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崇和墓,為內政部七十四年(西元1985年)八月十九日公告指定之二級古蹟,座落苗栗縣後龍七鎮龍坑里十班坑,省道台一縣與台六縣交叉口上之旱田中,道光七年(西元1827年)興建,其後由其裔孫於同治六年(西元1867年)重修,占地面積三四五三平方公尺。 鄭崇和墓,坐西北朝東南,形如圜丘、地勢高亢、土脈山豐潤,龍脈綿延,是吉穴所在。穴前有溪水,屈如環抱,使主山高居臨下,視野遼闊,遠朝近案,秀麗分明。是一座古地遼闊,平面寬深的清代官式古墓,由四組不同石料混合拼砌的曲手構成,每組曲手均浮雕精美圖案,並以墓碑由四塊花崗石板構成。碑前設供桌一張,古墓前有石馬、石人、石羊、石虎及石望柱等,造形生動活潑。想深度了解可以進去看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