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泉械鬥  
                       
  時間:
  咸豐9年(185997
地點:
  坊寮(今中和地區)擴散到港仔嘴(板橋埔墘)、瓦窯(今中,永和交界處)、加臘仔(今台北西園,東園)、旋而擺接(今板橋)、芝蘭(今士林)一、二堡、坪頂、和尚洲 。
  人物:
  漳州人以板橋林家林國芳為首、泉州人以艋舺莊正[管理地方之人]為首 。  
為何:
    台灣北部自清朝嘉慶年間起,分類械鬥熾盛,而台北盆地內漳人僅有今板橋,土城,中,士林,內湖等地,其餘均歸泉人佔據。因此板橋,士林等地的漳人為壯大力量,要求林家移徙板橋,咸豐三年(1853),林本源正式遷居板橋。五年(1855),為方便攻守,林國芳著手建築板橋城垣,舊址在今西門街,北門街,南門街,館前西路上,城壁每隔一丈五尺設一銃口以利射擊,城門有五:「東門」在今慈惠官之東,「西門」在今接雲寺之前,「小東門」在在今文化路與北門街交接口,「南門」在今館前西路和南門街交會口,中央戲院附近,「北門」在今北門街口北門橋一帶。  
經過:

  咸豐九年(1859),大械鬥再度爆發,《淡水廳志》兵燹條:「枋寮街(中和)火,漳泉互鬥,並燒港仔嘴(板橋埔墘),瓦窯(今中,永和交界處),加臘仔(今台北西園,東園)等莊,旋而擺接(今板橋),芝蘭(今士林)一、二堡亦鬥,縱毀房屋。」各地泉人大舉進攻板橋,為了保衛鄉土,林國芳招募義勇力抗,至咸豐十年(1860),泉漳雙方才告和解。

 

      林本源家族為了此次戰役,住宅和租館所備用的武器與兵力高達兩連以上,參與戰鬥者,不論男女老幼,先於家中祈福求平安,然後到各籍廟宇集合列陣出發。林國芳每戰必親自指揮,身先士卒,因而人人效命,終於獲得最後勝利。唯林家死傷慘重,於是戰後論功行賞,厚恤亡者家屬,並收埋屍骸,建祠(迪義堂)慰靈。

 

  溪北一帶發生漳、泉械鬥,以艋舺之泉州人為首,新莊、枋寮、樹林、坪頂、和尚洲、港仔嘴、溪洲及加蚋仔等地之泉人相繼參與,與居住在枋寮、土城、大安寮、士林等地之漳州人定期而戰。

 

  械鬥之日,枋寮街發生大火,以致港仔嘴、瓦窯及加蚋仔等庄,均付之一炬。其後,枋橋之漳人聚眾反攻泉人,械鬥禍及芝蘭二堡,房屋被毀,村里成為廢墟,戰事之慘烈及犧牲人數之最。同治二年,林本源家族的族長林維讓,為了平息長時期的漳、泉械鬥,出資設立大觀書社,集漳、泉兩郡之士,吟詩作對,繼而興辦義學,以泉人莊正主講,課以詩文,又將其妹妹許配與莊正。

 

  淡北一帶發生漳泉械鬥。泉州人以艋舺黃阿蘭為首,新莊、樹林、坪頂、蘆洲等地泉州人隨之附和,與板橋、土城、中和、士林等地漳人長期械鬥,沒想到中和的枋寮街先發生大火,自此中和漳人與泉人留下未解的心結。

 

