調亦有不足情形,縣市內之省道,若因機關間無法同心協力,則難產生整體性的作用,達成行道樹綠化的目標。
行政單位協調 行道樹栽植過程中往往會涉及不同行政單位之管轄權,諸如道路管轄單位、地下管線埋設單位、植栽工程營建單位等,因此,事前之行政協調作業不容忽視。 建議於各機關內部成立“綠政小組“,由各部門之代表成員組成。各機關間則可成立委員會,使各項計畫之擬定執行,除了縱向的分層實施外,也能充分的橫向溝通與協調。 |
綠化人力不足,專業訓練不足
在行道樹的建設管理方面,各級政府除台北市政府已設置專業機關外,其餘多未對行道樹之栽植管理設有專責單位辦理此項業務。植栽工程若由承包商施工,保養期內由承包商維護管理,尚不致發生問題。驗收完後,實際負責行道樹維護管理工作多落在鄉鎮市區公所。而該單位在人力編制上更無法有效維護轄區內之行道樹。此外,在綠化建設相關公務人員之考訓方面,目前高普及基層特考尚未設置景觀類科,或部份農林相關單位所設定的職系過於狹隘與缺乏彈性。部分基層人員非本科系出身,專業知能不足,無法有效提昇行道樹之品質。
綠化專業知識之提昇,可考慮採行以下方案:
由相關單位多舉行綠限化專業知識、觀念之研討會、講習班等。
鼓勵並開放相關從業人員在職進修、出國考察之機會。
綠美化相關案件能委請學術或民間專業團體辦理,在無須增加政府員額編制之情形下,得以提昇政府審理綠美化案件之專業素養,並促使民間相關產業之發達。
以適當職系,任用專業人員。
缺乏鼓勵性措施或辦法
行道樹之建設及維護管理工作,均需龐大的財力與人力,政府在財力及人力不足情形下,引導民間團體參與行道綠化,不失為一可行之辦法。然而目前政府缺乏鼓勵性的措施或辦法,對鼓勵民間團體參與行道樹之認養工作,績效有限。
民眾的綠地價值觀尚需建立
一般民眾對於居住環境之價值觀仍欠缺積極的綠美化知識,多以本位主義為主,只希望省事、好整理,因此常見到一有空地即打上水泥、柏油,以方便置物品或停車。環境綠美化的共識未形成前,前路全面的綠美化也很難作好。一些民眾甚至因行道樹栽植位置,認為影響其居家風水,或擋住店家視線,而要求遷移,或擅自修剪、破壞行道樹。在行道樹為公共財之觀念尚未普遍建立前,基層人員對行道樹之維護管理,倍感辛苦。
提昇民眾對行道樹認同的幾點建議: 行道樹栽植計畫擬定時,應加強公眾參與,例如舉辦公聽會、說明會等,尤應注重當地居民之意見。 栽植計畫擬定後,應先行於當地公告。 道路變遷或拓寬等相關工程擬定後,除道路工程外,亦應公告對於原有植栽之處置計畫。 對栽植後的維護管理,應訂定公眾認養制度及賞罰制度;尤應以獎勵為重,以激發民眾的榮譽感與參與感。 於適當地點架設植栽解說牌,例如接近紅綠燈的路段、公車站牌附近等,可使民眾利用等待的時間,增加植栽知識,進而喜愛、認同。 加強行道樹之宣導及推廣活動,辦理時可與文化活動、商業活動相結合,讓民眾於參與活動時,同時感受植栽之優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