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凡亡者大殮之後(或初步料理完畢)即著手慎選墓地

   (除火化之外)。其實亡者入土為安,「福地福人居」

   實在沒有什麼風水之問題,以選擇公墓為宜。

 

2.決定土葬時,必須先訂墓碑(慎選質料),碑文宜恭整

  大方,以「兩生合一 老」(即「上款」與「下款」為主

  ,「中款」為老),其他如墳墓之附件包括興建大小、

     坪數、高度、立碑、后土碑、扶手、石獅、金亭、鋪磁

  磚、龜角、龜陵、排水、植草等須先規劃。丘龜裂大體

  是因土質排水與草質之不良而發生,要細心之。

 

3.墓碑的立碑時間:從前均採天干地支,如「民國丙辰冬

   建」、「民國庚申夏修」等。

 

4.墓碑中款的寫法:墓碑之中款即所埋葬者的名號,依「

     生老病死苦」之序,通常以七字、十二字或十七字均屬

  「老」。如:「顯考蔡公溪松墓」、「顯張母彭罕幕」

  

 

5.下款立碑人通常採六字屬「生」。如:「男介雄 信雄

   立」、「男三大房立石」、「奕世子孫立石」等。

 

6.也有人墓碑上印上逝者的照片。

 

7.納骨堂塔:如決定火化時,就必須先洽商火化時間「火

     化」,收骨灰之時間,進塔地點位置,根據其高度寬闊

  購置「靈灰缸」,計劃進塔時刻,費用及紙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