  咸豐九年七月,滬尾黃龍安(黃阿蘭)率艋舺、新莊、坪頂、和尚洲、港仔墘、溪洲、加蚋仔各街莊泉人豪勇三千餘人攻枋橋。新店溪而下,火光燭天,哭聲遍野。國芳在碑上,見滾滾人潮,馳鶩於焉塵草澤中。謂然嘆曰:「分類之禍,為害大矣。二十餘年來,或分閩、粵,或分漳、泉,所爭者少不平耳。一閩人唱之,眾閩人從之;一粵人動之,眾粵人同之;一泉人鬥之,眾泉人攻之;一漳人爭之,眾漳人乘之。於是地無寧地,人無寧人。稼樯不收,民生日削,長此以往,我先人所啟之地,將淪為無間之獄矣。然今日之戰,不可不戰。今日不戰,則明日之和無以致。和之不成,漳泉無噍類也」。眾漳人感其言,呼嘯迎戰。枋寮、大安寮、土城、芝蘭漳人,億聞訊和維,濺血聲喧,及暮未息。如是漳人來救命者益眾。驅車擁盾,下溪洲,取加蚋仔,將攻艋舺。國芳馳赴前線,誠之曰:「艋舺財賦之區,淡廳命脈所在,制軍有言,燬之者必論大辟」。勒眾請議和,泉人心亦動,恐被給,因循至次年二月,始歸言好。國芳乃解散所部以安生業,並撥重金慰勞遺族。而為追慕林本源總勇義士徐才之功德,乃在城南築迪毅堂,祀徐才(稱為徐元帥)及陣歿義士。

 

   不意咸豐十一年,漳、泉雙方又發生互鬥。在閩浙總督慶瑞、福建巡撫瑞璸之奏報後有旨諭內閣云:「福建臺灣淡水廳紳士鹽運使銜候選郎中林國芳,因與泉州人民挾嫌,輒將泉人耕種該紳士之田恃強起喚,另招漳州人民耕種,致激漳、泉人民互相鬥殺。該員復敢招募壯勇,四出焚搶,幾制激變,實屬為富不仁,目無法紀。林國芳著即行革職,交慶端等派員提省,嚴行審辦;並勒令兩造交出兇要各犯,一併解省徹底根究,毋稍疏縱。」是以國芳已被革職,惟尚未被逮至省審辦。

如何:
當漳、泉械鬥平息媾和後,兩方猶不通慶弔。為讓憂死灰復燃,以其妹嫁晉江舉人莊正為妻。後莊正來臺,維讓兄第請創大觀書社,集漳、泉兩籍之士而會之,月課詩文,後給膏火,自是往來無間。
  B.閩粵械鬥  
                       
  時間:
  道光十四年~道光二十年(另說道光二十一年)
地點:
  新莊三山國王廟(現為廣福宮)、淡水廳興直堡、八里坌 。
 

人物:

  張厝圳(張源仁,泉州人)、劉厝圳(劉和林父子,潮州人)等戶稅問題。

  

劉偉近、劉能詒、黃其進、黃初日等四人潮洲人與三山國王廟問題。

事因:
  乾隆二十六年劉和林父子引石頭溪開鑿萬安陂大圳。乾隆二十八全圳完成,範圍包括中港厝、頭重埔、二重埔和加里珍(今之五股)一帶,潮州系劉厝圳的開鑿,分享了泉州系張厝圳的水源,劉家「率眾數百人壅水築圳」,已經呈現強烈的暴力傾向,纏訟數年,雖以分水、付水租給張家收場,但是已使閩、粵之間形成難以彌補的裂痕。

  另外在三山國王廟方面,劉偉近、劉能詒、黃其進、黃初日等人在乾隆十一年不干被地保勒派,再三向淡水同知請願,一再立碑禁止勒派。乾隆十三年因發生火災波及三山國王廟,粵人不堪閩人以修建寺祠為名,勒派苛斂並毀前立禁斂派碑,到了乾隆十五年三月,劉偉近等人再重申禁碑,而設立了「奉兩憲示禁碑」 。

  經過:
  道光六年今苗栗中港溪一帶閩、粵械鬥,道光十三年,桃園、苗栗銅鑼一帶也發生閩、粵互相殘殺事件。當時淡水同知李嗣鄴與姜秀鑾幾度討論設隘興墾事宜之後,深具信心,允助開辦經費,且准就地取糧,籌措隘費。姜就求竹塹西門總理林德修共襄盛舉,分頭向閩粵殷戶集資廿四股。

