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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凡亡者大殮之後(或初步料理完畢)即著手慎選墓地 (除火化之外)。其實亡者入土為安,「福地福人居」 實在沒有什麼風水之問題,以選擇公墓為宜。
2.決定土葬時,必須先訂墓碑(慎選質料),碑文宜恭整 大方,以「兩生合一 老」(即「上款」與「下款」為主 ,「中款」為老),其他如墳墓之附件包括興建大小、 坪數、高度、立碑、后土碑、扶手、石獅、金亭、鋪磁 磚、龜角、龜陵、排水、植草等須先規劃。丘龜裂大體 是因土質排水與草質之不良而發生,要細心之。
3.墓碑的立碑時間:從前均採天干地支,如「民國丙辰冬 建」、「民國庚申夏修」等。
4.墓碑中款的寫法:墓碑之中款即所埋葬者的名號,依「 生老病死苦」之序,通常以七字、十二字或十七字均屬 「老」。如:「顯考蔡公溪松墓」、「顯張母彭罕幕」 。
5.下款立碑人通常採六字屬「生」。如:「男介雄 信雄 立」、「男三大房立石」、「奕世子孫立石」等。
6.也有人墓碑上印上逝者的照片。
7.納骨堂塔:如決定火化時,就必須先洽商火化時間「火 化」,收骨灰之時間,進塔地點位置,根據其高度寬闊 購置「靈灰缸」,計劃進塔時刻,費用及紙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