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據時代

金瓜石礦山的經營

金瓜石礦山是所有礦山體質最好的,但因地勢顯要,所以成為抗日志士的集中地區。到了明治30年(西元1897,獲得採礦權的田中組,便由日本憲警護送至金瓜石開始開採作業。與瑞芳將礦區承包給台灣人的方式不同,草創時期的金瓜石礦夫均為日人,臺人僅從事搬運礦砂、開路、建廠等雜鐵道現址役工作。日本政府陸續增設製鍊廠,加強出產。在明治30年(西元1897,日人在礦石中發現含銅的成分,而且越挖掘到低處含銅越多,從此礦山也兼採銅。在這期間10年,陸續有新的礦脈被發現,使金瓜石的產金量到達了一個頂峰,被譽為第一大礦山。

接著由於富礦體的枯竭,支持不住的田中組遂將股份釋給其他日本企業家。之後幾年內,礦山的維護費、人事費用節節攀高,獲得股權的後宮信太郎慘澹經營,幸好這段時間日人採掘作業漸趨機械化,金礦的生產情形稍微轉好。昭和4年(西元1929年)11月,日本政府為了平緩貿易入超,挽救低迷的經濟,宣布自隔年11日起開放黃金輸出,於是黃金大量出口,使國內經濟受影響。後宮信太郎著手增建大規模的礦場,努力生產,種種積極的措施,使得礦山經營不久,便擁有豐厚的利潤。但由於二次世界大戰的開始,台灣的經濟受到管制,總督府考量各項因素,下令結束所有採金事業。

金礦坑加速現代化

大正7年(西元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時所產生的經濟恐慌,造成金價下跌,原本由煤礦業轉為金礦業的礦工,又轉回本業,造成金礦業的低潮期。於是藤田組也決定結束在台事業,將九份地區的瑞芳礦權、設備等,以30萬日幣的代價賣給顏雲年,而顏雲年則將雲泉商會所屬的各事業、庚仔寮土地、輕便鐵路及瑞芳礦區等合併成為資本額150萬的「株式會社雲泉商會」。 大正9年(西元1920年),藤田組將自己在「顏雲年像臺北炭礦株式會社」的股份賣給顏雲年,’而顏雲年隨即與林熊徵、賀田金三郎、木村久太郎等人組織資本額為500萬的「臺陽礦業株式會社」,開始學習日本的開礦技術,並籌建9號洞、10號洞,以銳鐵為支柱、鋪設電車鐵軌的現代化大巷洞。

 三年後,已是礦業界龍頭的顏雲年去世,由其弟顏國年接手經營,進行現代化的礦山建設。九一八事變,日本政府獎勵生產、補助各種機械設備,以及補貼金價,藉此收購黃金,這使得黃金再度增產。臺陽礦業株式會社抓住這個機會,在採瑞芳礦山大量開挖新礦坑,並組瑞芳輕鐵會社,開瑞芳經九份到金瓜石的輕便鐵道,增強礦山的對外運輸交通。昭和12西元1937六月,日本政府頒佈「產金法」,明訂探礦、採礦、運礦、碎礦、選礦及製礦的新設備與新工程,均得請領鉅額補助金,加速礦區的現代化。同年,自動車路完成,九份對外運輸交通才完備,這也使九份的人口急速增加,使瑞芳座成為全臺第一大庄。這時,臺陽公司在庚仔寮海岸興建氰化廠及硫酸製造廠,並以架空索道(流籠)搬運礦砂,增加礦山的產能。

瑞芳礦區的衰弱

昭和16年(西元1941太平洋戰爭爆發,日本政府下令將金礦部分的人力、資材等轉移到銅、鋅、水銀、鐵等其他重要的軍需物資上。昭和18年,更下令瑞芳礦區局部停工,礦坑內的工作縮減百分之五十,並且限用五金、電力機油及橡膠物品等戰略物資,所有的選礦廠、氰化廠、架空索道都由當時的臺灣電力公司收購,轉交日本海軍使用,瑞芳礦區拖籠的礦工也被徵往金瓜石,從事銅礦的開採。昭和19年(西元1944「臺灣決戰非常措施要綱」,下令非戰略物資停止生產,瑞芳礦區的所有設備幾乎全部遭到拆除,被賣給日本海軍、電力公司和金瓜石礦山,許多礦工也被徵調到基隆及南臺灣各地,從事砲台、碉堡、山洞、道路等軍事設施的建設。民國34年(西元1945由於受到盟軍空襲基隆要塞的威脅,日本對臺灣施行「疏開政策」,疏散人口密集區域的居住人數,九份亦在此範圍之內,而疏散的結果,使得光復初期的九份只剩八千多的人口。