  道光十四年李嗣鄴撥官銀一千元,閩粵各資一萬二千六百元,合組金廣福義聯扮社,簡稱金廣福(金指官方,廣即代表粵籍人士,福即閩籍,形成閩粵合墾的少數特例,此時閩粵械鬥在新莊一帶開打,客家人與泉州合作開發新莊百餘年終於折夥,丟下廣福宮落荒而逃)。守隘事務由姜秀鑾辦理,衙門公事、會計由林德修(林出缺後,由號稱周百萬的周邦正接手),此一武裝移墾團體成立不久,數百移民即進入北埔盆地,在埔尾、月眉、獅頭坪等地開設新隘十五處,配備隘丁二百餘名,各隘以敲竹筒或木魚為聯絡信號,架設槍械,以防攻擊,隘線之內稱為南興庄,當時北埔,除東面靠山之外,西南北皆種刺竹、開設四門。金廣福公館(其功用為招佃、鑿圳、收租及供應補給),設於姜秀鑾宅之東,築成一橫雙堂屋宇,三合院前面以門屋圍住)以土埆石材砌築,承重牆厚五十公分,大門內側懸義豐社匾(庄民多為海豐、陸豐移民)。中堂屋樑義聯扮社匾。而當時(道光十四年)因道光六年今苗栗中港溪一帶發生閩、粵械鬥,道光十三年桃園、苗栗銅鑼一帶也發生閩、粵互相殘殺事件,之後蔓延到淡水廳興直堡、八里坌等地的閩、粵籍居民,分類械鬥、亂事展開長期爭鬥。道光十六年,淡水同知婁雲頒莊規四則、禁約八條、以為鄉里戒,就是「莊規禁約」,項目大要為嚴查戶籍,禁止來遊民棲息,嚴辦私藏槍械武器與火藥軍品藉以杜絕生事亂源。由於淡水地方的閩、粵籍人士與土著民居住地,多所接鄰,極易產生事端。每當外地亂事滋生,當地居民也聞風而動,邀集遊民趁機仇殺生事,婁雲因而頒「莊規禁約」,以過止焚燒搶掠、抗租不完,侵舍田等事。

如何:
  直到道光二十年,中英鴉片戰爭,英艦進窺台灣,台北情勢轉急,粵人遷移至中壢以南之後,閩、粵械鬥終止。粵人遷移後,台北漳、泉人仍拼鬥不已,咸豐年間新莊陷入嚴重的械鬥中。因為粵人離去,三山國王廟的香火日衰,廟更缺乏人看顧,光緒八年六月十六日因受附近民宅火災波及而燬,一直無人整修,直到光緒十四年,才由新埔潮籍仕紳陳朝綱出面,向潮籍人士募捐重建,這亦是我們現今所見的國王廟。
  C.異姓械鬥  
                       

