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明得創作  屏縣列為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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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在音樂 全心奉獻
[澎湖縣歌 公投選出
[許明得音樂 濃濃鄉土味
[許明得創作 屏縣列為資產] 
[對故鄉的感動化作串串音符
[許明得 歌頌東港風情]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自由時報

許明得創作  屏縣列為資產

從事音樂創作30餘年 百餘首作品彙整成冊

       (記者鍾文浩/東港報導)  屏東縣唯一入選亞洲作曲家聯盟成員的音樂教師許明得,從事音樂創作三十餘載,他把百餘首作品彙整成創作集,文化中心收列為屏東縣文化資產叢書,讓許明得創作的音符繼續在校園中跳躍。

        許明得是東港國中音樂教師,民國五十七年通過中等學校音樂科教師檢定考試合格,從此進入國中任教音樂,致力於音樂輔導與推展工作,同時也開始音樂創作的研究,研讀和聲樂、對位法。

        再他三十多年的音樂創作生涯中,多次獲得作曲獎,其創作歌曲以國中、國小音樂教育為導向,音樂創作的範疇多以兒童少年設想,他認為兒童的音樂教育是整個國家民族音樂文化的根基,希望多創作是於我國兒童少年演唱獲演奏的音樂。

        許明得回想自己學習音樂歷程影響最深的人是父親,其父善唱南管戲曲,小時後常教他唱戲曲,如「車鼓陣」、「根冤家」等南管戲曲,從此熱愛音樂的美妙,進而學習音樂。

        除了創作國中、國小的教育歌曲外,尋找可能的合聲結構,嘗試以民間音樂做為創作素材,如創作集中的「墾丁之愛」,就是一首具有民謠風格的曲子,間奏中還描寫落山風的情境,此曲曾獲得交通部觀光局文學藝術作品創作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