藤田組的經營﹝瑞芳礦區﹞

馬關條約割讓台灣之後,台灣的礦業進入了全新的局面。在瑞芳礦區,在藤田平太郎取得瑞芳礦區礦權後,隔年410日開工,投入資本、技術及新型設備,有計畫地開採九份一至八號坑、大竿林一至四號坑、大粗坑一至五號坑、小粗坑一至二號坑等主要坑洞,然而由於臺灣人不會使用新式開採技術,所以只能做一些運礦、打雜等的工作。 人工採集沙金另外,藤田組也開放礦區內的九份溪、大竿林溪、大粗坑溪及小粗坑溪等沙金區,給一般非正式僱用的民眾領牌採礦,人數大約在450人到700之間,連顏雲年也參與沙金的開採,當時每人一天要繳兩角的牌費,而所得的黃金則由藤田組收購。明治32年,藤田組引進一台20匹馬力的蒸氣機興十台搗礦機,在九份山的崙仔頂和雞籠山坡的土地公坪,設立搗礦廠俗稱水車間﹞,開始系統生產金礦。後來又在土地公坪往大竿林的途中開鑿一平巷坑,即九份八番坑今台陽礦業事務所所在處),海拔236.6公尺,使用馬匹搬出礦砂。此後,九份新一坑至八號各洞礦砂,均由八番坑出口,再以架空索道運至庚仔寮,當時庚仔寮山坡上建有十三層的搗礦廠及氰化製鍊廠處理一切礦砂。

礦業鉅子顏雲年的崛起

由於此地採金已經盛行了一段時期,人口漸多,市街複雜,殘餘的抗日份子時常潛入礦區,造成藤田組管理上的不便。到了明治32西元1899年)情況越來越嚴重,小粗坑的秩序大亂,在不得已的情況之下,瑞芳礦山事務所的代所長近江時五郎求助於瑞芳警察署長永田綱助,希望找到一個懂日語又有能力承包採掘金礦的臺灣人作為與民眾之間的橋樑,於是永田署長便推薦時任該屬巡查補兼守備隊的顏雲年,因為他擁有十多個沙金區,而顏雲年與藤田組合影且又具有翻譯溝通的能力。有了永田的推薦,顏雲年與一些有力人士組成「金裕豐」商號,正式承包小粗坑的採礦權,同時還開設「調進所」,負責供應藤田組的物資和礦山所需要的勞動力。明治33年(西元1900年)顏雲年又組「金盈豐」號,承租小粗坑、大竿林一帶臺灣人開採後殘留的小礦脈,還組「金盈利」號負責收購砂金。

明治34西元1901年),日人木村久太郎發現武丹坑金礦今雙溪鄉)更使採金事業登上高峰,當時金瓜石礦山、瑞芳礦山、武丹坑礦山合稱「台灣三金山」。隔年顏雲年又申請經營九份溪四號洞以上的礦脈,將承租的礦區細分成更小的區域,分租給其他人開採,即所謂的「三級包租制」,而且又與蘇源泉各出資一半,重新開闢九份到瑞芳間原本窒礙難行的道路,吸引更多人進入礦區開採,各種商店也隨之進駐,於是順著山勢,一個新的聚落正逐漸形成當中。具有經營頭腦的顏雲年,隨後更與蘇源泉合作組了「雲泉商會」,除了提供藤田組所需勞工之外,亦供應員工日用品及採礦用五金工具,最後甚至連金瓜石和武丹坑礦山的勞工也要靠雲泉商會供應。顏雲年慢慢的擴張他的事業,在明治42年(西元1909年)租下了大粗坑、小粗坑、大竿林的礦區,這時他所經營的礦區已經佔瑞芳礦區的90%。

運礦出坑

大正2年(西元1914年),藤田組所屬的6號、八號、九號洞相繼發現石英安山岩層,當時日人認為礦床進入安山岩中,含金品位必然降低,已無開採價值,於是放棄直營。藤田組的人念在顏雲年過去對藤田組的情分,以7年為期、租金30萬日幣(分期繳清)的代價把所有礦區轉租給有意接手的角逐者中,條件最差的顏雲年。其他兩位均可提出40萬元的租金,而且不必分期。)顏雲年 除了自家的「金興利」商號直營部分礦區外,其餘則轉租給七家業者,於是這種經過層層轉包的「三級租包制」為瑞芳礦山(九份地區)帶來第一次的黃金時期。而在大正6年(西元1917年)時,瑞芳礦區的產金量更是首次超越金瓜石礦區,人口也增至七千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