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今約一千多年前,蘭陽平原 已有平埔族噶瑪蘭人的足跡, 他們
在山海間的沙丘地建立聚落, 過著魚列為主的生活。 溪南的噶
瑪蘭人聚落 主要分布在東山河流於。 1796年漢人大規模開墾蘭
陽平原, 使得噶瑪蘭族賴以生存的土地大量流失、人口銳減、部
份族人於一百多年前大鉅遷移到花蓮、台東沿海一帶成為今日島
上唯一持母語的平埔族人, 則漸被漢化。
而史藉上記載的噶瑪
蘭族三十六社,僅留
存留留社仍保有舊貌
。很久以前,噶瑪蘭
人祖先以飄洋過海
,然後定居在蘭陽平
原上,自稱噶瑪蘭意思平原人類,清朝時,噶瑪蘭分為三十六社,以
蘭陽溪為界,溪北稱西勢有十二社 ,溪南稱東勢有十六社而溪南
十六社中有四社是在利澤簡一帶-即加禮宛(季新村)、婆羅辛仔
宛(季新村社尾)、奇澤簡(利澤簡)、留留仔莊(季新村流流仔)。
噶瑪蘭人屬於母系社會,以母權為大,行招贅婚,夫從妻姓居,子女
也從母居,由女兒繼承家產。 部落的公共事務,則由各年齡階層
的族人分工合作,並共同推選 頭木來領導。 噶瑪蘭人冰水而居
,住居以茅草、作為材料,以耕種和漁獵為生,農作物以小米、玉
米、地瓜及稻米為主,自己釀酒、製鹽和栽織布為衣, 也從事鏢
魚、列鹿的活動,完成過著自給自足的生活。
註:沙丘:山輪阿(台語)意味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