一、

時間:
    同治元年二月(1862)
地點:
  淡水廳北門外
人物:
  台北團練總辦林占梅,及其蘇黃兩姓之人
事因
  口角之爭
經過:
    總辦臺北團練鹽運使銜浙江補用道林占梅,設保安總局於淡水廳治。先是占梅偵查到戴潮春逆結會,知事在必發,傳集紳商,設局團練,為事情做好準備,占梅遂出錢準備器械,屯積鉛藥,修築城濠,募勇士,以生員鄭秉經、貢生陳緝熙、職員翁林萃董其事,聯絡鄉民,訓練義勇。遣義勇首領蔡宇總訓練義勇,防守城外要害,預防緊急的狀況。林占梅每日親自率領義勇,彈壓城內外,捉拿奸細,禁止遷徙,嚴防搶掠,使地方安定。這時傳來北門外蘇、黃二姓械鬥的消息,地方人情洶洶,為之恐慌。  
如何:
    林占梅帶義勇彈壓,擒捕雙方首領,雙方參與械鬥的人都送官重懲,才告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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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時間:
    同治初年(1861)
地點:
  雲林縣西螺鎮、二崙鄉、土庫鄉一帶
人物:
  廖、李、鍾三姓之人
為何:
  先是迎神賽會,互爭意氣;再次為爭奪生意互結仇怨
經過:
    清代的雲林縣疆域,和現今相差不多,其有廖、李、鍾三大姓,混居期間。於戴潮春之亂初平,李姓和鍾姓有甥舅之親,分布於新店、荷包嶼、埠腳等處,人丁昌盛 , 財富亦雄,素以大姓自居。廖姓蟠居七崁(今西螺鎮),名雖二十三庄,實則貧農居多,風俗樸素。而鍾、李二姓建有「頂店」;廖姓則建有「下店」,因此雙方在利益上常有紛爭,而鍾、李兩姓之人首先起釁;並放言道:「有頂店,無下店;有新莊,無七崁」。於是雙方對立。自此,三姓械鬥,兵禍頻仍,殺人毀家之事,層出不窮,為台灣於有清一朝以來,規模最大的分「姓」械鬥。  
如何:
    因廖、李、鍾三姓專於械鬥之事,而使田園荒蕪,荊棘叢生;亦因雙方對不同道的莊園多所破壞,參與械鬥的每一姓皆傾家蕩產,無一倖免。而官府也加以嚴制,前後將近三年之久,其亂始平。  
  D.職業械鬥~和興、福興轎夫  
                       
  間:
  清道光十年(西元1830年)八月初八~九月初四
點:
  宜蘭渡船頭
人物:
  和興老闆林瓶,福興老闆林儼及雙方夫頭,腳夫
 

事因

  因清道光十年三月店舖開設而雙方轎夫欲爭取挑擡貨物的契約且原因特殊夫行的單行法規並無合於此情形的條陳在無例可援的混亂狀況下兩家夫行派來許多腳夫雙方爭辯不休最後由通判薩廉決定用輪流方法挑擡,且用拈鬮的方式抽定由福興於今秋季首輪雙方並無異議各在廳署作了甘結

 

八月初八日:於店開張時當福興所派轎夫依約前來,和興卻不守信用 ,和興夫頭的陳儼手下陳永等二十餘人也來無理取鬧,兩行人因而動手打了起來。薩廉據報 ,及派人前往捉拿並通知駐軍都司武攀鳳派兵會辦,至則雙方以受街坊勸和解散官方便不再追究兩方雖停止械鬥並不是真的息事寧人而是兩造沒有完整的部署又經第三者勸阻才順風轉舵而回各自重新整頓釀成大鬥

經過:

  八月初九日福興旗下腳夫十餘人齊聚北門外 ,各攜刀矛扁擔並有犀利的火槍喧囂怒罵意在向和興挑釁示威和興老闆林瓶見到如此情形 ,加上一向屈服於福興之下的宿怨更為氣憤親自率領所屬夫頭陳儼 、賴成, 所各率部趕到渡船頭。而福興率領渡船頭的夫頭林面總 ,及腳夫林旺綱、林微等人迎敵,以逸待勞佔有地利同時又有火槍對和興不利且被打死兩人而官兵已經趕到雙方暫時停止惡鬥分別散去

 

  八月初十日平靜無事

 

  八月十一日:和興號的林瓶糾集了莊端諒 、林爽等五十餘人,又間接邀了十餘人各執刀械殺奔渡船頭 ;福興的林儱也糾集了吳小棕、林面總、林發粿等四十餘人,另外又聚集五六人持械迎戰此戰和興運用虛張聲勢的策略給予福興精神上極大的威脅在和興旺盛的士氣鼓舞下打死福興三十餘人其他的人鬥志原本就不高又見到同伴一一倒下大勢已去紛紛潰散和興號大獲全勝便趁機將林面總所開的歇店放火燒了 。

 

  八月十二日和興號因福興號元氣大傷認為短期內沒有後患便將集中的人解散在本戰中受傷的人也延醫診治由於獲得大勝且是勝了較己方強大的福興號加上官府不聞不問使其更為放肆使附近莊民屈服於他們的威勢下

