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電池  可望全面回收

使用一次即丟的電池可望全面回收。環保署回收基金管理委員會昨天提出全面回收一次電池的建議案,並召開公聽會,全面回收的構想獲得回收商及環保團體的支持,未來民眾回收電池時,可望不必在費力分辨何者應回收,何者又不回收了。

環保署自民國80年即公告強制回收含汞〈水銀〉電池,包括鹼錳電池、氧化汞電池、氧化銀電池及鎳鎘電池,至於含水銀量在0.25ppm以下的鹼錳電池,則准許其免回收。簡單來說,紐扣型電池等含水銀量較高的電池才需回收,至於一般收音機、隨身聽、呼叫器最常使用的三、四號乾電池,則是不必回收的。

但由於電池種類繁多,民眾難以分辨應否回收,不但影響民眾配合回收願意,回收也因收來的電池中只有10%是公告回收、可領取補貼費,另90%則是收來無益的「賠錢貨」,還是丟進垃圾掩埋場而抱怨不已。

環保署委託成功大學分析66種不同廠牌、規格的廢電池並發現,僅使用一次的電池,就算水銀含量低於0.25ppm,但還有鎘、鉛等其他重金屬污染問題,且檢驗結果顯示,一次電池的重金屬含量都超過歐盟的管制限制,如採一般的掩埋、焚化處理,將對滲出水、土壤、空氣造成嚴重污染。

因此,環保署回收基管會昨天提出一次電池全面回收方式,獲得目前主要執行電池回收工作的回收商及環保團體如新環境基金會的贊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