如何:

  如此情形使官府不得不加以重視,調動大軍前來,林瓶得知後,即在中秋節一日帶領部眾,逃往廳治西南五十里外的叭哩沙喃,以求利用地勢,負隅抵抗。

  八月十八日:總兵劉廷斌的參將周承恩從艋舺帶來了兩百名士兵先行到達,整備糧臺。

  八月二十一日:周承恩部署就緒,督同武攀鳳,率隊進攻,一直到月眉圍,生擒陳儼和賴成。

  九月初一:劉廷斌也領參將謝建雍,帶水師及陸兵三百餘人,到了噶瑪蘭,北部士紳林平侯也陪同前來,一起開往大叭哩沙喃山紮營。

  九月初二:海防同知王衍慶也代表知府捉拿餘黨,至此,除了道臺和知府外全臺的文武官員都會齊了.

  九月初四:劉廷斌出了賞格,要大叭哩沙喃山界外的原住民縛獻林瓶等人,同時派了謝建雍和周承恩帶兵迂迴至山後堵截,林瓶等人在進退無路後,一個個做了俘虜。

  當和興號的人向南逃竄,福興號則由林儱率領向北逃,企圖越過三貂角潛進淡水廳內,但在頭圍一帶陸續被捕其後被捕的的林瓶和林儱等人,分別被處以重刑-梟首示眾的十四人,發極邊充軍的四十六人,近邊充軍的二人,處輕重不等徒刑的四十二人,其餘情節輕微處以杖責和枷示的不計其數。

  E.異縣械鬥~同安人與三邑人之械鬥  
                       
    時間:        
    清咸豐三年(1853  
  地點:        
    艋舺一帶(萬華) 。  
 

人物:

       
    同安人:移居於艋舺之泉州府人,屬郊商之列,稱下郊,居住於八甲庄一帶(今老松國小)以大龍峒保安宮為其中心。

  

  三邑人:移居於艋舺之泉州府晉江、惠安、南安等三縣之人,稱頂郊,以龍山寺為中心。

  

  安溪人:為居祖師廟一帶之人,位於今長沙街,貴陽街一帶。

 
    事因        
    淡水河碼頭力伕口角 。  
  經過:        
 

  由於三邑人是首先開拓艋舺的主力,且占有河岸上的商業精華區,主導對外的貿易。而同安人因來得較晚,勢力亦薄,只能居住在偏遠的八甲庄,而其所經營的商號,若要在碼頭運送物資,難免處處受三邑人的牽制,彼此爭奪地盤和經濟利益,因此長期以來與三邑人不睦,而欲奮取三邑人的地域,以小事為釁,聯合漳州人,首先發動攻擊,三邑人應戰,於是肇起戰端,雙方隔地進行戰鬥。

 

  當時三邑人和同安人之間,正好夾著安溪人所居住的祖師廟一帶,南邊又隔著蓮花池(今康定路一帶),池沼遍佈,須架著浮橋往來。三邑人在人力、物力方面均占優勢,自然戰事亦處上風,但被池沼所隔,且同安人往往利用祖師廟,據險設守,阻擋三邑人進攻,雙方因而僵持不下,於是三邑人乃向安溪人商借祖師廟,加以焚毀,闢為進功路(通八甲庄之要衝),並於事後予以償還。於是三邑人將砂石裝滿於空桶,作為掩蔽物,藉以推動此掩蔽物突入八甲庄,衝殺燒毀殆盡。

 
  如何:        
    同安人眼見寡不敵眾,大勢已去,便將所信奉的城隍爺帶出,殺開血路。一部份退到大龍峒;一部份則逃至大稻埕之圭母卒社(今台北市迪化街)。而退去大稻埕的同安人,在其首領林佑藻的領導之下,和漳州人共同開闢此地,其後取代艋舺的地位,成為北部最大的商埠。而帶出的霞海城隍,也在「貧者供役勞工,富者寄附淨財」的情形下,建成霞海城隍廟(今迪化街一段61號),成為同安人團結的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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